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培训学习心得体会3篇(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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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告 篇一
为了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行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告,下面是通告的详细内容。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了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以及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和适用范围
自2016年11月20日起,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办理机构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承担土地、房屋、林木和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其所属的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土地、房屋、林木和林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工作。
三、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大厅业务受理范围及办公地点和咨询电话
(一)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行政服务大厅负责朝阳、南关、宽城、二道、绿园区范围内不涉及房屋的国有土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及信息、档案查询,负责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集体土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土地信息、档案查询;
朝阳、南关、宽城、二道、绿园区国土分局负责本辖区内林木、林地和不涉及房屋的集体土地不动产统一登记;
各开发区国土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不涉及房屋的土地和林木、林地不动产统一登记。
(二)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景阳服务大厅负责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自然人和不动产坐落于朝阳区、宽城区、绿园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定着物为房屋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含存量房转移登记中的司法机关裁判、企业改制和拍卖业务)及信息查询,负责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九台区)地上定着物为房屋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查询。
(三)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经路服务大厅负责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自然人和不动产坐落于南关区、二道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定着物为房屋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含存量房转移登记中的司法机关裁判、企业改制和拍卖业务)及信息查询。
(四)服务大厅办公地点及咨询电话: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行政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
咨询电话:0431-88779532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景阳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
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431-81810550
档案业务咨询电话:0431-81810371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经路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130号
咨询电话:0431-88730920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康路1178号
咨询电话:0431-85251607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南关分局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888号
咨询电话:0431-85260091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宽城分局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人民大街1777号
咨询电话:0431-89991021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二道分局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乐群街2887号
咨询电话:0431-84638004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绿园分局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洛阳街1155号
咨询电话:0431-8781283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中心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咨询电话:0431-84858678
长春新区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湖大路5799号
咨询电话:0431-81335744
申请办理各类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的要件、办理时限等具体内容可点击长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或者长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网站查询。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咨询,可拔打电话:0431-82009080。
四、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事项说明
1、 2016年11月20日前由国土、房产、林业部门受理的各类登记业务,仍到原部门领取登记证书或者登记证明;2016年11月20日起新受理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申请,按照规定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2、原登记机构已经依法颁发的各类登记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3、 国家规定农村土地(含耕地、草原、水域、滩涂)的承包经营权暂不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给予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仍由原部门负责办理;过渡期结束后,统一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
4、 房产、土地、林业各部门应当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启动后,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原房屋、土地、林权登记证书、证明和登记专用章的清理及销毁工作。
2016年11月16日
2017年公文写作范文大全汇总 篇二
关于对同志的嘉奖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xxx,xxxx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在他的带领下,公司主打产品药用基橡胶瓶塞成功销往xx集团、xx集团、xx制药、xx制药等全国各大药厂,并外销出口欧盟、东南亚地区。xxx5年3月,该公司成功实现“新三板”上市,为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做出了先进表率。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决定对xx--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xx--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xx市人民政府
精准扶贫督查情况通报 篇三
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我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由区四家班子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区督考局、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五个督查小组,于6月21-23日对全区20个乡(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通过现场应知应会测试、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进村入户核查、产业项目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各乡(镇)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结果反映,大部分乡(镇)党委、政府能重视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到位,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有创新有亮点,精准帮扶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均成立领导机构,制定精准脱贫工作方案,特别是今年预脱贫摘帽的“15+5”的贫困村均制定有2016年的脱贫计划或工作方案。根据“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结合兴宾区实际,按照“321”的要求,即处级干部至少结对联系3户贫困户,科级干部至少结对联系2户贫困户,一般干部和村委干部至少结对联系1户贫困户。明确工作职责,上下联动,组织机关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进村入户,集中精力抓好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
(二)精准帮扶工作有序推进。一是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均已到位,大部分第一书记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自己挂点的贫困村屯情况都基本掌握,较熟悉实情。在入户调查过程中,群众知晓率较高,日常工作表现出色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有:高安乡高连村第一书记、凤凰镇武宜村第一书记、三里村第一书记;正龙乡屯口村第一书记、蒙村镇洪江村第一书记、南泗乡下莫村第一书记、石陵镇上球村第一书记、桥巩镇毛塘村第一书记、良江镇松柏村第一书记和权村第一书记等。二是各乡(镇)作战图大都能够按照要求制作,从基础设施建设到产业发展、贫困人口分布标识清楚,没有漏项、漏村、漏户、漏人等现象。做得较好的有七洞乡、石陵镇、高安乡、陶邓乡等四个乡(镇)。三是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好。录入系统户表、村表、屯表、移民搬迁等数据准确、完整,采集的信息和录入信息高度一致,准确率高,如城厢镇、石牙乡。四是工作务实有创新。为更好推进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各乡(镇)在严格遵守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的程序基础上,群策群力,在一些环节上也进行工作创新,以点带面,取得良好成效。凤凰镇政府积极与银行洽谈,为贫困户申请小额信贷做好准备,鼓励武宜村贫困户利用山地优势,种植林木,勤劳致富;高安乡依滩村鼓励农户自主开办小型养殖场,并初见成效;桥巩镇毛塘村的帮扶单位即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与广西育茂农业有限公司洽谈合作,免费赠送贫困户每户1—4头小乳猪,年底前由育茂农业公司以每头2500元的价格向贫困户回收,积极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七洞乡产业扶贫(种桑养蚕),初具规模,已给贫困户带来实际收入,发展前景较好。
二、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一是部分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缺乏工作主动性,工作的思路不清、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二是在测试应知应会过程中,仍有部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扶贫助理及工作人员、第一书记和村委干部对贫困户脱贫标准的“八有一超”、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十一有一低”的要求和内容都不清楚,答题效果不理想;三是部分乡(镇)扶贫专职人员配备不足或业务不熟悉,使精准扶贫工作进度缓慢。
(二)对结对帮扶干部满意度测评效果不理想。多数乡(镇)部分群众对脱贫的标准和帮扶的相关政策知晓率低,对帮扶的单位和干部不熟悉,不满意,给今后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材料归档不够完善。在前期的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的信息采集表中,一乡(镇)仍存在诸多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数据不一致,不按照督查文件中的档案目录整理归档,没有把档案材料分类装订成册。
(四)作战图制作不规范,内容有错漏。大部分乡(镇)在制作作战图时,没有按照要求制作,形式不规范,内容不统一,规格参差不齐。战图上的数据、文字不够准确,帮扶需求、帮扶措施逻辑不符,如帮扶需求写低保,帮扶措施又填产业扶贫,“八有一超”攻坚项目没有及时跟踪、及时更新,造成脱贫计划和攻坚情况不明。
(五)帮扶联系卡问题多。各乡(镇)帮扶联系卡制作模式不统一,所写内容有差错。同时仍有一些贫困村帮扶联系卡没有上墙。
(六)“雨露计划”宣传有待加强。大部分乡(镇)、村“雨露计划”宣传不到位,未能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
(七)部分第一书记履职能力不强。有的驻村第一书记对自己的职责不够明确,工作态度不够端正,怨言多,积极性不够,没有紧迫感,未能积极与所挂点贫困村的贫困户之间进行交流,为贫困户谋划脱贫的主动性不够,群众对第一书记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很低。甚至个别乡(镇)的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没有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必须以本次专项督查为契机,逐一对照贫困户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整改清单,举一反三,加快落实整改,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坚决打赢我区“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开局之战。
(一)整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政策宣传要到村、到屯、到人,进一步提高精准扶贫工作的知晓率,便于群众监督。
2、加强领导,靠前指挥。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亲自过问,做好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人员具体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自上而下的层级管理机制和自下而上的层层负责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要加强对各村的督导力度,督促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搞准精准扶贫工作,确保贫困对象准确无误、脱贫任务完成情况真实可靠,加快工作步伐。
4、强化考核,严格奖惩。把脱贫攻坚的实绩,作为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区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帮扶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领导班子予以问责,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整改时限。此次整改必须于2016年7月15日前完成,并撰写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乡、村级作战图拍照片上传至区指挥部办公室邮箱),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兴宾区精准扶贫指挥部322办公室。汇报材料电子版发到区精指办邮箱: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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