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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我们要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5篇)

发布时间:2022-12-15 19:40:03 来源:网友投稿

新时代我们要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5篇)新时代我们要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  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抓好基层、打好基础,是我们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时代我们要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5篇),供大家参考。

新时代我们要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5篇)

篇一:新时代我们要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

  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抓好基层、打好基础,是我们党有效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的重要经验。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不断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必须始终把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做到抓基层、打基础一刻不放松,把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夯实党的建设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新局面的同时,开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局面。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包含的内容很多,其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一个基础。之所以必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始终把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主要是由基层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决定的。基层党组织是把广大党员组织起来的最直接的载体。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来源于全体党员行动的团结一致,而全体党员行动的团结一致取决于党严密的组织结构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了一个有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统一纪律的有机整体。在这一有机整体中,中央组织是党的首脑,是全党的中心;地方组织是连接中央组织与基层组织的枢纽,是党的中间环节;基层组织则是把党员组织起来的最直接的载体,是党的整个组织体系的基石。如果把整个党组织比作一座大厦,基层党组织就是这座大厦的地基。地基不牢,整座大厦就不可能强固;地基强固,整座大厦才能坚如磐石。那么,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才能把分散的党员组织起来呢?战争年代,我们创立了“支部建在连上”这一组织形式,保证了党对武装力量的领导。计划经济时期,我们创立了“支部建在村、企业、机关里”的模式,保证了党对所有“单位人”的覆盖。今天,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出现了大量的无行政隶属关系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出现了大量无单位的“社会人”,我们又创立了“支部建在楼上、建在园区内、建在市场上、建在居住点上”以及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新模式,从而把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的党员联系在一起,并进行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他们紧紧团结在党的旗帜下,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党的目标任务而奋斗。基层党组织是把广大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的最直接的纽带。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之所以有力量,就是因为她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同人民群众保持着血肉联系。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之源、执政之基、胜利之本,党一刻也离不开群众。那么,党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来凝聚群众?最基本的方式和途径就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遍布全国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各个群体,处于生产、工作和居住的第一线,同广大群众有着最广泛、最直接的联系,容易了解群众的疾苦,善于把握群众的脉搏,能够将群众的要求和呼声及时反映上来,从而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能体现群众的意愿、维护群众的利益。可以说,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对人民群众的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主要就是靠基层党组织具体而细致的工作来实现的。同时,基层党组织中的广大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也比较密切,群众往往就是通过身边的党员来认识党的。因此,基层党组织中的广大党员可以通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党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力量。基层党组织是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最直接的环节。党的领导作用和执政地位是通过党中央、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自上而下、充分履行各自的职责来实现的。党要担当起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既要靠党中央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靠各级党组织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离开各级党组织的贯彻执行,再好的方针政策也是纸上

  谈兵。作为党设立在社会中的终端组织和战斗堡垒,基层党组织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每一个社会基层单位的最直接的依托,是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履行执政使命、巩固执政地位,就必须抓基层、打基础,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否则,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也就无从谈起。

  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十六字方针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经验。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关键是要贯彻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指导方针。围绕中心。党的建设历来是围绕党的政治路线来开展、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的。围绕中心,深刻揭示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与党的政治路线、党的中心任务之间的关系。党的十七大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这就要求基层党组织必须成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主要阵地,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牢固树立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理念,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把握发展规律,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应把能否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作为评价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服务大局。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整个组织系统的基础,党的一切工作最终都要靠基层党组织来落实。基层党组织服务大局的意识强不强,对于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服务大局,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下级与上级、局部与全局关系的基本要求。它要求基层党组织树立大局意识,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切实做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基层党组织要服务好大局,就要善于带领党员和群众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充分发挥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就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为群众解难,为中央分忧。拓宽领域。我们党在组织建设上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党的基层组织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和覆盖范围是影响其功能发挥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许许多多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这使原来按照单位及其党员人数来设置基层党组织的传统做法面临严峻挑战,迫切需要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拓展党建工作领域。比如,进一步探索解决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以及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的设置问题;进一步完善“村村联建”、“村企联建”等多种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形式等等。只有构建起覆盖全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才能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供组织保证。强化功能。党章规定,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应承担八项基本任务。党的十七大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提出了“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任务。基层党组织要完成好这些任务,不断强化自身功能,就要实现从“组织本位”向“党员本位”的转变,从强调教育、管理、监督功能向强调服务功能的转变。比如,农村基层党组织应以“三级联创”为总抓手,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建立起干部经常受教

  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机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应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积极探索党组织实现对企业政治领导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形式;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应适应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逐步建立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

  正确把握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抓基层、打基础,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应当看到,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深入分析和正确把握这些新要求,才能使基层党组织建设更有成效,使党的基层组织始终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化改革开放,对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改革开放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动力。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还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深入推进改革开放。但是,一些基层党组织认为改革开放属于上面考虑的事,与己无关,因此还存在安于现状、因循守旧、封闭狭隘等思想观念。这就要求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使基层党组织能够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科学发展,对基层党组织的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成为全党全社会的根本任务。尤其是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持续,世界经济陷入衰退,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实现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各级党组织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基层党组织要经受住考验,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坚强堡垒作用,必须努力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具体贯彻实施的能力、不断开拓创新的能力。维护和谐稳定,对基层党组织的作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和内容。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面临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近一个时期,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冲击,因企业关闭、公司裁员、农民工返乡等引发的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大量的矛盾和问题发生在基层,其解决也必须靠基层。但从实际情况看,有一些影响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是由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处置不当造成的。因此,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维护和谐稳定的职责,就必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化解各类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强自身活力,对基层党组织的民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我们党拥有7000多万党员,37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如果基层党组织始终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凝聚广大党员发挥应有作用,我们党就会始终充满蓬勃的生机和旺盛的活力,就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党在新时期的历史任务。基层党组织要增强自身活力,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民主建设。目前,一些基层党组织还没有摆脱过去的惯性思维和工作方式,没有形成发展党内民主、增强自身活力的体制机

  制。因此,应积极探索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包括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等,努力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活力。

  

  

篇二:新时代我们要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

  作者:刘金新;冯佳作者机构:中共中央党校,北京海淀100091出版物刊名: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页码:25-30页年卷期:2018年第4期主题词: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着眼于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党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应有之义,也是应对当前各种问题和挑战的客观要求。当前,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党的战斗力。

  

  

篇三:新时代我们要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

  作为党组织一员党员不同于普通群众而是中国工人阶级有着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就要求每一名党员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要把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刻在骨子里植根于灵魂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增强

  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作者:中共天津市委党校课题组来源:《求知》2021年第2期

  在新征程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课题组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又一项重要制度成果,是我们党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党员行使权利要用辩证的思想方法来对待,正确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利和义务的辩证统一关系,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一、保障党员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是增强党的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基础

  党员权利是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员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具备的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党员是党生机活力之源,确保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切实履行义务,是新时代不断增强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促使党员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基础,其背后有着深刻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

  (一)保障党员行使权利和切实履行义务,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政党在自身建设上历来高度重视党员权利行使的保障和义务的履行。马克思在1864年起草的国际工人协会临时章程中指出:“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不是要争取阶级特权和垄断权,而是要争取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列宁在1903年起草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章程草案中指出:“每一个党员和同党有来往的任何个人,都有权要求把他的声明原原本本送达中央委员会,或中央机关报,或党代表大会。”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认为,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和活动主体;党开展的一切活动,归根结底是党员主体的实践活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切实履行义务,使党员自觉做到按照党的要求去确立自己的思想、观念,支配自己的言行。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障党员权利的正确行使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政党,也是最大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有着9100多万名党员,分布在全国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只有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才能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事务中参与、管理和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顺利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

  (二)保障党员行使权利和切实履行义务,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鲜明品格

  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激励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权利保障方面提出一系列重要的方针和原则,创造、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党的历史上,七大党章首次对党员权利进行明确规定。十二大党章将党员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概括为八项,并特别强调“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此后,

  历次修订的党章基本沿用了十二大党章的规定。1995年党中央依据党章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强调“党员必须按党章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保障党员权利的专门法规。2004年,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的十七大党章首次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写进党章总纲。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了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履行的三项监督职责,第一项就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历史实践证明,确保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切实履行义务,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证,这也是我们党历经百年风华正茂的基本经验之一。

  (三)坚持党员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的辩证统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党员权利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提出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强调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强调坚持义务和权利的统一,行使民主权利与坚持党性原则的统一;强调党员的民主监督不仅是权利,更是对党应尽的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是加强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引。近年来,我们党不断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推动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广大党员特别是年轻党员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行使权利、维护权益更加主动自觉,但需要积极引导、加以规范。另一方面,党员权利内涵不断丰富,但行使渠道、载体、保障措施尚未及时跟上,2004年《条例》的一些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加以修订完善。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推动新时代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最新成果。《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在吸收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理论成果和实践创新成果的基础上,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通过明确和细化党员权利内容,充实和完善了保障措施。《条例》明确提出党员履行义务在先,坚持履行党员义务与行使党员权利的辩证统一,重申和严明纪律规矩,积极回应党员现实关切,进一步提高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水平和效果。《条例》进一步筑牢了党员权利保障的制度基础,有利于充分发挥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突出党员主体作用,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激励党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

  党员作为党的组织成员和党的主体,依法依规享有党组织赋予的各项权利,党的各级组织都无权剥夺党员的正当权利。在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条例》明确提出党员履行义务在先,义务和权利相统一,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利与义务、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这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理论创新。贯彻落实《条例》,行使党员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

  (一)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坚持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相统一

  从法理上来看,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关联的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把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与认真履行义务有机统一起来,才能为实现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保证。正如《条例》规定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的原则时,明确要求:“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正确行使各项权利。”对于广大党员而言,申请入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和自觉让渡一部分普通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要多尽一份义务和责任,这既是一种契约精神,更是党的宗旨使命和党性的内在要求。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对党组织的任何成员而言,都不存在没有义务的

  权利,也不存在没有权利的义务。开展党内生活如果没有权利保障,无异于一潭死水;反之,如果党内政治生活没有义务履行,则无异于一盘散沙。可见,党员履行义务是行使好权利的基本前提。党员要正确履行义务,贯彻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必须对党内事务和党内决策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完全合格的共产党员。党员义务的履行程度直接关系到党员权利的行使效果,从某种程度上说,党员行使权利时,也是在履行义务;党员履行义务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二者相互影响、互为促进。

  (二)正确认识行使权利与担当责任的关系,坚持行使权利与担当责任相统一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保障党员权利是全党同志的共同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应尽的义务。正如《条例》第四条规定:“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向党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遵守纪律规矩,正确行使权利”。党员“志愿”加入党组织的特点和党的“两个先锋队”性质,要求党员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第一目标是为民谋利,而不是追求权利和利益的享有。党员宣誓自愿加入党组织,也就意味着对党的信仰、历史使命的高度认同,意味着在今后的政治生活中要始终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旗帜为旗帜,终其一生为党尽忠,为民尽责。对各级党组织而言,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员权利保障工作也是应尽之责。对有关侵犯党员权利的检举、控告和申诉,该受理的及时受理,该处置的及时处置,对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而言,要带头维护党员权利,以坚决的政治担当推动保障党员权利责任的落实。

  (三)正确认识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关系,坚持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相统一

  党员权利不是没有边界的极端权利,党员权利只有在党员严格遵守纪律约束的情况下才能得到保障和实现。如果党员权利是无条件的、不受限制的,每名党员都可以借行使党员权利的名义去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反对任何想反对的人,获得一切能获得的权利,那么最终结果只能是导致每名党员的权利都会受到攻击和侵害。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是贯彻落实党员权利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一方面,没有党的纪律,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党员权利。《条例》第六条强调指出:“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这项纪律规定保证了把党员权利落到实处。实践表明,没有党的纪律做保证,党员权利就难以保障。另一方面,党员拥有充分的权利反过来又会加强党的纪律,因为广大党员拥有充分的权利,就能对各种违纪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从而大大增强了党的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条例》在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重要问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表决”的纪律性规定同时,又提出“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只要本人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就不得对其歧视或进行追究”的保护性规定。这表明,党员权利必须是在党的纪律许可范围之内,超出党内纪律的权利是不允许的。《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党员进行批评、揭发、检举以及提出处理、处分要求,应当通过组织渠道,不得随意扩散传播、网络散布,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更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这一纪律规定既保障了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又体现了党员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高度统一。

  三、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党员正确行使权利的内在要求

  党的历史实践证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有效发扬党内民主,需要把保障党员权利与履行党员义务统一起来。新修订的《条例》,将党章规定的8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为13项具体权利,特别是第二章由“党员权利”修改为“党员权利的行使”,这既要求党员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主动行使权利,还要求党员要向党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遵守纪律规矩,正确行使权利。党员权利与义务的这种内在

  统一性和辩证性关系,要求广大党员深刻把握正确行使权利的内在要求,切实提高正确行使权利的积极性、主动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一)增强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列宁曾经指出,“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而外,没有别的武器”。中国共产党是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和严密的组织体系形成的统一整体。作为党组织一员,党员不同于普通群众,而是中国工人阶级有着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就要求每一名党员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要把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刻在骨子里、植根于灵魂,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增强”。新修订《条例》在总则第三条规定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的原则时,明确要求“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因此,心中有党,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要把心中有党化作具体行动,自觉把党员自身享有的权利同组织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统一起来,拿出以身许党的觉悟情怀,始终做到爱党、为党、兴党、护党,是共产党人的终身必修课。

  (二)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

  党员身份意识是党员对于自身身份的认知和把握,是党员对于党的性质和执政宗旨的认知,是党员对于权利、义务、责任、纪律规矩的综合认知。党员身份的这种“特殊性”,要求我们深刻认知党员这一身份的“特”,既不是“特”在财富的敲门砖上,更不是“特”在权力的护身符上,而是“特”在坚守信仰、履行使命与承担责任上,意味着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行动。如果错误理解党员身份的“特殊性”,滥用党员权利、不履行党员义务,不仅会降低自身威信,失去群众信任,还会败坏党的形象。显然,党员身份意识彰显出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坚强党性,这种身份意识和身份认同,统一于对党的性质、宗旨、历史使命以及党的纲领和任务的自觉认知和自觉行动之中。当然,强化党员身份意识从来都是根据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变化而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点。新时代强化党员意识,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党员不能混同于一般群众,要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首先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要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党员宣誓自愿加入党组织,也就意味着对党的信仰、使命和责任的认同与践履,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要始终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责、为民尽责。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自身建设也面临种种严峻考验,有的党员出现身份意识淡化、弱化等问题,忘却了党员权利和义务;有的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不参与党的组织生活,违背党的组织原则,破坏党的组织秩序;还有的党员无意或有意地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回避党员最基本的义务和责任。正是基于此,新修订的《条例》根据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通篇将严明纪律规矩贯穿始终,尤其是在第四章“职责任务与责任追究”中,明确规定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的5种情形。因此,广大党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践行党员的行为准则和具体要求,思想境界和政治觉悟一定要高于普通群众,切实行使好党员权利,履行好党员义务,承担起党员的责任,时时处处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勇做新征程干事创业先锋

  学习好贯彻好《条例》是当前全党上下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广大党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积极行使享有的权利,落实落细《条例》各项规定,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奋发有为干事创业勇当先锋。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政治自觉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学思践悟《条例》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做到知责于心。自觉同《条例》对标对表,经常校准偏差,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正确行使《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义务,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决杜绝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诬告陷害、恶意诽谤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言行,始终做讲政治的明白人,做到履责于行。

  (二)勇于开展民主监督,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党员的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本方式,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途径。广大党员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开展民主监督,不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强化民主监督意识,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在党内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原则,勇于揭露、要求纠正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敢于旗帜鲜明地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以强烈的斗争精神实现党内正气充盈。要在坚决履行义务的基础上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运用各种民主监督渠道,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反映真实情况,积极建言献策,有效监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条例》,示范带动党员积极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各级党组织要带头担当,积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不断完善党员民主监督保障机制,严肃追究侵犯危害党员权利行为的责任,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尽责,让有为者有位,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敢于担当负责,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

  担当就是责任,责任就要负责。《条例》规定的党员权利名称更加鲜明,内容更加具体,保障措施更加清晰。每一名党员都要增强主体意识,把行使好党员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负责。要夯实担当负责根基,不断提高政治、理论、道德、纪律、作风修养,铸就“忠诚之魂”,把稳“思想之舵”,夯实“立身之本”,筑牢“自律之堤”,坚守“为民之心”,不断提高担当负责的能力,激发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充分发挥自身主体作用,做到担责于身、敢抓敢管,谋实招、干实事、创实绩,勤勉敬业、踏实做事,以对党忠诚、为党尽职的政治觉悟完成党交给的职责和任务。要重事功、练事功、善事功,苦练担当本领,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注重完善知识结构、强化专业思维、提升专业素养、增长实践才干,不断提高政治执行力,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科学谋划,深化改革创新,以“我

  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共产党人最高人生境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

  课题组成员:刘中天津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徐中天津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张亚勇天津市委党校政治与统战教研部主任、教授;倪明胜天津市委党校群团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刘刚天津市委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孙明增天津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研究员转自2021年1月17日《天津日报》

  

  

篇四:新时代我们要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

  加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

  加强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非常重要的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最重要的就是抓基层、打基础,我们要把抓基层打基础摆在突出位置,找准切入点,抓好着力点,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的作用。

  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适应新时代党建工作任务的重点要求,各级党组织都要做到:

  一、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来源于各级党员干部具备的思想理论、业务素质和执行能力。一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需要下大力气体现真功夫,特别要求党员干部具备开放的思想、超前的观念,勇敢面对党建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大胆实践。二是伴随着新时代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新挑战、新问题的不断涌现,党建工作更是出现诸多新情况、新问题。能够更好地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过程就是创新的过程,就是锻炼和提升创造力的过程。三是各级基层党组织必须用解放

  的思想、发展的眼光,自我加压不断探索、不断创新,还要结合各自所处的实际因地制宜,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完成新时代党建工作赋予的重任。

  二、在加强教育事业环境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党的基层组织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一是以教育服务增强凝聚力。必须从全面教育管理服务党员入手,通过开展党员德育能力教育、提升党员的思想素质、提高党员的执行能力、增强党员的党性,达到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的目的。做到了解党员、尊重党员、关心党员,使党员真正觉得党组织是自己的引路人、贴心人,让党员自己真心要成为先锋和旗帜,真正发挥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作用。二是以工作事业增强凝聚力。每个党员都渴望成才成长,党组织就应该为他们的成才成长铺路搭桥,帮助他们尽快提高创新发展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提高新形势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以良好环境增强凝聚力。具备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才是增强凝聚力的有力保证。实践证明,有了好的精神、好的风气、好的环境,才能留住人、聚人心、育能人,才能为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提供有力保障。三、在全面提能力强队伍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一是在服务中心工作中锤炼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各级党组织的要求,

  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

  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素质水平;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治理效能;大力加强民主建设,激发生机活力;大力加强廉政建设,确保依法行政。三是提能力强队伍建设的核心是党性、品德、作风、能力的建设。要选好人、用好人,要选优配强班子;要加强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能力素质;要廉洁勤政,塑好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篇五:新时代我们要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

  红船方梓烨征文

  几年前,革命的星星之火是那么弱小,在国内外反动势力的围剿下,辗转来到红船,播下了中国革命的火种,开启了中国共产党的跨世纪航程。在那之后,当初的星星之火已经绽放出耀眼的光芒,共产党人在“红船精神”的指引下,带领中国人民完成了一个又一个壮举,不断创造出新的奇迹。红船,见证了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穿越历史长河,永放光芒。

  “红船精神”代表着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中国革命的航船从南湖扬帆起航,孕育了一个勇于创新、富于进取精神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党的全部历史,就是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的历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结合时代特点弘扬红船精神,让中国共产党永远年轻。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过去关于“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表述调整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把创造力摆在前面,强调了我们进入新时代,面临新挑战,要不断增强创造力,以创新的精神加强自身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并最终落实到提高执政能力上来。

  “红船精神”代表着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中国共产党是独一无二在小船上诞生的政党,革命艰辛世所罕见,而坚定的理想、执着的信念就是共产党人战胜一切困难的力量源泉。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具有坚

  定的理想信念,才能在长期艰苦卓绝的奋斗中,历经曲折而不畏艰险,屡受考验而不变初衷,靠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带领中国人民走向胜利。

  进入新的伟大历史征程,每一名共产党员要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把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总闸门”,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的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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