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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奖惩管理制度4篇(全文)

发布时间:2023-04-03 18:50:09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奖惩管理制度4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奖惩管理制度4篇(全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整理的4篇《奖惩管理制度》,在大家参考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的好友哦。

奖惩管理制度 篇一

为了加强公司宿舍卫生管理,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提高宿舍卫生整体水平,公司特制定宿舍卫生奖惩制度如下:

(一)、惩罚

1、室内有无异味,按严重情况罚款5-10元。

2、被子叠放整齐,且按要求摆放,床铺乱者罚款5-10元。

3、床单、被子及枕巾干净无油污,脏者罚款5元。

4、床下鞋子、脸盆等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无死角,不合要求者罚款5-10元。

5、地面清理干净,物见本色,无卫生死角,不合要求宿舍罚款相关人员10元。

6、纸篓内垃圾不超过纸篓的2/3,否则罚款5元。

7、玻璃、窗台、窗帘保持干净,否则罚款5元。

8、橱柜表面无尘积,且物品摆放整齐,否则罚款5元。

9、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确保所有电源的关闭,否则罚款10元。

10、禁止随意移动、拆卸、调换、多占床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20元罚款。

(二)奖励

1、每次卫生检查将评出“卫生标兵”一名,连续三次获得卫生标兵将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及一定物质奖励。

2、连续六个月检查结果均为优秀者,公司将给予该宿舍100元奖金或物质奖励。

3、管理部根据员工宿舍表现情况,每年评出优秀室长及优秀室员,并给予一定奖励。

4、对于揭发同住成员违法乱纪行为的,一经证实,将根据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说明:

1、惩罚款项每次都做认真登记并本人签字。

2、奖励物品的资金来源为惩罚资金。

3、检查卫生时检查小组配合工作。

4、物质奖励为卫生纸、牙刷、牙膏、肥皂、洗衣粉、毛巾、床单、枕巾、奖金等生活用品。

奖罚规章制度 篇二

一、规章制度

1、遵守公司制度,处事公正并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2、监督组员每天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天上班必须跟组员开会及点名。

3、协助总经理执行服务员的规章制度。

4、监管DJ在房间内的服务,包括点歌、点饮品及食品,及柜台上的卫生是否清洁等。

5、监管DJ在房间的行为,不允许公主与客人搂抱。

6、教导培训新入职的组员,直至能完全熟悉电脑操作及房价、酒水牌上的价格。

7、监督组员不准强行要客人给小费,做到客人愿意给予多少便收多少,不给小费也须面带笑容。

8、经理要做到多定房,要做到比组员早上班,迟下班,以身作则,超出公司所订的要求。

9、 ktv经理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能为个人利益而损害国家或公司形象,确保文化市场的精神文明。

二、奖罚制度

1、上班时间为19:00至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必须到收银台签名,不可代签,如有发现罚款100元。

2、不准在未经客人邀请情况下而进入不属于个人组别的包房,如有发现,一经查明,罚款500元。

3、如有客人邀请去不属于个人组别的包房,只可在该包房内逗留5分钟作打招呼用途,超出5分钟要自觉离开,不可借故或以客人邀请作理由,发名片。送酒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4、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不属于个人组别的包房收取任何小费,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5、每星期可申请一天休息,如该天不休息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可改动。若该天不是休假而没有上班者罚款200元。

三、定房任务规定

1、所有定房必须透过公司订座电话或客人未到前15分钟定下的为之定房,否则按点房算。

2、订房折扣低于8折则不计入流水业绩。

3、每月定房流水任务为5万元可获3000元工资,少于5万元者按比例倒扣15%。完成任务者,业绩提成5万至15万提成10%,在15万以上提成12%。

4、需交押金1000元(包括对讲机、工衣柜、工牌),上班未满二个月而离职者,押金退50%,上班满二个月后离职者,押金退20%,以上未退还押金作为物品损耗费。

5、 KTV部经理及DJ部需共同管理、执行组员及DJ规章制度,如发现有不合理之事,应立即通知副总经理配合解决。每组KTV经理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能为个人利益而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

奖惩管理制度 篇三

1 目的

为加强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部门(含各部门、各子/分公司、项目部等)和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奖惩。

2.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从事与集团公司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奖惩。

3 职责

3.1 集团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集团安全生产奖惩信息收集、评比、审核等工作。

3.2 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安全监督部提供的奖惩考核结果执行经济奖惩。

3.3 集团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安全监督部提供的奖惩考核结果执行行政奖惩。

4 管理程序

4.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原则与要求:“以功论奖、以责论处、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

4.1.1 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应给予批评和处罚。

4.1.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或因其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1.3 实行奖惩制度,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可以并处。

4.1.4 本制度涉及的"事故等级按集团公司“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执行。

4.2 安全生产奖惩形式及要求:

4.2.1 通报表扬:集团公司范围内及外部(文件、信息平台、刊物等)。

4.2.2 通报批评:

1 部门内部;

2 集团内部;

3 口头批评或书面检讨。

4.2.3 经济、实物奖励:

1 现金奖励或工资合加计发;

2 实物品奖励;

3 总结、表彰会议及其他;

4 证书、奖状(杯)等。

4.2.4 经济处罚:不超责任人过当月工资30%,不超过责任部门当月产值的10%。

1 部门现金处罚;

2 部门、个人工资扣除;

3 项目款项扣除(如:承包商、供应商)。

4.2.5 行政处罚:

1 种类与要求:

⑴ 警告:处分期限3个月;期间不得进行任何职务晋升,不影响工资档次级别晋升和本制度规定的其他个人奖励。

⑵ 记过:处分期限6个月;期间不得进行任何职务、工资档次级别晋升,不影响其本制度规定的其他个人奖励。

⑶ 记大过:处分期限12个月;期间不得进行任何职务、工资档次级别晋升,不影响其本制度规定的其他个人奖励。

⑷ 降职:可降1-2级,最低为普通职员。

⑸ 撤职:撤销原有所有岗位职务,退回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待岗。

⑹ 开除:按控股集团《奖惩制度》惩罚条款执行。

⑺ 承包商、供应商及个人退场处罚、列入黑名单。

2 其他:

⑴ 亦参照控股集团《奖惩制度》惩罚条款执行。

⑵ 期间有重大安全事迹、贡献或安全生产管理较积极,超过执行行政处分期限过半的,经本人向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后简称“安委会”)书面申请,安委会受理、提议、讨论,超参会半数人员同意(安委会实际出席率不低于60%),并报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可减少或撤销其处分期限。具体功过相抵原则与要求亦可按控股集团《奖惩制度》功过相抵条款执行。

4.2.6 凡受经济、行政处罚部门、个人,集团相关部门应给与重点关注和帮扶。

4.3 安全生产奖惩对象分为:

4.3.1 单位(部门);

4.3.2 个人;

4.3.3 对承包商、供应商只对其单位(部门)进行经济奖惩,对人员进行批评、培训教育或要求退场。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4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涉及的资金来源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专项基金。

4.5 奖励

4.5.1 凡年度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管理部门,集团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通报表扬,奖励团队20xx-5000元及其他实物奖励。对其中成绩突个人,奖励500-20xx元及其他实物奖励。

1 认真贯彻“安全 充栋盈车

2 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受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

3 具有安全生产的先进思想和工作方法,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

4 被市级以上政府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称号工地等与安全相关的集体重要表彰、奖励。

4.5.2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立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并通报表扬。

1 对避免一触即发的极可能导致众伤众亡恶性事故者、致死亡恶性事故者、恶性误操作事故者奖励20xx-10000元。

2 对在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事故受害者,避免极可能发生的死亡事故者,奖励20xx-5000元。

3 在现场安全措施方面,研究出新工器具、新办法、新工艺,填补了现场安全措施的空白,或解决了安全生产上的难题,安全生产环境的改善较明显或成绩突出者,奖励20xx-5000元。集团公司有另行制度进行奖励的,按就高原则进行奖励,不再重复奖励。

4对消防工作有高度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切实发挥防火

处罚如下。

⑴ 对主要(直接)责任者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⑵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⑶ 对其他责任者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⑷ 对责任部门给予5000-10000元罚款。

⑸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现金处罚。

2 凡发生责任较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处罚如下。

⑴ 对主要(直接)责任者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⑵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⑶ 对其他责任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⑷ 对责任部门给予3000-8000元罚款。

⑸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现金处罚。

3 凡发生责任一般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处罚如下。

⑴ 对主要(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

⑵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⑶ 对其他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⑷ 对责任部门给予20xx-7000元罚款。

⑸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现金处罚。

4 凡发生公司级重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责任人处罚如下。

⑴ 对主要(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⑵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

⑶ 对其他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⑷ 对责任部门给予1000-3000元罚款。

⑸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现金处罚。

5 凡发生公司级一般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责任人处罚如下。

⑴ 对主要(直接)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

⑵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

⑶ 对其他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⑷ 对责任部门给予500-1000元罚款。

⑸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现金处罚。

6 凡发生公司级轻微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决定该起事故的处理权,如违章或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由责任单位自行调查处理,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7 事故涉及承包商或供应商的,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承包商或供应商处罚如下。

⑴ 集团公司级重大事故,给予500-20000元罚款。降低安全信誉等级处罚,直接责任人退场处罚。

⑵ 凡发生责任一般及以上事故,给予项目合同金额1-15%罚款,降低安全信誉等级、取消今后合作资格或立即终止合同处罚,直接责任人退场处罚。

8事故管理不符合以下情况的,将给予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给予事故级别的上限或上升事故等级处罚要求加重处罚。

⑴ 未严格按照集团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管理制度”进行事故救援、报告和调查(迟报、漏报、谎报等)。

⑵ 存在事故隐瞒不报,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

⑶ 事故调查不及时或不积极配合,现场证据损毁、做假供伪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⑷ 未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或报告内容不真实,未做到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4.6.3 现场作业管理处罚:

1 凡现场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给予直接处罚。

⑴ 进入场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xx使用要求的给予500元/人·次罚款(包括安全带、安全帽、防护眼镜、面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⑵酒后作业者,高空抛物者,带宠物、恶犬进入施工现场者,带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者,给予责任人500元/人·次罚款。

⑶ 在施工现场嬉戏、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盗窃、破坏集团或他人财物,聚众闹事、故意损坏集团形象,扰乱集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者;给予500-5000元/人·次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⑷ 违反施工现场“三违”者,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人·次罚款。

⑸ 雇用未成年人进行作业;给予责任部门500-1000元罚款,并要求其立即退场。

⑹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作业人员违章行为不制止,给予其与违章人员行为同等处罚。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劝阻不听或态度恶劣的,另行对班组双倍违章处罚,并可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退场处分。

⑺其他可能对自身、他人、设备设施、环境等造成伤害、损坏的不安全行为,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罚款。

⑻违反集团公司《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其他相关规定的,给予直接责任人500-1000元/次罚款。

4.6.4 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及基础资料管理处罚:

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未按规定编制、审批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或方案、措施存在不符合国家、行业及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未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等,给予责任部门20xx-10000元罚款。

2 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不齐全,操作性差,情节严重或未及时建立完善的,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

3 部门相关安全记录档案资料不全、遗失、损毁、零乱、存在代签、漏签字、填写不规范、作假等;情节严重或未及时整改完善的,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罚款。

4 架子工、机操工、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无相关特种作业证件、未年审、过期等,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人次罚款。

5 劳务分包单位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给予分包单位400元/人·次罚款。

6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规程、办法、通知、影像等资料以及涉及影响集团公司形象、利益的安全管理信息,未经批准私自对外以实物文档、网络电子平台(QQ、邮件等)形式、进行复印、借阅、赠予、传播的,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对集团公司财产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 安全施工方案与现场严重不符、故意制作虚假安全资料的,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8 塔式起重机安拆、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施工、模板工程等施工时不按其规程、方案及技术交底施工或违反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标准,防护设施不到位等,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200-500元罚款。

4.6.5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处罚:

1 凡未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xx选列条款要求的,情节严重或整改完善不及时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应直接处罚),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

4.6.6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处罚:

1 凡违反集团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VI》标准等条款要求的,给予责任部门500-5000元罚款。

4.6.7 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处罚:

1 凡违反集团设备设施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其他要求条款内容,给予责任部门500-5000元罚款。

4.6.8 培训教育处罚:

1 未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形式不符合要求等;给予责任部门400元/人·次罚款。

2 进入施工作业前未进行进场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给予责任部门400元/人·次罚款。

3 项目部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罚款。

4 班组未按规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给予责任班组500-20xx元罚款。

5 未按规定参与、组织开展事故演练、培训,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罚款。

6 未按规定组织、参加其他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及违反集团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罚款。

4.6.9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处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实行强制处罚要求,在计划、购买、储存、发放、管理等过程中违反国家及行业要求的,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

4.6.10 重大危险源管理

1 凡违反集团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规定及其他要求条款内容,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

4.6.11 凡未经请假批准,无故缺席安全会议、活动、培训教育、事故演练等,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罚款,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罚款。

4.6.12 公司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任部门未按期进行关闭、回复,给予责任部门200元/项罚款。拒签收隐患整改通知书,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拒签收责任人500元罚款。

4.6.13 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不良,被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等下发停工整改的,或在停工通知(含集团下发)期间擅自施工的,给予责任部门20xx-10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1000-20xx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4.6.14凡被媒体(报纸、报刊、网络)曝光、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协会)通报批评的,给予责任部门5000-20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1000-20xx元罚款,并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对公司下达的紧急工作任务不按工作要求执行的,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罚款。

4.6.15 除4.6.1-4.6.14条款外,另违反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法、规定、通知或执行落实不力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部门1000-5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5 其它

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凡与该制度相抵触的其他制度内容,以本制度为准,原《安全生产管理奖惩管理办法》废止。

奖惩管理制度 篇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医疗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报告时限: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站;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站。

三、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要求:内容填写必须完整,不得漏项;填写各项目要准确,病人住址等要具体详细,字迹工整易辨认,填报人签名;诊断与报告日期必须为同一天。

四、镇卫生院防保站每一个月对门、急诊,妇产科等重点科室查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核对传染病病例是否已报告,核实报告卡填写质量。

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为了杜绝传染病的漏报及迟报现象,同时保障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特制定奖罚措施:

1、对传染病漏报的直接责任人处于100元罚款。

2、对传染病迟报的直接责任人处于50元罚款。

3、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漏项缺项的直接责任人处于50元罚款。

4、所扣奖金的金额,按每个月抽查结果没有漏报、迟报,报卡及时、完整的科室和个人。每半年按传染病报告情况评出前三名,根据评分排序给予不同的奖励。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4篇《奖惩管理制度》,能够帮助到您,是最开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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