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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6篇

发布时间:2023-03-12 10:55: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工作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党建工作制度6篇

党建,即党的建设的简称。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纯洁性建设等,具有鲜明的党性和实践性,指导党在不同时代、不同情况下的工作与活动。为您精心收集了6篇《党建工作制度》,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篇一

1、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党支部委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采取“两推一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一般采用直接选举。

3、选举应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召开群众会议、党员大会,按规定职数和选举办法,民主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此基础上,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酝酿确定候选人,报上级党委审查。

5、召开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会议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6、选举产生的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构组成人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复。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篇二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因此,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都要参加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种是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

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召开,以支部大会的形式通报。

2、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每年召开一次。

3、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作为党员,除了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应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1、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

每年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在会上,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4、召开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长。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发言,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支部委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篇三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建设认真负责、作风扎实、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机构编制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品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

3、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能担负起繁重的工作任务;

5、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四、选拔任用程序

1、自荐;

2、民主推荐;

3、竞岗演讲;

4、组织考核

5、组织决定。

五、具体办法

(一)自荐

1、计分办法:凡是领取《干部选拔任用自荐表》,并按时提交的,不分先后,均自动获得占比分;

2、组织研究:召开班子会议,对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班子予以确认。

(二)民主推荐

1、召开大会:召开民主推荐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

2、差额推荐:按照每个职位1:2比例进行差额推荐;

3、参加人员:参加无记名推荐的人员为全体干部职工;

4、具体办法:现场指定监计票人若干人,现场发票、现场计票、现场公布、当场排名;

5、计分办法:以被推荐人现场得票数为基数,乘以百分比,为被推荐人最终得分;

6、组织研究:召开班子会议,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结合自荐和民主推荐情况,按照1:2比例确定岗位竞岗人选;

7、组织谈话:对入选的`竞岗人选分别谈话,对无意竞岗者除名,依次递补,直到选够人选为止,同时,再次报班子会议予以确认。

(三)竞岗演讲

1、演讲材料:竞岗人需发表竞岗演讲,自行准备演讲材料,演讲材料主要从竞岗目的、工作思路、工作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2、演讲时间:时间不超过规定时间,字数控制在规定字数左右;

3、竞岗演讲:召开竞岗演讲大会,邀请市、区两级相关部门领导做评委,现场对竞岗人选在竞岗演讲中的表现进行打分。

4、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以占比分为准;

5、计分办法:评委总分之平均分为最后得分,现场公布得分情况。

(四)组织决定

1、总分排序:综合自荐、民主推荐、竞岗演讲3个过程竞岗人选的最终得分情况,按照得分高低排序;

2、人事考核:针对竞岗人员进行组织考核;⑴由党支部负责全面考核。⑵考核程序:①组建考核组,制定考核方案;②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③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核材料要归入机关党总支文书档案。⑶考核组至少由两名党员组成(其中一名必须是党的组织委员)。考核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核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核材料负责。⑷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0人,范围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代表,考核对象所在股队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3、组织研究:召开班子会议,听取竞岗人选的得分情况汇报,听取组织考核情况汇报;

4、票决:班子成员根据汇报,通过票决方式决定最终人选;

5、任前公示:公示时间7天。新选拔的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限为3个月。

六、本制度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篇四 www.chayi www..com 5.com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学习程序,提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质量,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提升领导干部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重要文献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3、学习国际国内重大时事政治,正确认识国际国内形势,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4、学习工作方面的重要政策法规、业务知识。

二、学习方式与时间安排

1、政治理论学习由局党总支作出年度及阶段性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采取大集中、小分散的办法,把自学与集体学习、专题讲座、理论研讨、收看影像资料、请有关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形式结合起来,确保理论学习的时间和质量。决定单周周五下午为自学时间,双周周五下午为机关干部集体学习时间,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参学率达90%以上。遇有中央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政策发布,可随时组织集体学习。

业务学习由各股、队、室根据实际制订学习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学习业务知识。

三、具体要求

1、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不请假、不会客、不处理日常业务工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向党支部请假。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严格考勤。

2、每名党员干部要有学习笔记,每年要撰写不少于8000字的读书笔记,写出1篇以上学习心得,要按时按质按量上报党支部,要求统一打印,亲笔签名。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篇五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科学决策,服务于民,不断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认真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并亲手撰写2篇以上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

二、调研重点

第三条围绕中心开展调研。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决策建议。

第四条结合分工开展调研。班子成员要根据各自工作分工,拟定课题开展调研,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力争使分管的工作多出亮点、多出经验、多出成果。

第五条针对问题开展调研。按照“带着问题下去、找到对策上来,带着课题下去、形成思路上来”的方法,抓住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思路和办法。

三、方式方法

第六条带头制定调研方案。班子成员对拟定的重点调研课题,要亲自组织分管部门分析研究,制定详细可行的调研方案,明确调研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步骤。

第七条带头深入基层调研。班子成员要亲自带队,走进农村、走进行业企业、走进社区,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不能以一般的考察和听取汇报代替调查研究。

第八条带头撰写调研报告。班子成员要坚持边调研、边思考,及时收集、归纳、分析、整理第一手资料,亲自起草提纲、撰写报告、修改完善,力求观点明确、言简意赅、逻辑严谨、文风朴实,做到调查摸底实、资料数据准、分析研究深,努力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

第九条带头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有关作风相关规定,做到轻车简从、拒绝请吃和吃请、拒收礼品和土特产品。

四、成果运用

第十条班子成员对下基层了解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有成熟解决意见的要敢于及时拍板,不折不扣解决到位,并跟踪检查落实成效;条件不成熟或短时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基层和群众作出解释。

第十一条对研究报告中的重要意见建议,要及时报送局主要领导,供班子决策参考使用,努力把调研成果转化为促进我局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篇六

为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推进党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委的各项决定,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和指示的工作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办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决定内设机构人员调整,干部任免、奖惩等有关事项,做好局机关和局属部门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四)研究决定机关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六)对其他需要由党组研究决定的事项作出决策。

二、党组工作原则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二)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路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快速发展。

(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进学风,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领导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坚决维护集中统一。

(八)坚持廉洁从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三、党组会议制度

党组会议由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根据需要由主持人确定;党组书记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一名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会议。

(一)会议的议事规则

1、党组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才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和组织发展工作时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参加,并实行票决制;涉及干部推荐、提名、奖惩问题,实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以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以上赞同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涉及到与党组成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相关的事宜,本人应当自觉回避。

2、党组会一般每个月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或临时组织召开,具体时间由党组书记确定。

3、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会议民主讨论,作出决定,个人无权决定应由党组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无权改变党组会议的集体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决定的事项,事后要迅速向局党组会议报告。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对已经决定的问题,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并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处理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和会议交办的事项。

4、党组会讨论通过事项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个人必须执行党组决定,自觉维护党组内部的团结。党组成员如对党组会议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在党组会议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组会议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5、党组成员代表党组发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事先须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或将其主要精神向党组汇报,并征得原则同意。未经过讨论通过的文章、讲话,仅作为个人意见。

6、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除经批准在一定范围内传达、通报或征求意见外,与会人员均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7、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向党组书记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也要在会前提出,会后由党组书记或指定专人向其通报会议情况。

(二)会务工作

党组会议由综合股负责。根据会议召集(主持)人的要求,通知出(列)席会议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资料的收集、归档,根据需要拟写会议纪要,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四、党组行文制度

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涉及全办工作的重要文件,须经党组集体讨论通过,由党组书记签发;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该方面工作的党组成员审核,党组书记签发。

五、党组成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组针对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区委重要方针、政策、意见在贯彻执行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针对涉及城市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党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2篇调研报告,并转化为工作成果。

六、督促检查制度

(一)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由相关党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也可责成有关股室进行检查督促,具体承办的党组成员和股室应及时向党组报告执行情况。

(二)对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党组责成相关党组成员亲自组织、领导和督促对事件的处理。

(三)党组重要工作部署是否纳入目标管理。

七、领导和支持纪检工作

纪检工作在区纪委和党组的双重领导下开展。

(一)纪检组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纪检工作在区纪委和党组的领导下,协助党组书记,负责机关和属行政执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组织协调。在工作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思想作风,与时俱进,以创新精神开展工作。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4、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要求,维护群众利益。

5、坚持廉洁从政,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做廉洁自律和懂法守法的表率。

(二)党组支持纪检组工作

党组领导并支持纪检工作的积极开展,研究解决纪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支持纪检人员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作用,为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八、本制度由综合股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6篇《党建工作制度》,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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