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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10篇

发布时间:2023-02-28 14:0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10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10篇

专项计划 篇一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现将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20xx年1至5月份,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平稳,未发生一次性死亡1人以上较大事故,未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指标控制较好。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要求,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二)狠抓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的落实。上半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平稳,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再进行一次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细化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三)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步构建隐患整治长效机制。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积极预防一般事故,进一步压减全区事故总量。

(四)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五进”活动,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抓好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也别是临时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营造全民安全氛围。

(五)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加强企业法人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企业进一步自发、自动、自觉的落实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实施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一线基础。

(六)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科学方式和有效途径,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行业管理的关系,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二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舒城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

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

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阙政字[2014]74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3、乡村联动,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

二、自查结果

1、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2014-2014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2014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2014年度何店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2014年阴洼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2014年阙店村错发资金36800元,横山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阙纪[2014]0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明水库移民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水库移民直补人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工程项目类:我乡主要涉及到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库区扶持项目资金等。在资金管理方面,基本能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但在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在财政扶贫项目方面,有资金滞留现象,资金额达2.5万元,波及2个小项目。其原因是以上资金到位后,正处于我乡村级财务全面清理时期,各村资金已冻结,8月1日才开始运行。近期我们已予纠正,将资金拔付到项目单位,并完善了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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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计划 篇三

窗口单位卫生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我区创建国卫生城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全区窗口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窗口单位专整治战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实施方案》为依

据,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创国家卫生城区动员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创卫责任,强化保证措施,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改善窗口单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单位环境、提升城区品位,加快我区国家卫生城区创建步伐,确保创卫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工作范围

各类交通运输的站点,各类公共场所的院、馆、厅,各类服业服务的商场、超市、集市,各类公共服务的厅疗、室、网点,医疗服务的院、所,旅游景区、景点,公园等。

三、工作目标

各窗口单位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12月底前全面达标,力争通过国家卫生城区验收。

(一)美化单位环境。按照《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三年规划》要求,窗口单位必须成立创卫领导小组,落实任务,明确职责,使创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每个窗口单位要有禁烟标

示,有防蝇、防鼠设施;室内通风良好,窗明几净;垃圾桶(箱)封闭无味,各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达到国家标准;消灭卫生死角,使垃圾处理、公厕卫生、空气质量、“四害”密度均达到国家标准,实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

(二)规范窗口服务。以提高窗口部门服务质量为目标,内抓管理强素质,外拓服务树形象,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窗口卫生文明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创卫工作在窗口单位全面展开。通过加强监督、优化管理、优质服务,实现高效业绩。通过窗口单位的优质服务,展现人民的良好精神面貌,树立文明、和谐、绿色的良好形象。

四、保证措施

(一)深化教育,强化管理,提高窗口单位的文明素质。要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要办好公交车站、供电供水营业厅、医院、电信、公用电话亭、火车站、客运站、银行、商场、超市等窗口单位的创卫知识培训,掌握卫生宣传知识和健康知识。要进一步发挥舆论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文明卫生的工作方式,改变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要坚持宣传教育与强制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依法强制管理制度,对少数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倒脏水、肆意损坏公共设施等不良行为要采取严格的处罚措施;对于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单位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在全区广泛建立群众创卫义务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作用。街办、社区要尽快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分子组织起来,成立创卫义务监督员队伍,明确责任划定区域,赋

予权利,形成制度,尽快开展工作,使义务监督覆盖到每一条街道,每一个社区,并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发现纠正创卫工作中窗口单位存在的各种问题,督促各级管理机构人员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创卫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依法创卫,依法管理,推进全区创卫工作健康发展。要加大窗口单位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创卫工作不断深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窗口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宣传教育、执法检查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区民的法律观念,增强区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窗口单位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妥善解决、处理区民与窗口单位的矛盾和问题,提高区民办事满意率,使我区的创卫工作沿着法制管理的轨道健康发展。

(三)转变作风,落实责任,保证创卫工作顺利进行。窗口单位要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创卫,人人受益的新局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一切为民的服务意识,打造创卫新环境;争创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优良、文明周全、市民满意的创卫氛围。各窗口单位要经常开展卫生自查和评比工作,对卫生不达标的单位要进行整改,限期达标,确保创卫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五、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窗口单位卫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区卫计局局长王文革担任组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烨光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卫计局、区卫生监督所、区质监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专项计划 篇四

为保障我县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排查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下大力解决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坚决遏制企业随意排污、非法排污、恶意排污行为,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维护环境安全,保护群众健康,保障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污染防治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未经审批、擅自投产、肆意排污行为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反弹行为,依法加大整治力度。

(一)排查整治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一是重点排查整治铁和黄金选冶企业。对不按环评要求乱堆尾矿,以及尾矿库溢流水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故意偷排偷放或尾矿库直排的,加大处罚力度;对污染防治设施超期服役、不能正常运转的排污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书面通知,要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投产;对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产、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立即关停。二是排查整治花岗岩板材加工企业。对废水处理池不符环保标准,废水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不到指定地点堆存废渣,乱堆乱放的,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责成清理废渣至指定地点。三是排查整治其他行业企业。主要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严厉查处。

(二)排查整治“土法选金”反弹行为。对土法选金反弹行为严厉打击,并彻底拆除、捣毁设备。供电部门要切断土法选金必用的电源,基层供电营业所及农村电管人员不得为土法选金户安装供电设备,对擅自安装的,要严肃查处电管人员;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矿产资源整合,规范采矿行为,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公安和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剧毒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控制汞和氰化物流通渠道和销售对象;公安部门要对屡禁不止的“钉子户”采取拘传、重罚等强制手段,加大打击力度;环保和水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乱排废水、乱堆废渣的行为。双山子、平方子、安子岭等“土法选金”高发乡镇要认真组织好选金废渣的处理处置工作,消除污染隐患,坚决杜绝污染事故。

(三)排查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20xx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停产整顿,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逾期未申报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视排污情况进行限期整改、停产整治或限期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5月中旬结束,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工作重点,责成专门人员参加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发展改革、环保、纪检监察、公安、国土资源、安监、水务、林业、矿业、工商、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明确职责。在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发展改革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国土部门要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环保部门要核查企业的环评审批文件,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需关停或限期治理的项目及时报请政府下达关停或限期治理文件;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人员的行政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水务部门要检查尾矿乱排滥放,挤占河道行为;林业部门要加大对企业非法占山毁林的查处力度;矿业部门要引导矿山企业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供电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本辖区内污染企业的排查,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列出名单,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加强督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跟踪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督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履行部门职能,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营造氛围。县广电局、《青龙时报》等部门和媒体要加大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和科学发展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整顿工作力度。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正视问题,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实现对企业的动态监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验收关。各乡镇在招商引资时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改革、环保、工商等部门在项目审批时要严格把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项目落户我县。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关,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批。

(三)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结合“双学、双守、双做”教育实践活动,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识,避免招商又招污事件发生,防止高污染企业转嫁到我县,给生态环境带来污染隐患。

2014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五

一、项目目的及意义简述 云南具有发展天然橡胶产业的独特优势,橡胶树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是促进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措施。系统地收集、保存、鉴定及利用新种质,是培育橡胶优良品种的基础。收集、保护和鉴定引入品种的主要农艺性状,可以直接筛选出一些适应当地生态条件的橡胶树新品种,对研究橡胶树遗传多样性、性状遗传规律及选育新品种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主要内容 1.在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指导下进行胶木兼优品种的胶乳生理测定,鉴定12个品种的胶乳代谢类型,制定相应的割胶制度。 2.保护位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农场,12个胶木兼优品种的适应性系比区,面积为204亩,4907株。鉴定各品种的产量、生长量和抗逆性。 通过对各品种的产量、生长量、抗寒性等主要农艺性状的比较分析,筛选可以大面积推广的橡胶树新品种。

三、资金使用情况 “胶木兼优适应性试验试种保护”项目2014年度资金到位5.0万元,使用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万元(见明细表)。项目资金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不存在挪用资金行为。

四、项目实施情况 1. 项目于2014年1月13日召集所有试验区的相关技术人员,在德宏瑞丽市进行了项目协调,布置了相关工作任务。 2.保护了景洪农场12个胶木兼优品种的适应性系比区,对热垦525、热垦523两个生长较快的品种进行了预割。进行了扶弱、内壁挖水肥沟、施肥、除草、砍岜压青、修枝等幼林抚育管理。12月测定了离地150厘米处径围,生长最快的四个品种是热垦525(56.3cm,),云研77-2(54.4cm),热垦523(51.6cm)和gt1(52.0cm)。 2014年热垦525开割253株,开割率为79.8%,亩产18.5kg;热垦523开割196株,开割率为58.2%,亩产15.9kg。

五、存在的问题 1. 试验地种植的胶木兼优新品种,现已有部分达到开割标准,准备在2014 年开始试割,需要项目组制定一套统一的试割规程,方便本项目组执行,有利于试验内容及数据的统计分析。 2.项目的保密工作需要进一步说明。胶木兼优品由于培育单位不愿意提供给我国,是通过爱国华侨引进的,为了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应作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3.品种扩散问题。橡胶树品种的推广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程进行,没有适应性试验正式割胶6年以上的鉴定资料就大面积种植,会给种植者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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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计划 篇六

湖南省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三大计划,分别是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湖南省今年调整了高校自主招生与“贫困专项”三大计划两者的投档录取顺序。湖南省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自主招生录取后进行,为准确测算高校自主招生录取时需要参考的模拟投档线,今年湖南省将先进行贫困专项计划录取(含贫困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再进行高校自主招生录取。

具体为:需要政审、面试、体检的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27日,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其他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2日,其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4日8:00-18:00,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自主招生投档前进行,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时,可按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交报考申请,并逐级进行复核。经我省统一组织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与投档和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今年高考录取资格。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国家专项计划招生6万人,增加1万人。湖南省的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考生具有湖南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由湖南省一本院校(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8所)负责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依据教育部要求制定,不少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湖南省共有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参与招生。

专项计划 篇七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推行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治理整顿,使食品企业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食品安全信息更加畅通,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更加安全放心。

(二)工作安排

1、狠抓初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管理。市农业局要组织各县区推荐2个以上农产品申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今年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农产品要达到10个以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到200万亩。

(2)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

(3)积极发展农业连锁经营,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普及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操作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

(5)加快河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市农业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建设好检测中心,落实例行检测制度,及时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

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

质监等部门要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老五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十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企业的产品、服务和设备等基本情况,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制度等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收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

(3)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

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要依法查处。

(4)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5)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

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对规模小、无检验手段和设备、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小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3、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治力度

(1)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对无证经营或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工商行政部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到95%以上。

(2)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

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把兽药生产、流通各个环节,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上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规范兽药饲料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重点集中屠宰工作,严禁私屠滥宰。

(3)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4)加大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防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分段监管,分片定责,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5)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加大推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制度的工作力度,监督食品经营主体严守质量承诺;引导有条件的市场开办者完善检测条件,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进行快速自检;积极开展动物检疫,加强对禽流感等恶性的传染病的监测,保证生产、上市的肉类食品无病残、无药残。

(6)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在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建立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的意识;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7)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

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设立12315申诉举报点的各类综合商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工商管理部门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达100%。督促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建章立制,落实质量承诺、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企业自律制度达到80%以上。

4、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

(1)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把经营场所、工具设备、食品采购索证、运输、加工、储存、出售、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各方面的准入关;加强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培训和指导;高度重视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与处理,突发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2)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县区餐饮业及学校食堂的督导,推动县区餐饮业量化工作的开展,对达不到A、B、C级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

(3)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设备、环境、学校卫生保健所(室)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集体食堂、“小饭桌”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模式,确保少年儿童和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4)建立危害食品追溯制度,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我市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应急控制能力,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发。

(5)加强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剂、一次性卫生用品、食品添加剂、涉水产品、儿童食品、桶装饮用水、乳制品、调味品、酱腌菜、冷冻饮品、植物油、月饼、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饮料等的抽检力度;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部位及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时令食品、儿童食品加大抽检力度和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正确引导消费,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探索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长效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阶段性集中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安排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开展打击制造邮售假药、非法回收药品和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农村用药质量水平;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整治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和用药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制和使用行为。

2、进一步治理虚假药品广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要集中查处一批虚假药品广告,新闻部门要积极配合对药品广告的专项检查。

3、加强鄄城舜王城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

一是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以及中药材以外的其他药品;

二是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假劣中药材上市经营;

三是中药材专业市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以路为市、以街为市、杜绝场外交易;

四是加快推进湖南恒盛集团中药材市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明确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经营主体,实行企业法人责任制,明确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市场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五是对药品质量监督抽验中不合格的中药材,要依法查处。

4、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用药质量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制剂重点检查各类专科医院和门诊有无未经批准擅自配制、院外调剂使用或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医疗机构用药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过期失效药品是否及时处理等情况。医疗器械重点检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主要是橡胶避孕的套、血糖仪、软性角膜接触镜、助听器、导尿管、中低频治疗仪等产品,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等行为。

5、开展对各类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重点监督各类推介会、发布会、讲座等活动,制止违法宣传,对展示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变相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展示活动。

6、大力推行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提高药品生产经营和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管理水平。

全面完成我市药品新办批发企业及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不能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

7、积极深入推进农村“两网”建设。

成立市县两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组织协调机构。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由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组成的药品监管网络;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制定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和 m.shubaoc.com 集中配送的政策措施,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加盟连锁等形式,扩大门店覆盖面,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8、进一步加大药品抽验力度。

认真贯彻《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规范抽样方法,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切实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抽样检验为辅”的原则,不断扩大抽验覆盖面,增强抽验的代表性和针对性,并做好对抽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农业、经贸、质监、工商、检验检疫、公安、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各县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报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质量卫生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资金自查(我们一定会做的更好:www.haOWoRD.Com)自纠报告 篇八

丰乐镇卫生院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自纠报告

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人民政府:

根据泸纳丰府发<2014>89号《关于丰乐镇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卫生院领导高度重视,我院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做好此次强农惠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我院根据纳丰府发<2014>89号《关于丰乐镇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卫生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明确了强农惠农资金检查具体内容,立即要求财务科,对照文件精神、检查项目、检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自纠情况

2014年至2014年强农惠农资金的拨入我院、根据资金用途、管理及使用情况如下:

1、 我院2014年卫生专项资金6900元,农业人口补助资金3600元,规范化医院创建奖励资金5000元。用于2014年防保人员工资待遇,及防保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及防保办公费,汽车燃油费用支出等。

2、 2014年财政下拨农村卫生专项资金250837元,用于2014年防

保人员工资待遇,及防保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及防保办公费,汽车燃油费用,雪灾冰冻后房屋重建,旧城房屋改造,村卫生室补助,乡村医生培训金费费用支出等。

3、2014年财政下拨农村卫生专项资金485861元,用于2014年防保人员工资待遇,及防保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及防保办公费,汽车燃油费用,防保工作会议,乡村医生培训金费费用支出等。

4、2014年财政下拨农村卫生专项资金xxxx元,用于2014年防保人员工资待遇,及防保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及防保办公费,汽车燃油费用,防保工作会议,乡村医生培训金费费用支出等。

丰乐镇卫生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县财政局关于新农村建设涉农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篇九

*县财政局关于新农村建设涉农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州财政局财监发[2014]377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专班,于2014年9月15日至20日,对文件要求的6项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

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唐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长德、覃遵成、尹进华、刘伟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截止9月23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上级要求的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为: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二、自查情况

(一)资金计划情况

2014、2014两个年度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总数为2594万元(2014年816万元、2014年1777万元);其中:国家安排1219万元(2014年447万元、2014年772万元)、省级安排820万元(2014年337万元、2014年483万元)、县市配套554万元(2014年32万元、2014年522万元)。

2014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8万元有165万元为国家安排、66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25万元有150万元为国家安排、60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5万元。2014年度,我县无综合直补资金和“以钱养事”两项财政专项资金。

2014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为国家安排,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2万元有161万元为国家安排、64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80万元有120万元为国家安排、48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2万元,以钱养事资金650万元有157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493万元。

(二)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14、2014两个年度州拨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总额2014万元(2014年784万元、2014年1255万元),县财政局拨各乡镇1698万元(2014年343万元、2014年1355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各乡镇拨项目单位1484万元(2014年343万元、2014年1141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291.6万元(2014年774万元、2014年1517.6万元,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

2014年**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31万元已拨付使用到项目中去,余10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10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到项目。

2014年**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25万元,由于资金拨付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当年只拨付到项目使用42.6万元,余182.4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68万元,也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当年实际拨付项目使用120万元,余48万元待拨;以钱养事资金157万元(属2014年指标,结转到2014年使用),加上我县配套493万元,共计6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际使用到位(具体数据见附表)。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14年、2014年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项资金有剩余资金待拨外,其余4项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项目实施规模与申报规模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工程建设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朋友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安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经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的是财经所已经将资金

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没有及时将惠农资金进行上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等),还存在信用社将部分农民的“老贷款”、“自愿”购买的种木钟苗未付款抵交应得国家发放的惠农资金。由于我县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很多农民为取应得的惠农资金,所花的费用甚至高于所得资金,建议以后发放的方式怎样多一些,主要是考虑到农民朋友的利益。

(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招投标制,程序到位,节约资金、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国家项目资金对我县“三农”建设的效益。

(四)“以钱养事”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来严格考核发放,对那些工作不细致负责,农民不满意、还有“衙门作风”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严格奖惩挂钩。

(五)建立长效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14年开展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我县自2014年以来,已将上述6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发放和管理政策的具体情况在互联网上全部予以公开,并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在各乡镇设立了免费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另外,财政局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的股室,不仅要从财政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问效,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

2014年9月23日

专项计划 篇十

根据《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突出重点、权责匹配、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3万元的使用计划如下:

ー、资金使用计划

(一)到户到人资金245.77万元

1、教育扶贫本科大学生资助资金预计22万元

继续对贫困户中当年考入并就读二本B类以上的大学生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资助。

2、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预计32万元

对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职、高技、中专、大专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每生给予20xx元的生活补助。

3、扶贫小额xx贴息资金预计191.77万元

根据《20xx年市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指导任务分解》文件,我市各金融机构20xx年度发放xx任务为3241万元,实际完成4466万元,对贫因户xx金额5万元(含)以下,xx时间为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期间在银行发生的利息进行补贴,每季度补贴一次。

(二)贫困重点村产业扶持及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74万元

1、村300kw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配套资金45万元;

2、村发展xx0亩红薯产业苗木补助9万元;

3、村枸杞产业苗木及配套补助10万元;

4、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0万元;

(三)列支项目管理费3.23万元

根据省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1%比例列支项目管理费3.23万元,用于贫困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费。

二、资金监督管理

(一)实行项目库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

(二)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果及资金效益、各类扶贫政策、扶贫补助标准等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特别要注重村级公告公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三)加大考核检查力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重点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支出情况、项目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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