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什么8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什么8篇,供大家参考。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您带来了8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什么》,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相关链接 篇一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颁布实施 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3]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解答 篇三
问:《规定》与1988年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比,作了哪些完善?
答: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规定》主要从3个方面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作了完善:一是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二是规范了产假假期和产假待遇;三是调整了监督管理体制。
问:《规定》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哪些调整?
答:现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是原劳动部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制定的。《规定》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放在附录加以列示,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调整:一是为突出孕期和哺乳期的保护,扩大了孕期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二是考虑到《劳动法》仅规定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删去了已婚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三是为平衡女职工劳动保护与妇女就业的关系,缩小了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问:《规定》对产假假期作了哪些规范?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劳动法》规定为“不少于90天”。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从有利于女职工身体恢复和母乳喂养的角度,《规定》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关于“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规定,将生育产假假期延长至14周(即98天)。
对女职工流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仅原则规定“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实践中各用人单位掌握的休假时间长短不一。为保障流产女职工的权益,《规定》参照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流产假的档次划分,明确了流产产假,规定: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6周)产假。
问:《规定》对产假待遇作了哪些规范?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参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以及各地生育保险规定,《规定》对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和未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的产假期间待遇和相关费用支出分别作了规定。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关于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篇四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解读 篇五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日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于2012年4月28日由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619号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即实施日期为2012年4月28日。
二、禁止怀孕7个月以上的加班和夜班
原规定为“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一般”显然就会有“例外”,所以很多单位还是会安排加班和夜班。新规定则用词很坚决,删除了“一般”两字,规定“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做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三、“三期”内降工资与解雇的规定
原规定(即1988年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下同)为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由于规定的是不能降低“基本工资”,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将“基本工资”外的其它工资降低,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新规定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明确了不得降低工资,不再是“基本工资”了。
四、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实践中很多怀孕女职工请假去做产前检查,用人单位还视为事假扣除工资,实际上原规定和新规定对此都有明确,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以后碰到单位要扣工资就大胆的说“NO!”
五、产假延长至98天
原规定为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新规定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关于“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规定,将生育产假假期延长至14周(即98天)。产前休假、难产、多胞胎生育的规定保持不变。有些人认为晚育假不见了,认为新规定坑爹,其实这是误解,原规定本来就无晚育假规定,这是计划生育奖励措施,由各省计划生育条例自行规定,具体享受天数按照本省规定执行。
六、关于流产假
新规定和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基本上一致,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原规定为15-30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七、关于产假工资和流产假工资
原规定为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后来由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实施以及各地出台生育保险规定,所以,新规定对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和未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的产假期间待遇和相关费用支出分别作了规定。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关于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八、生育医疗费的承担
原规定为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随着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出台,负担方式已和原规定有所不同。新规定为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九、关于哺乳时间
原规定和新规定关于哺乳时间基本一致,用词稍有不同。原规定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新规定无此规定。
十、哺乳期加班和夜班规定
原规定为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新规定更严格,删除了“一般”二字,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十一、禁止性骚扰规定
原规定无此内容,新规定增加了此项内容,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十二、关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原规定为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新规定删除了此内容,不过,只要计划生育政策不改,实践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要享受相关待遇仍不太可能。
十三、用人单位法律责任
原规定对用人单位法律责任仅笼统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责令经济补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规定对法律责任更明确。违反《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的,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的,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意义 篇六
第一、它体现了党和国家关心爱护女职工的一贯政策。
1925年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的经济斗争决议案中就对女工的劳动保护做出明确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又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妇女的政策和法令,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体系。《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与时俱进,体现了坚持民生为重、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第二、它体现了对女职工和下一代健康的高度重视。
女职工在肩负着参与国家社会经济建设重任的同时,还承担着人类繁衍下一代的社会责任。加强对女职工劳动过程中的特殊保护,对于保护女职工及其下一代的健康、保证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的提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三、它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
女职工是工人阶级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保护女职工的平等就业、职业安全和生命健康,对于进一步激发女职工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第四、它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贯彻落实《特别规定》,促使企业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既可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又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专家解读 篇七
据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稿是在1988年发布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基础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和规定。
例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得比较原则,目前工作中主要执行原劳动部制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为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征求意见稿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内容纳入条例,并根据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禁忌劳动范围的内容作了适当调整。
征求意见稿参照原劳动部有关规章,细化了流产假期,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为了与《社会保险法》相衔接,征求意见稿参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此外,《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比较原则,实践中难以操作。为了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或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公众可在12月23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发表意见。据了解,截至21日《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当天18时30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的法规规章草案征集意见系统就收集了近400份意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篇八
一、单选题(共85题)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9号令公布之日起施行。
A、4月28日 B、5月1日
C、5月28日 D、4月30日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D )。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C )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1997年7月1日 B、1988年7月1日
C、1988年7月21日 D、1991年7月1日
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 B )条(不含附录)。
A、12 B、16 C、21 D、28
5、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促使企业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既可增强职工对企业的 认同感和归属感,又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 A )的和谐与稳定。
A、劳动关系 B、劳资关系 C、企业关系
6、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 B )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A、身体状况 B、生理特点 C、疾病与不适 D、性别弱势
7、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 C )条件。
A、工作 B、休息休假 C、劳动安全卫生 D、收入
8、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 B )告知女职工。
A、口头 B、书面 C、正式
9、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 B )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
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
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
10、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 A )。
A、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B、解除劳动合同 C、解除聘用合同
11、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 B ),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A、女职工要求 B、医疗机构的证明 C、工会证明 D、女职工身体状况
12、对怀孕( D )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A、3个月 B、4个月 C、6个月 D、7个月
13、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 D )。
A、病假 B、事假 C、年休假 D、劳动时间
14、女职工生育享受( C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A、56 B、90 C、98 D、120
15、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B )天。
A、10 B、15 C、20 D、25
16、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D )产假。
A、25 B、30 C、40 D、42
17、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 A )支付。
A、用人单位 B、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 C、职工个人 D、医疗保险基金
18、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 C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A、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清单 B、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
C、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D、用人单位的生育报销规定
19、对哺乳未满( C )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A、6个月 B、9个月 C、1周岁 D、18个月
20、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 C )哺乳时间。
A、半小时 B、45分钟 C、1小时 D、1.5小时
21、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 C )哺乳时间。
A、半小时 B、45分钟 C、1小时 D、1.5小时
22、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 C )。
A、3个月 B、4个月 C、6个月 D、1年
23、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 B )周时间逐渐恢复原工作量。
A、1 B、1至2 C、2 D、2至3
24、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 B )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A、女职工活动室、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
B、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
C、女职工更衣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
25、有哺乳婴儿( B )名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哺乳室。
A、3 B、5 C、8 D、10
26、( B )年,全国人大将“性骚扰”正式写入法律。
A、2007 B、2005 C、2010 D、2003
27、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 C )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A、防止和制裁 B、制止和制裁
C、预防和制止 D、预防和制裁
28、( A )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A、工会、妇女组织 B、卫生行政部门 C、妇女组织 D、 工会
29、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 C )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A、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C、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D、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30、用人单位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相关禁忌劳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 D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A、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31、用人单位在组织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依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 A ),切实保护女职工的职业健康与生殖健康。
A、职业卫生监测 B、安全生产监测 C、不安全因素监测
32、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 C ),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检举、举报、申诉 B、检举、举报、起诉
C、投诉、举报、申诉 D、举报、检举、投诉
3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 A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B、法定代表人 C、主管人员 D、负责人
34、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宗旨是保护女职工免受职业病危害,尤其是保护女性( B )时期的健康,保证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A、孕产 B、生理特殊 C、工作 D、劳动
35、女职工禁忌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 D )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A、重 B、第二级 C、第三级 D、第四级
36、女职工禁忌从事每小时负重( B )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
A、3 B、6 C、8 D、10
37、女职工禁忌从事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 C )公斤的作业。
A、15 B、20 C、25 D、30
38、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B )级冷水作业。
A、一、二、三 B、二、三、四 C、三、四、五
39、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B )级低温作业。
A、一、二、三 B、二、三、四 C、三、四、五
40、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C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A、一、二 B、二、三 C、三、四
41、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C )级高处作业。
A、一、二 B、二、三 C、三、四
42、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 A )的休假。
A、1至2天 B、2天 C、3天 D、5天
43、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C )级的作业。
A、一、二 B、二、三 C、三、四
44、冷水作业是指操作人员接触冷水(属于身体如手脚等局部受冷作业)温度( A )的作业。
A、等于或小于12℃ B、等于或小于13℃ C、等于或低于14℃ D、等于或低于15℃
45、低温作业是指工作环境平均气温( B )的作业。
A、等于或低于0℃ B、等于或低于5℃ C、等于或低于12℃ D、等于或低于15℃
46、高处作业是指坠落高度在基准面( B )以上的作业。
A、1米 B、2米 C、 3米 D、5米
47、孕期主要指女性从受孕到产出胎儿的一段时间,通常为( C )天。
A、300 B、260 C、280 D、290
48、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 A )的劳动范围,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
A、孕期禁忌从事 B、有毒有害 C、影响身体健康 D、影响胎儿生长
49、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C )级的作业。
A、一、二 B、二、三 C、三、四
50、应该对女职工定期进行( D )的查治。
A、妇科疾病及心理 疾病 B、心理疾病及生理疾病
C、子宫疾病及乳腺疾病 D、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
51、( A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女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的内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对于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A、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B、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条约
C、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52、凡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并签订了集体合同的单位,都要积极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尚未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单位,可通过( B ),先行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A、职工大会审议 B、平等协商 C、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53、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时,女职工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通过签订( B )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来覆盖。
A、行业性、专业性 B、区域性、行业性 C、地域性、专业性 D、区域性、专业性
54、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 B )、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A、劳动权益 B、文化的 C、就业方面 D、受教育方面
55、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指女职工享受宪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职工享有的权益,同时还享有国家对妇女规定的权益,包括女职工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以及( B )。
A、健康权益 B、人身权利 C、名誉权 D、隐私权
56、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所给予的特别保护主要包括: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以及女职工的( B )。
A、政治待遇 B、“四期”特殊劳动保护 C、休息休假权利 D、平等就业的权利
57、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法享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 A )、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A、技术 B、就业 C、培训 D、学习
58、女职工的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经济利益的权益,包括( C )等。
A、物权和财产收益权 B、财产收益权和债权 C、物权和债权
59、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 A )。
A、国策 B、原则 C、目标 D、任务
60、国家鼓励妇女( A ),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B、自尊、自信、自觉、自强 C、自尊、自觉、自立、自强
6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 B )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A、一视同仁 B、男女平等 C、任人唯贤
62、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 C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A、公安机关 B、妇女组织 C、仲裁机构 D、工会
63、在劳动场所,一旦发生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用人单位在接到女职工的求助请求后,应及时( C )或者处理。
A、查实、救助 B、调查、调解 C、救助、调解
64、对妇女实施( B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A、q####j或者性骚扰
B、性骚扰或者庭暴力
C、家庭暴力或者限制人身自由
65、女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 C )参加。
A、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B、工会可以
C、必须有工会
66、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 A )应当予以协助。
A、有关单位 B、有关方面
C、用人单位 D、被调查方
67、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 C )。
A、女职工组织
B、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C、女职工委员
68、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女职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 B )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A、必须 B、有权
C、不能 D、无权
69、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 A )。
A、提高录用标准 B、签订短期合同
C、提供同等报酬 D、增加福利待遇
70、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C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10日 B、15日 C、一个月 D、三个月
7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A )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三日 B、五日 C、七日 D、十五日
72、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C )劳动合同。
A、履行 B、变更 C、解除 D、中止
73、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D )的工资报酬。
A、百分之一百五十 B、百分之二百 C、百分之二百五十 D、百分之三百
74、劳动者连续工作( B )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A、6个月 B、一年 C、三年 D、五年
75、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B )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A、半个月 B、一个月 C、一个半月 D、二个月
76、因履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 C )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A、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B、妇联 C、工会
77、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C )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六个月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78、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 A )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A、职工 B、工会 C、劳动行政部门
79、生育保险的宗旨是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 A )等待遇,保障女职工的基本生活,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A、有薪假期、医疗服务、生育津贴 B、产假、流产假、生育津贴
C、特殊保护、带薪休假、岗位保留 D、产假、流产假、哺乳假
80、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 A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A、用人单位 B、职工个人 C、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
81、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 A )缴纳工伤保险费。
A、用人单位 B、职工个人 C、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
82、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 C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A、用人单位 B、 职工个人 C、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
83、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 A )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A、上岗前 B、离岗时 C、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D、在岗期间
84、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 A )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A、有毒、有害物质 B、恶劣工作环境 C、严寒酷暑
85、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 C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A、县级 B、市级 C、省级
二、多选题(共15题)
86、女职工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 ABCD )是合法的维权途径。
A、向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
B、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C、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向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劳动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
87、( BCD )属于我国女职工应享有的人身权利范畴。
A、文化教育权 B、名誉权 C、隐私权 D、人格尊严权
88、以下不属于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工作岗位的情形有( BC )。
A、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但本人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并提出调岗要求
B、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因其怀孕单位将其调离原岗位
C、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单位欲换男职工,未征求本人同意,将其调离原岗位
89、( ABC )属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范的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保护。
A、经期劳动保护 B、孕产期劳动保护 C、哺乳期劳动保护 D、更年期保护
9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BCD )。
A、用人单位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到期
B、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C、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D、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91、( ABD )属于女职工负重劳动引起的症状。
A、子宫后倾 B、子宫下垂 C、内分泌失调 D、痛经
92、孕妇不可以从事下列工作( ABC )。
A、水产养殖 B、锻造
C、打风钻 D、纺纱
93、属于矿山井下作业的有:( ABC )。
A、地下工程建筑 B、铁矿开采 C、开凿隧道 D、挖沼气池
94、女职工不可以从事的工种或作业有:( ACD )。
A、修建地铁 B、制药企业化验员 C、井下采矿 D、露天煤矿作业
95、对妇女性骚扰及相关行为做出明确规定的法律法规有( ABC )。
A、《刑法》 B、《民法通则》 C、《治安管理处罚法》 D、《劳动法》
96、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哪几项:( AB )
A、生育的医疗费用 B、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C、妇科疾病的医疗费用
9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AB )
A、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B、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C、女职工产前检查
98、女方有( ABC )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A、在怀孕期间 B、分娩后一年内 C、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99、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 ABC )等专项集体合同。
A、劳动安全卫生 B、女职工权益保护 C、工资调整机制
100、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 ABCD )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A、一氧化碳 B、苯胺 C、氯乙烯 D、环氧乙烷
上面内容就是为您整理出来的8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什么》,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
热门文章:
- 党风党性警示教育内容2024-11-01
- 党风党纪自我剖析材料范文2024-11-01
- 党费收缴存在的问题人民日报(4篇)2024-11-01
- 党费减免讨论会议纪要(2篇)2024-11-01
- 过党生日有感(4篇)2024-11-01
- 文化自信党员(5篇)2024-11-01
- 2024党员干部贿赂多少钱违法(3篇)2024-11-01
- 党管党员党管干部存在问题(2篇)2024-11-01
- 深入查摆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的不足(5篇)2024-11-01
- 党委班子画像报告(3篇)2024-11-01
相关文章: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精彩2篇(精选文档)2023-04-05
-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细则详细版10篇(全文完整)2023-07-01
- 全国乡村振兴特别节目观后感2022-11-07
- 国家安全大宣讲特别节目观后感10篇2022-11-10
- “暑假安全第一课”特别节目珍爱生命,严防溺水观后感最新10篇(范文推荐)2022-11-30
- 2022七一特别节目直播观后感10篇(完整)2022-12-01
- 2023年度特别近义词是什么9篇【精选推荐】2023-02-17
- 特别近义词有哪些?3篇【精选推荐】202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