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管理制度4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4篇《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年3月8日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为了积极倡导、鼓励医护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通过了解错误,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和免疫能力,避免同样的错误反复发生于不同的部门或个人,我院采取集中培训与书面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培训。通过不良事件无责上报,发现错误、分析错误本质的原因,进而建立预防错误发生的机制,鼓励异常事件通报,改变面对错误的态度,辅以系统性分析,有效改善作为,达到建立安全医疗环境的目的。
本次培训重点强调了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并从强化医院、科室管理入手,通过大量具体的案例及本院近期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的现状和产生原因分析,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虽有一部分原因来自个人的疏忽或技术不良,但更大部分原因来自长期潜在于整个系统中的失误,是因为系统、程序、工作环境的疏失。因此,安全医疗环境的建立应该摈弃苛责个人,而致力于改善系统。
通过这次培训,提高了全院职工特别是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无责上报制度的认知,消除了职工对医疗不良事件上报的顾虑,提高了大家对不良事件上报的积极性。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条【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第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条【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1、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医疗污物的处理采取分类收集原则,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量,有利于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3、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
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装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它特殊的废弃物。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
降解塑料袋。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中,每日由专人负
责运送,2天内请运送清空。
4、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毁型后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决定成立来运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弃物管
理小组
1、医疗废弃物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万兴堂副组长:任鸿其
成员:万文王秀竹邹霞刘明子
2、医疗废弃物管理小组网络图
一、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范围
组长:医疗废物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副组长:定期召开相关科室责任人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考评和监督检查;
组员:护理部供应室为低危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主要回收、转运部门。
疗废物安全管理监控部门。
预防保健科责任范围
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院《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预防保健科为医,制定医疗废物中转站及废物转运人员工作制度;
⑵监督指导医疗废物中转站工作人员和废物转运人员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⑶协助组织医疗废物中转站工作人员和废物转运人员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⑷负责采购和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具、容器和包装物。
⑸负责医疗废物转运过程中发生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工作,并报告相关管理和监控部门。
⑹负责组织并指挥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护士长责任范围:
⑴护士长负责所在科室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⑵负责所在科室工作人员尤其是护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安全管理的培训工作;
⑶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本科室发生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并报告相关管理和监控部门。
⑷负责本科室有关一次性医疗用品领用和医疗废物回收登记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要求和方法
1、医疗废物:是指我站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设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站,运各类医疗废物。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内。
由专人管理,以安全贮存和集中转不得混合收集,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中。
5、黄色垃圾袋收集医疗垃圾,黑色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不得混放。利器以专用防刺、防渗漏一次性塑料利器收集桶外套黄色垃圾袋收集。
6、在采用卫生部标准利器盒以前,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针尖乳头必须毁形,针尖投入锐器收集桶内、其它部分投入黄色垃圾袋内。计数,利器部分经分离投入利器收集桶内、器盒以后,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不用毁形,离投入利器盒,其他部分投入黄色垃圾袋内。
一次性输液器使用后立即毁形,取下调节器保存。
其它部分投入黄色垃圾袋内。采用卫生部标准利直接投入利器盒内,废弃一次性输液器利器经分。
7、采血的一次性注射器、真空采血器及其它受体液、血液、分泌物污染的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不要套帽(以防引起锐器伤),不用毁形,直接投利器收集桶内收集。
8、其他能够引起刺伤、割伤人体皮肤的医用锐器废弃物,如针头、缝合针、手术刀片、解剖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针灸针等,直接投入利器收集桶内收集。
9、未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青霉素瓶类废弃物、一次性塑料输液瓶及输液软袋等,不属医疗废物,可按生活废物处理。
9、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物品属感染性废物,使用后投入黄色垃圾袋内收集,如:
⑴棉球、棉签、纱布、引流棉条、石膏托、各种敷料等;
⑵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及医疗器械,如一次性口镜、换药碗、灌肠器、镊子、导管、扩阴器、指套、压舌板、阴道窥镜、肛镜、吸痰管、洗手刷、擦手巾等;
⑶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如一次性口罩、帽子、手套、鞋套、垫布(纸)、手术衣、床单、防护隔离衣、防护眼罩等。
⑷未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如供应室清洁区、无菌区及参观人员等使用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不属于感染性废弃物,按生活垃圾处理。
⑹医疗废物盛装不能超过垃圾袋或容器3/4,转运前必须进行有效封口(垃圾袋扣死结,容器加盖),防止渗漏和遗洒。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或容器表面必须附注警示标识和标签,标明废物名称、产生单位、类别、日期、签名和其他(需特别说明的内容)。
(7)临床工作人员在处理或接触医疗废弃物(垃圾袋封口、转运)时,应戴乳胶或橡胶手套,避免裸手直接接触废弃物,尤其是损伤性废弃物。医疗垃圾处理完毕应立即流水洗手和消毒双手。
三、医疗废物转运工作要求
(一)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要求;
1、我站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处置室应有统一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并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
2、转运前的医疗废物应进行有效封口(塑料带扎口),并粘贴有文字说明的标签和标准的警示标识。检查垃圾袋是否破损,如有破损,应及时加套一层黄色垃圾袋,以防转运过程中渗漏和遗洒。
3、废弃一次性低危险性注射器、输液器回收,并按规定进行科室、废物名称、数量或重量、收集时间登记,交接人双签字或盖章。
4、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四、按要求做好职业安全防护:
(1)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规范更换工作服、裤、鞋,接触或处理废物时应戴乳胶或橡胶手套、口罩帽子,必要时戴防护眼罩,清洁消毒室内环境时应穿防水围裙和袖套。
(1)下班前应先流水洗手,脱工作服、裤、鞋等防护用品,再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后离岗,废弃一次性卫生防护用品投入黄色垃圾袋内收集,工作服1-2天更换一次。
(1)尽量避免裸手接触医疗废弃物,尤其是损伤性废弃物,以防锐器伤。
(1)进行废物登记时应脱去手套。
(4)禁止在废物中转站内吸烟和饮食。
五、医疗废物院内转运及定点回收交接登记制度
1、为按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废物院内交接转运登记。
2、废弃一次性低危险性注射器、输液器与其他医疗废物及高危险性废物分开登记。
3、每次回收和转运交接双方均应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产生科室、废物名称、数量或重量、收集时间、交接双方签字或盖章。
4、所有医疗废物最终由苏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定时上门回收,并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转移联单,交接双方签字后各持1联保存。
5、上述登记资料和转移联单保存时间至少3年。
六、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故紧急处置措施
(一)在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过程中一旦发生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立即按要求采取如下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在48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汇报:
1、首先由发生科室尽快组织本科室人员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污染扩大。
2、立即汇报感染管理科、或护理部、或后勤服务中心,尽快确定流失、泄漏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以便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3、大范围泄露污染时,应尽快对污染区域进行封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立即清理现场泄漏废弃物,对污染的地面、物品以500~2000PPM含氯消毒剂喷洒、浸泡或擦拭消毒,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相应消毒处理。
4、对处置医疗废物意外事件的工作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5、处理工作结束后,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医疗废物管理专业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1、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措施、意外事件紧急处置措施等知识的培训。经过培训,要求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达到如下要求:
(1)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的安全防护知识;
(3)掌握发生医疗废物刺伤、擦伤后的紧急处理措施;
(4)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件情况下的紧急处置措施。
八、发生锐器误伤时,应立即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首先挤压伤口,让伤口血液流出;
(2)用无菌水(或清洁水、纯净水,无条件时用温自来水)彻底冲洗;
(3)再用安尔碘或酒精冲洗消毒伤口(可在所处科室或到保健科接受处理);
(4)报告预防保健保健科备案;
(5)采血进行HBV、 HCV、 HIV等血清标记物检测,阴性者接种乙肝疫苗;
(6)24小时内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
(7)接受医学观察45天,复测HBV、 HCV血清标记物,根据复查结果考虑是否接受相关治疗;
(8)明确为HIV污染的锐器刺伤者,应尽快进行AZT(齐多夫定)、贺普丁等治疗(最好2小时内,不超过24小时),疗程4~6周,并接受医学观察2年。
以上内容就是为您提供的4篇《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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