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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尼各马可伦理学读后感6篇(全文)

发布时间:2023-07-24 20:50:02 来源:网友投稿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读后感第1篇《尼各马可伦理学》其实是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毕竟它只是尼各马可根据父亲——亚里士多德的授课讲义整理而成的`。所以亚里士多德才是这本堪称西方伦理学开山之作的真正作者,而尼各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尼各马可伦理学读后感6篇,供大家参考。

尼各马可伦理学读后感6篇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读后感 第1篇

《尼各马可伦理学》其实是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毕竟它只是尼各马可根据父亲——亚里士多德的授课讲义整理而成的`。所以亚里士多德才是这本堪称西方伦理学开山之作的真正作者,而尼各马可只能算是编者。

亚里士多德其人履历惊人、师从名师、桃李满园,其中不乏当时雅典最有权势的人。他是柏拉图的学生,亚历山大大帝的师傅。他还是最伟大、最博学的科学家,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人物,几乎对每个学科都做出了贡献。他才华横溢、知识渊博、学富五车,写作涉及到伦理学、形而上学、心理学、经济学、神学、政治学、修辞学、自然科学、教育学、诗歌、风俗,以及雅典宪法等多个方面,是西方哲学第一个广泛系统。

那这样的一个亚里士多德,讲义中的伦理学究竟是怎样的呢?很多评议不是说“这本书探讨了道德行为发展的各个环节和道德关系的各种规定等问题,是西方伦理学史上第一部伦理学专著,书中系统阐述的德性在于合乎理性的活动等观点,成为西方近现代伦理与思想的主要渊源之一。”就是说“在书中,作者系统地阐述了善、道德德性、行为、公正、理智德性、自制、快乐、友爱、幸福等概念,其中不乏精辟的思想和精彩的论述。”但我觉得,虽然思想精辟、论述精彩但亚里士多德的表述方式实在令人不喜,使人读之无味,理解起来也稍显困难。可能是因为这是他授课讲义的缘故,很多思想不显于表,需要深入探讨和详细讲解。这也是他所创的一种特殊文体——亚里士多德式论说文体。然而,亚里士多德既非我们的讲师,又已逝去多年,却是不能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了。

再讲《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本身吧,其中的幸福观最令我有所感触。首先亚里士多德就在这本书中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什么是人的善?这个问题在经过考察展开后变成了:什么是幸福?

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现实的德性活动”,并在第一卷和最后一卷都对其有所论述。他先用苏格拉底的“善”来引入,并用其作为自己研究幸福的逻辑起点。苏格拉底的“善”是具体多样的,是人生的最高目的,而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中,以研究人的善为主要内容,并从人的行为着手。在他看来,“善”分为外在的善、身体的善、灵魂的善三类,而“至善”则是这三类“善”的有机结合,是善的顶点。这些善的行为品质本身就是一种幸福的体现,所以只有达到了至善的境界,人们才能拥有完满的幸福,而每一次善的行为,就是靠近幸福的机会。

行为是一种实践性的现实活动,所以幸福又是一种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所谓“德性”,既有后天教育培养出的理性德性,又有后天风俗习惯熏陶而来的伦理德性。人通过德性而享有的幸福生活才是最持久、最具荣耀的,也是最为巩固的。所以,只有养成并实践良好德性的人才谓是达到了人的善,才能获得真实而非虚妄的幸福。

那通往幸福的途径除了至善和德性外还有哪些呢?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部分,而是整个的德性。”这句话虽然有点矛盾,有点奇怪,甚至在逻辑上也有概念的包含错误,但却明明白白的展现出了亚里士多德对公正的重视。没有公正,人们就没有了获得幸福的前提保障,其重要性可见一斑。然后是快乐,幸福不等同于快乐但绝不排斥快乐。快乐的人能感到幸福,但前提是这种快乐是高尚的,融合了德性、理性的本性上的快乐。还有一个途径是中庸。中庸,是中国传统思想,这个翻译颇有内涵,但说白了就是要懂得适度原则。感受和行为中有不及、中间、过度三种情况,不及会造成失误且破坏规范,而过犹不及。那么,只有保持适度的理性,才能获得幸福。因此中庸也成为了亚里士多德辛福观的重要原理。

至善、德性、公正、快乐、中庸,这五个通往幸福的途径加上其对幸福的理解构成了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也构成了《尼各马可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公正的环境下,做一个至善之人,持中庸的人生态度,行合乎德性的行为,知足常乐,你就会是那最幸福的人。然喜怒哀乐愁,爱恨嗔痴怨,我们的平凡人生,有着小烦恼却也因这五味俱全而有平凡的幸福。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读后感 第2篇

在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中,“选择”一节主要隶属于第三卷“行为”这一章中。虽然亚里士多德对“选择”这一章节的文字描述并不多,但是笔者看来“选择”在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还是应予以其应得的地位与必要的重视。笔者认为亚里士多德大章篇幅的所描述的善、德性、勇敢、节制等美德品质都要落实到具体行为中来体现,而快乐与幸福也最终将归宿到人的现实生命与实践活动中。由此看来,“行为”这一卷不可忽视。虽然亚里士多德强调沉思在合乎德性的活动中的作用,认为沉思是最完美的活动,完善的幸福是某种沉思。然而沉思固然重要且深得亚里士多德的青睐,但关乎选择所引发的一系列具体活动,不管是心理活动也好,还是身体力行的行为也罢,我们同样不可忽视。所以,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基于选择所体现的行为活动是笔者所关注的,而由此引发的“选择与意愿行为”、“选择与考虑”、“选择与责任”的关系也是笔者试图从《尼克马可伦理学》中对此加以捋清与说明的。

一、选择与意愿行为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首页便出现了“选择”一词,即“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的,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其译者在注释中说道:“选择的意义为自由选择的、有目的的活动。”由此我们可知,亚里士多德的选择概念同时包含着意图与能力以追求目的(善)的实践。但值得强调的是,在这种实践活动中,选择主要是对手段和方法的选择,即在行为的时刻、在可能的范围中,对最能实现目的的手段和使用这种手段方式的选择。这种选择,由于不是直接对于目的(正如希望是直接对于目的的,而选择并非如此),其所包含的目的性意图已不是目的本身,而是从属性的目的性意图。

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明确的说道:“选择显然是出于意愿的行为,但并非所有出于意愿的行为都是选择。”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我们愿意去做的事成为我们的选择,但选择并不完全等同于意愿行为。选择虽出于意愿,但又不能被自我意愿所奴役,因为选择仍需考虑到德性,德性意味着选择,好的选择同实践理性的德性——明智不可分离。因此,选择不能简单等同于欲望、怒气、希望以及某种意见。选择体现于有所取舍,正如孟子所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鱼与熊掌”、“生与义”都是我们出于意愿想要获得的,但是我们在两者之间必须要有所判断,有所抉择,有所割舍。哪种选项更符合我们的愿望,更合于我们内在的德性,我们便由衷的倾向于这种选项,并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诉诸于我们自身的行为,这便是一种体现于现实的选择活动。同时,亚里士多德也承认“选择包含了逻各斯和思想,它的意思就是先于别的而选取某一事物。”即选择就是包含了在先考虑的意愿行为。

二、选择与考虑

选择不仅像知识与意见一样包含着逻各斯与理智,更重要的是包含着预先的考虑,所以,选择也是包含了在先考虑的意愿行为。首先,何为考虑?考虑即是考量、思虑。而亚里士多德在“考虑”一节中主要是对考虑的题材作出规定,即我们能够考虑的是对我们力所能及的事物的考虑,这是行为的始因。汉语里常说的“三思而后行”,其实这也体现出在先考虑对于自身行为的重要性。与此同时,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也说道:“考虑的对象也就是选择的对象,除非是选择的对象已经确定的……一个人如果已经把行为的始因归于自身,归于自身的那个主导的部分(逻各斯或理性),他也就不用再考虑该怎么做的问题了。因为,我们自身中作选择的也就是这个部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考虑其实是逻各斯或理性在我们思维中的外化形式,没有考虑其实也无逻各斯可言,我们的任何行为(包括选择)其实都离不开逻各斯的参与,我们的任何选择都要经过考虑的反复筛选,选择就是一种包含着在先考虑的意愿行为。

三、选择与责任

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主要在第三卷的“德性、恶与能力”这一节中出现了“责任”或“负责”一词,即“私人与立法者都惩罚和报复做坏事的人——除非那个人的行为是被迫的或出于他不能负责的无知的。”“所以在身体的恶之中,受到谴责的是由我们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恶,而不是我们不能对之负责任的那些恶。”由此可知,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谈论“选择与责任”的关系首先关乎选择的性质问题,即选择是否是真正的出于意愿,违反意愿的行为是被迫的或出于无知的,被迫选择就无所谓责任可言,而自我主动选择的就有责任需要承担。而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无知”对于选择来说也是一种恶,“无知”在一定场合也要受到谴责,例如亚里士多德所举的“醉酒”之例,“如果一个人是应当对于他的无知负责任的,我们还要因这种无知本身而惩罚他。对于醉酒后肇事的人加倍刑量,因为肇事的始因在他自身:他无知的原因是他喝醉,而他本可以不喝醉。”所以无知在一定情况下也不能免去责任的担当,那种因疏忽的无知也是有罪的,我们也应当为之承担起我们的应有之责。

其实,涉及选择与责任的关系,我想我们更多要探讨的是选择与德性的关系,德性意味着以选择为条件或者做选择,按亚里士多德的看法,选择对于德性的获得,对于使活动完成得好至关重要。选择意味着在当下显得令我们愉悦而总体上有害的事物和本身有益于善的事物之间作出决定。在此意义下,选择常是一种困难的决定,但由此也凸显出“责任”之于“选择”的重要性。虽然我们可以出于自我意愿自觉能动的选择,但与此同时,我们更应在选择之前经过理性的思考,作出周全的考虑,作出合乎我们自身德性的选择,由此为善的目的所作出的选择,才能更好地承担起我们人之为人的责任。

在此,笔者只是围绕着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谈一谈对“选择”的浅显之见以及梳理一下《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三卷中围绕着“选择”而展开的“选择与意愿行为”、“选择与考虑”、“选择与责任”之间的关系。文末关于“选择与责任”的梳理,由于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并没有详细论述“责任”这一概念,所以笔者只是略微联系“选择与德性”从而试图给以“选择与责任”更好的说明,但至于其联系是否合理,以及“责任”到底在何种维度下得以展开,基于笔者的能力也难以论述清楚,所以这也是笔者读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所留下的一个疑问。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读后感 第3篇

什么是幸福?一般人会把它等同于明显可见的东西,比如说财富、快乐、荣誉等。不同的人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看法。人在生病时会说幸福是健康,穷困时会说幸福是财富。

古希腊人强调幸福的完整性和终极性,它须“盖棺论定”,且这种幸福观也含有道德和报应的内容。希腊哲人从梭伦到亚里士多德都谈到人的发展需要一个中等水平的财富

尼采说:没有音乐的世界是一种错误,上帝也在唱歌,幸福所需的是什么,一只风笛的声音。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得出结论,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完全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幸福在认识论上具有了完满的内容,对人来说也便具有了一种可以明确的被捕捉的意义。人在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的展开之中,快乐自然而然地来临,它对幸福的肯定只是幸福自身确证自我的外化过程,快乐在这个过程之中恰恰成为真正的快乐,它是一种对欲望满足的适度,从而也真正地显示出了幸福自身。他依循前人,把善的事物分为三类,即外住的善、灵魂的善和身体的善,且每种类型的善,配以相应的德。如身体的善有健康、强壮、健美、敏锐:灵魂的善有克制、勇敢、公止、明智;
外住的善有财富、高贵出身、友爱、好运。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幸福是对所有这些善的获得。

“最高善”的思想是由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最先提出的,这位伦理学的始祖始定“最高善”为“德福合一”之义。其后,另一位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探讨了“德福一致”的问题。他认为,人与动物是有差别的,而这种差别主要在于人“为人之道”。“为人之道”之根本在他看来在于追求“最高善”,而“最高善”的意涵是“德性”与“幸福”的统一。对幸福的人的肯定,恰恰用做幸福的事这一过程来肯定幸福的人,赋予幸福的人以活生生的内容,从而真正达到了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和融合。

“沉思中的幸福必然是合乎德性的",它是我们本性最好的部分的实现活动,合于灵魂的最好部分即理性的德性。”沉思中的幸福是持久的、超越时空的、“最令人愉悦的”。这种沉思中的幸福也不是本真的幸福本身,我们作为人,其伟大之处也许不在于能够幸福,而是能够知道幸福是什么,能够向着幸福而往,从而不断地靠近幸福。“人听凭自己不断从他自己的灵魂里生成一幅他不能获得的满足图像。正是渴求真正幸福的这种信念使得不与之接合的每件事令人生厌和毫无生机。”

因此,人的至善也便是独特的,它就是“幸福”,人是向着幸福而存在的。追求着并实现着幸福的人必然会具有客观化的稳定持久的德性和他人的称赞,幸福在人的这些政治活动中进一步确认了幸福之所是,人之为人的特性就在于他的本性的丰富性、微妙性、多样性和多面性。人的善即合于德性而生成的、灵魂的现实活动。而在一种最高层次的意义上,灵魂的理智思辨与最高的德性、幸福、至善是合为一体的。人的一生都在为幸福而奔波、劳苦、喜悦、忧伤。也正是因为有了幸福的召唤,人类才有了向上的动力,才有了坚定不移的信念,才有了顽强不屈的追求,也才有了历史车轮的滚滚向前。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读后感 第4篇

这篇文章写了很久了,但是却是我第一次发博客,今天也正好是我的生日,也算是成长的一次铭记吧。加油,未来的自己。

《尼各马可伦理学》是亚里士多德的经典著作,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基于人的活动的特殊性质来说明和理解伦理学的,书中,亚里士多德系统地阐述了善、道德德性、行为、具体德性、公正、理智德性、自制、快乐、友爱、幸福等概念,一共十卷。和其他的同时代的或者是他以前的伦理学著作而言,《尼各马可伦理学》更切中实践事物的本质。是从人的活动出发来诠释伦理学的,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在第一卷中,亚里士多德系统的对善做出了诠释。在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中,都以善为目的。如果我们所有的活动都只有一个目的,这个目的就是可实行的善。如果有几个完善的目的,那么其中那个最完善的东西就是我们所寻求的东西,完满的善应该是自足的。最高的善必定是因其自身而被追求的,而什么是最高善?我们都一致认为是幸福!我们在生活中说的自足就是指一事物自身便使得生活值得欲求且无所缺乏,而我们认为的幸福就是这样的事物。

但是,完善也是需要外在的物质条件。没有外在的手段,我们就不可能做到或者是很难做到高尚的事,许多高尚的事都是需要有朋友、财富、和权力等这些手段。就如同幸福还需要外在运气为其补充在此,对于幸福的理解,我们会问到,幸福到底是通过习惯或者是训练而获得的,还是神或运气的恩赐。亚里士多德为我们进行了论述:幸福的人不会因为运气的变故而改变自己。他们不会轻易的就离开幸福。也不会因为一般的不幸就痛苦。幸福在于灵魂的合德性的活动,并且是一生中的合德性的活动。但是我们也不可以说一个人或者就是幸福,或者说一个人的幸福丝毫不受他的后代人的命运的影响。幸福是一个目的或者某种完善的东西,而一个人的将来是不可以预见的。我们可以在活着的人们中间,把那些享有我们所说的并将继续享有我们所说的那些善事物的人称为致福的人。

书的第二卷来诠释的是道德德性。德性分为两种,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理智德性是通过教导而发生和发展的,所以需要时间和经验,而道德德性则是通过习惯养成的,既不出于自然也不反乎自然。德性既是生成于活动也是毁灭于活动,并且只有在活动中实现。道德德性是与快乐和痛苦相关的,快乐使我们去做卑贱的事情,痛苦使我们逃避做高尚的事情。而快乐尤其可能毁灭德性。因为,一则,追求快乐的欲望从小就伴随着人,能以从人的情感中消除;
二则,对于快乐,做得正确就使人善良,做得错误就使人邪恶。每一种感情和实践都伴随着快乐和痛苦,那么德性也由于这种原因而与快乐和痛苦相关。

说了那么多,我们都还未定义到德性是什么的问题,德性是一种感情,是一种品质。不仅如此,德性还是一种选择的品质,存在于我们的适度之中,有三种品质,两种恶,一是过度,二是不及,三是一种作为他们中间的适度的德性。德性不同于技艺。技艺只相关于对象的性质;
德性还需出于一定的心态。一个人知道他要做的行为,出于意愿地、因其自身之故、并且出于一种确定的品质而选这它时的行为,才是合乎德性的。德性是使得我们在所有事物上做得适度的品质,适度有相对于对象的和相对于我们自身的。相对于对象而言的适度是技艺的目标,是我们在做事时达到对于对象而言的适度的品质。德性的目标则是感情与实践事物上达到相对于我们自身的适度。适度是一个很难把握的词,不是每一个人都那么容易把握的住和做的到的。要想获得适度,首先要避开那最与适度对立的极端,其次要弄清楚那把我们引向错误的东西并努力将自己拉向相反的方向。但是适度也是视具体的情况而定的,我们也要学会变通。

书的第三卷说的是行为,行为有出于意愿和违反意愿的,凡行为的始因在自身内的行为都是出于意愿的。行为与德性是密切相关的。并且更能判断一个人的品质。行为既然跟意愿有关,那么它就与选择息息相关,首先,我们会选择善的东西而去避开恶的东西,其次,我们选择的只是我们知道是善的东西,而不会去选择那些我们不知道是否是善的东西。最后,最善于选择的不是那些善于提出意见的人。选择是一个包含在先的考虑的意愿的行为。

德性也意味着选择。选择是出于意愿的,但是意愿未必都是选择。选择不同于欲望、怒气、希望和意见,它意味着经过事先的考虑。恶和德性一样是出于意愿的,因为对于一件事情做与不做都在我们的能力之内。行为的始因在我们自身。但是人们常常把快乐当做善来选择,而把痛苦当做恶来逃避。

关于具体的德性,我们先试着说明勇敢,勇敢是恐惧与信心方面的适度,是面对一个高尚的死时在恐惧方面的适度品质。勇敢的人对于超出人的承受能力的事物感到恐惧。但是他能够以自己正确的方式,按照逻各斯的要求并且为着高尚之故恰当地对待这些事物。勇敢在本质上是痛苦的,他意味着承受痛苦,尽管其目的是令人愉悦的。而且,一个越有德性的人,面对死亡就越有痛苦。因为,他在德性上愈完善,他所得到的幸福愈充足,死将带给他的痛苦也就愈大。因为,他的生命最值得过,而他又全然的知道将失去这最大的善。

勇敢和节制也是灵魂的无逻各斯的部分的德性,节制是快乐和痛苦方面的适度。节制并非与一切快乐与痛苦相关,而只是同肉体上的尤其是触觉上的快乐和痛苦相关。节制的人适度地期望获得那些适当而愉快的事物。他们不已不适当的事物为快乐,对于这些事物中的令人愉快的事物也不会感到过度的快乐。相对于怯懦,放纵更加是出于出于意愿,首先,放纵出于快乐,怯懦是出于痛苦,快乐是我们所选择的东西,痛苦是出于我们所逃避的东西。其次,痛苦是遏制和毁灭一个人的本性,而快乐则是没有这种效果和作用。所以放纵是更加出于意愿的,而且是更加要收到谴责的对象。但是,放纵的品质却不是出于意愿,对快乐的欲望,我们应当时时的加以管教。

对于慷慨,我们往往会想到的是给予,慷慨就是小比财务的给予方面的适度。慷慨的人以最好的方式使用财务。在挥霍和吝啬这两个极端中,吝啬是更大的恶。大方是大笔财务的话费方面的适度。大方的人花费是重大的和适宜的,其结果页是重大的和适宜的。大的是对重大的荣誉的欲求方面的适度。大度的人自视重要也配的上那种重要性。大度的人最关注荣誉而又对之取适当的态度。对于大度,对于给予,慷慨的人总是会以最高尚的事而给予。他也会以正确的方式给予:在适当的数量、适度的时间、给予适当的人,按照正确的给予的所有条件来给予。他自己在给予的时候还带着快乐,至少是不带着痛苦的。因为德性的行为是愉快的或者不带痛苦的。

同样,大方的人也是为高尚而花大量的钱,因为为着高尚是所有德性的共同特征。大方的人愿意去考虑如何最美好、最体面地实现自己的设计,而不愿意算计这样做要花多少钱以及怎么样才能最省钱。一个大方的人不是为自己而铺张,而是为公众而花钱。大方的人当然也要和他的钱财息息相关。我们都知道,没有雄厚的物质基础,我们怎么能够大方,又从何大方?

温和是怒气方面的适度,那些在应当发怒的场合不发怒的人被看做是愚蠢的。那些对该发怒的人,在改发怒的时候也不以适当发怒的人也是愚蠢的。温和的人是以适当的方式、就适当的事、持续适当的时间发怒的人,尽管他显得偏向不及一边。

友善是社交方面的适度,友善的人不随意的讨好他人,也不随意的使人痛苦。他的友好和所施加的痛苦都出于高尚的目的。诚实也是社交方面的适度。诚实的人拒绝交往虚伪,但是他可能对自己少说几分。机智是消遣性交谈方面的适度,有品位地开玩笑的人被称作机智的,机智的人只说和听适合一个慷慨的人所说和听的东西。羞耻也是一种德性,而是由坏行为引起的一种感情。羞耻感可以帮助青少年少犯错误。

接下来说的是公正,公正有两种意义,一种是守法,一种是平等。守法是总体上的公正,守法是公正不是德性的一部分,而是涵盖着整个范围。具体的公正则相关于荣誉、钱物等等这类事物的获得上的平等或不平等。具体的公正又分为分配的公正和私人交易的公正。公正还有很多的其他方面的思考,比如公正是给予的过多,还是索取的更多?公正与公道也息息相关,公道既与公正同类,又不同于后者,它优于法律的公正,是对法律的由于一般性而带来缺陷的公正的纠正。

和朋友的相处也是很重要的,而且在现实的生活当中,我们很多的时候都在和朋友打交道。友爱或近似一种德性。他不仅必要而且是最高尚的。做朋友和有德性也是一样有两种意义。只是共同的生活才是实际地做朋友。好人因彼此的善、愉快和有用而有意愿共同生活。然而友爱不同于爱,爱是一种感情,友爱则是一种品质。不平等的友爱也会发生争吵,分歧是依照德性、贡献性还是需要来分配。公正的原则在于使不同的人多分的不同的东西。这种安排既重建了平等又保全了友爱。

最后,我们一起来看看快乐和幸福。快乐和幸福总是息息相关的。快乐是某种善,痛苦是恶,是应当避免的。人们都在追求的,是不同的快乐,尽管大家都在追求着快乐。兽类和人都在追求快乐,而且,如果快乐与实现活动不是某种善,幸福的人的生活就不是令人愉悦的。必要的肉体上的快乐不是恶,它只有在过度的时候才会是恶。肉体快乐特别被人们追求是因为它能驱逐开痛苦并且特别强烈,易于为人们享受。过度的快乐与必要的快乐对立。而不是与痛苦对立。实现每种活动都有完善着他的特殊快乐。每一种动物都有其特殊的快乐,不过在人类中不同的人有完全不同的快乐,完善着好人的实现活动的快乐是真正的快乐。

幸福不是一种品质,而是因其自身而值得追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幸福不在于消遣,消遣是一种休息,我们需要休息是为着严肃的工作,越是有德性的人,其活动就越是严肃。幸福是被我们看做人生追求的目的。幸福与人的活动是息息相关的。幸福也和沉思有关,沉思是最高等的一种实现活动,其次,他最连续,第三,幸福中必定会有快乐。第四,沉思中含有最多的我们所说的自足,第五,沉思似乎是唯一因其自身故而被人们所喜爱的活动。人想要幸福,就要学会努力去追去不朽的东西,过一种与我们身上最好的部分相适合的生活。因为,属于一种存在自身的东西就对于它最好,最愉快,同样,怒斯的生活对于人是最好的、最愉悦的,因为努斯最属于人。所以说这种生活也是最幸福的。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读后感 第5篇

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让我对生活有了很多新的了解,懂得了很多崭新而深刻的道理。

在这本儿书中,作者谈到了知识。知识分为可以使人生存的知识和使人有德性的知识。后者不能带给你任何钱财,但是他们告诉你怎样做能够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人,怎样生存才能幸福。所以这本书,从根本上讲,我认为也是在谈论人怎么才能活的幸福这么一个话题。

那么,人怎么才能幸福的生活呢?亚里士多德说,幸福是一种实践活动,不是一种品质。也就是说,幸福在于人生的过程,而不是一种结果。具体怎样去做呢?他认为,我们应当按照自己的性情去做事。因为每个人都不一样,每个人都具有不同的禀赋与天性。我们应当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情,找到自己有天赋可以做好的事情,然后去做。当然,还有一些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需要我们知道并尽力去做到。如果要获得幸福,从总体上讲,我们首先要把自己的情绪控制好。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使感情始终主宰着自身,那么就无法通向幸福的道路。

对于人而言,幸福是至善,理应成为所有活动的目的。

幸福,可以被公认的认为是一件世上最完美或者说最完善的东西,那么什么又是最完善的东西呢?

在最完善东西的定义上,几乎亚氏的定义成为数千年来的代表,“一种不会因物而值得欲求,而始终因其自身的东西通常称作最完善的东西”。财富会因为社会的变迁而变化,名誉会因为社会的公共价值的变化而变化,同样我们身体的强健与否以及运气的好坏始终是个不确定的因素,而唯一不会变迁的唯有我们本身拥有的个性,优秀的性格品质具有稳定的德性特征,因此理应成为我们追求的目标,达到了这些目标,那么我们就可以称作为幸福了。

善的事物被分为三类,分别是外在的善、身体的善以及灵魂的善。

外在的善包括,财富、高贵的出身以及好运等;
身体的善包括,健康、强壮、健美以及敏锐的反应等;
灵魂的善包括,节制、勇敢、公正以及明智。

接着上面的说,显而易见,为了幸福,为了追求最完善的东西,我们理应将灵魂的善视作最恰当意义上的同时也是最真实的善,当然在肯定灵魂的善的同时,一样不能忽略另两种善,因为正是另两种提供了人类追求灵魂善的基础,或者更实在地说,是一种物质基础。

在智者的脑中,始终有着一个递进式,那就是物质永远是为精神服务的,而物质的取得始终不应成为生活的目的地,追求合乎德性,追求高尚事物的行为始终将成为幸福的唯一途径。

看完这本儿书,我更加懂得如何明察地生活,明白了一些社会上的伏在表面却一直没有观察到的道理,也更加懂得怎样使自己幸福的生活。当然,对于古希腊罗马的阅读还会继续。毕竟,没有一本儿书会告诉你所有的道理。我们只能尽力多接触古典,接触大师。然后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不断体悟人生,不断思考怎样更幸福的生活。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读后感 第6篇

近期读《尼各马可伦理学》,还是有很大收获的。人这一辈子受时间、精力所限,能精读的书不多,所以能听到这本书的讲解,实乃一种缘分,更是一种幸运。特别要感谢同学的推荐。

人们生活是为了追求至善;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的每种技艺与研究、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何为善?善是人们在做其他每件事时所追求的那个东西。如果我们所有的活动都只有一个目的,这个目的就是那个可行的善;
如果有几个完善的目的,其中最完善的那个就是我们所寻求的东西。那些因自身而值得欲求的东西比那些因它物而值得欲求的东西更完善,因此,亚里士多德将那些始终因其自身而从不因它物而值得欲求的东西称为最完善的。与所有其他事物相比,幸福似乎最会被视为这样一种事物,因为我们永远只是因它自身而从不因它物而选择它。

那么,什么是幸福?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不是品质,而是一种实现活动。对任何一个有某种活动或实践的人来说,他们的善或出色就在于那种活动的完善。更进一步地,由善的定义可知,这种实现活动是因其自身而非其他事物的欲求。因此,幸福是不缺乏任何东西的、自足的。从这个角度看,德性与努斯是好的实现活动的根本,因为这两者并不取决于是否占有权势、金钱等等外物,而是纯净的、自由的喜好,这是与肉体的快乐非常不同的,因而二者本身就是值得欲求的。

思考什么是幸福对理解我们的生活至关重要。具体地说,它是要我们回答:我们究竟是把严肃的工作当做消遣的目的,还是把消遣作为继续严肃的工作的目的。亚里士多德显然认为后者是幸福,但这似乎有为现代人的常识:毕竟,大多数人辛苦工作是为了有更多的闲暇娱乐。父母师长也时常“告诫”我们,找一份轻松稳定的工作比辛苦拼搏要好。

我觉得这并不是一个不同价值观之间碰撞的问题,将轻松消遣作为生活根本目标是不可能让一个人获得幸福的。一方面,消遣并非我们的目的,我们是要从消遣中获得另外一些东西,比如快乐、知识。那么是否就可以通过不断地消遣而不断地获得快乐与知识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消遣的快乐是一种肉体上的快乐,而肉体上的快乐是不能持续的。这涉及到什么是真正的快乐。试想一个本性不那么坏的人以持续获得肉体上的快乐为目的,那么他的生活就是在不断重复之前所为(比如更换不同口味的饮料、品尝不同的美食),于灵魂并无实质提升,最终只能是平庸的循环;
而对于一个本性即为恶的人,为了获得持续的快乐,他将做出一件又一件于社会有害的事,又陷入恶之循环;
另一方面,为何严肃的工作能让我们获得幸福?亚里士多德认为,首先,严肃的工作的目的是获得德性,而合乎德性的生活就是幸福;
其次,对好人(我理解是指圣贤)显得荣耀的、愉悦的事物才真正是荣耀的和愉悦的,而好人认为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最值得欲求,合乎德性的生活在于严肃的工作而不在消遣;
第三,严肃工作过程中的快乐是可以持续的。

至于德性与努斯是否可以涵盖幸福的全部意涵,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自然涉及到如何获得幸福。的确,德性与努斯并不涵盖全部的幸福。因为幸福并不是单靠人的力量就可以获得的,运气、命运有时甚至可能成为主宰。但很难想象一个天命很好的人,什么都不做也能实现所有目标。命运似乎只有当我们经历后回望时,更能显示出某种注定的意味。从这个意义上说,回答人在获得幸福过程中需要付出的努力更有价值也更深刻。

人的活动是灵魂的一种合乎逻各斯的实现活动与实践,且一个好人的活动就是良好地、高尚地完善这种活动;
那么,人的善就是灵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如果有不止一种的德性,就是合乎那种最好、最完善的德性的实现活动。因此,幸福是学得而非是靠运气获得的。因为幸福在于灵魂的合德性的活动,并且是一生中的合德性的部分。

既然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因此,要研究德性就必须研究灵魂。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中有一部分含有逻各斯、一部分不含逻各斯。而不含逻各斯这一部分又可分为两类,其中一类是人与其他动植物共有的、自然的东西,比如睡眠,这一种德性并不属于人的德性;
而另一类虽然被称为灵魂的无逻各斯部分,但却在某种意义上分有逻各斯。这一部分其实是指能够服从理性向它提出的逻各斯意义上的欲望。因此,灵魂的逻各斯部分就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在严格意义上具有逻各斯,另一个部分则是在像听从父亲那样听从逻各斯的意义上分有逻各斯。相应的,德性的区分也是同灵魂的划分相应,即包括理智德性与道德德性。

理智德性主要通过教导而发生和发展;
道德德性则通过习惯养成。伦理学研究的中点在于后者,即道德德性的培养。虽然道德德性是非自然的,但仍然有着自然基础,即人性与学习能力。如此一来,人是可以通过学习获得德性的。这只是这一机制的基础,获得德性的关键在于如何将好的本性变成习惯,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的作用也正在于此。即政治可以通过造就公民习惯使其德性变好。

一个人要成为有德性的人,重要的是要具备三方面的品质:知识、选择、稳定品质。这其中,亚里士多德认为学会选择最为关键。因为一个人只是知道而不去做那么便与无知别无二致。在选择问题上有两点至关重要:其一,德性不是感受感情的能力,而是对待感情的品质。不是被动的感情,而是主动的选择;
其二,选择的根本在于取中,即要适度,过多过少都不好。

道德德性同感情与实践相关,而感情与实践中都存在着过度、不及与适度。比如,快乐与痛苦,都可能太多或太少,这两种情形都不好。而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场合、对于适当的人、处于适当的原因、以适当的方式感受这些感情,就既是适度的又是最好的。

保持适度的困难在于,并不是每项实践与感情都有适度的状态,且很难准确地界定什么才是适度;
此外,同一种品质在不同的境遇中适度的概念可能不同;
还有就是不同品质之间也存在着张力,比如勇敢与公正、勇敢与节制之间,在某些情况下便是不可调和的。因此,道德德性的困难在于没有一个确定的伦理标准告诉我们应当怎样做。

但是,伦理学仍然为我们在做事方面提供了极大的启发。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首先,要做到适度,应学会避开最与适度相反的那个极端,即两恶权其轻;
其次,我们要研究自身容易沉溺于其的事物,借助我们所经验的快乐与痛苦弄清这些事物的性质。然后,我们必须把自己拉向相反的方向。因为只有远离错误,才能接近适度;
第三,在所有事情上,最要警惕那些令人愉悦的事物或快乐。因为对于快乐,我们并非公正的判断者。正确的做法是,像年长的人对待海伦那样对待快乐,并且在每个这样的场合都复诵他们所说过的话。”对于德性,尽管我们可以在初始时掌握它,但却很难觉察到它的细微的发展,正如我们觉察不到病的发展一样。因此,亚里士多德强调要着意培养在逻各斯与感情间建立起关联的习惯。

在讨论了德性的一般性质后,亚里士多德为我们着重呈现了勇敢、公正、节制、友爱、快乐五种具体德性。这五种德性是通往幸福生活不可或缺的品质,然而困难就在于每种德性本身都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张力:对于勇敢,需要在克服恐惧与对某些事情保持恐惧之间做到适度;
对于分配的公正,需要在“强者得到更多”与“弱者平等”之间寻求中道;
对于节制,它可能是固执与软弱之间的中道,也可能是放纵与冷漠之间的适度,但从根本上说,有关节制的冲突存在于知识与欲望之间。

关于友爱的讨论,很有意思。亚里士多德讨论了三个层面的友爱:有用的、快乐的、善的或有德性的。他认为快乐的和有用的友爱建立在某种交易的基础上,存在利害关系,因此难以长久;
而善的友爱是因为对方自身之故的、既善也愉悦和有用的、持久的。具体来说,完善的友爱具有下面的特征:其一,是德性上相似的人之间的友爱,因为他们相互间都因对方自身之故而希望他好,因此这样的友爱只要他们还是好人就一直保持着,而显而易见德性是一种持久的品质;
其二,相互友爱的人希望共同生活,就好像一个人与其自身一切生活一样,因为这能令两人都感到愉悦;
其三,两个有德性的人从对方这种友爱中得到的东西是相同或相似的,且这种东西不像有用、快乐那样转瞬即逝;
其四,爱是一种感情上的过度,因此就人的本性上来说,友爱是排他的,它甚至只能为一个人享有。友爱的这些特征也揭示了这种品质的内在张力:一个幸福的人,即自足的人,为何还需要朋友?或者这种具有完善道德的人能够找到朋友吗?

关于快乐的讨论很深刻,亚里士多德揭示出快乐一些难以言说的特性。他认为向正常品质回复的快乐不是正常的快乐,比如因饥饿而吃饭感到的愉悦。快乐是人的正常品质的不受阻碍的实现活动。快乐本身是自足的,不依靠时间的积累而增加,因而当我们因做某事而忘记了时间时,我们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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