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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关于我市建筑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2 09:13: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关于我市建筑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3关于我市建筑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市建筑业发展现状,破解产业发展瓶颈,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市委政研室对我市部分建筑企业、县区及市直单位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了我市建筑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建筑业是我市传统支柱产业,在拉动经济增长、扩大群众就业、增加财税收入、带动关联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城镇化进程加快,给建筑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产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支柱地位日益凸显。*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首次突破*亿元,*年、*年分别实现*亿元、*亿元,总产值年均增速达*%,高于全省*个百分点,超过全市GDP增速*个百分点。*年至*年,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保持在*%以上、高于全国近*个百分点,建筑业税收平均占全市税收总量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达到*万人。二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逐步提高。从建设领域看,逐渐从房屋、道路、水利工程等传统领域向*G基建、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等新基建领域拓展。从建造方式看,逐渐从主要依赖资源要素投入的粗放方式向靠科技创新驱动的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转变。从组织模式看,逐渐从以工程指挥部为主的传统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向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演变。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劳动生产率从*年的*万元/人提升至*年的*万元/人,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三是产业主体快速增长,竞争能力持续提升。全市建筑企业总数从*年底的*家增加至目前的*家,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家(特级*家、一级*家、二级*家、三级*家),驻洛央企*家,产值*亿元以上重点企业*家。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虽然我市建筑业近年来实现了快速发展,但产业增长后劲不足,高质量发展基础尚不牢固。特别是受疫情、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当前我市建筑业发展进入了瓶颈期,行业形势不容乐观,不少难题亟待破解。

  (一)项目供需矛盾突出。调研中,虽然县区和市直单位认为政府谋划建设项目数量充足,但企业普遍反映缺少合适的项目,存在“无活可干”或“有活不愿干”、“有活干不了”的情况。比如,今年住建部门谋划了市级重点市政路桥项目*个,但九都快速路、南山大道西延等*个项目尚未进入招投标阶段,不少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的建筑企业今年上半年未承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比如,今年以来城市区新开工楼盘*个、同比下降*%,相关建筑企业业务量出现明显下跌。究其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缺乏资金平衡方案导致招标困难。政府主导项目以公益性居多,县区和市直部门往往以“政府信用+资产担保”的传统思维谋划项目,缺乏对项目的经营性和盈利性包装设计,项目投资与收益无法实现自我平衡,导致项目投融资吸引力不足。在申请专项债或对接政策性银行融资过程中,常因存在增加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而被拒。部分央企虽然具备承接项目的实力,但由于对项目能否按时回款信心不足而放弃投标。二是部分项目标段相对较大,导致中小企业无法承接。我市建筑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项目承接能力有限,在整体承包的大中型项目上缺乏投标资格。实际工作中,由于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拆分有所限制,政府部门在项目规划中对拆分招标比较谨慎,绝大部分项目以整体承包方式招标,仅在项目过大或为了缩短工期时选择分段招标,降低了中小企业参与项目的机会。三是下游产业不景气导致项目数量减少。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因为受市场大形势和本地去化存量影响,房地产企业开发积极性不高,导致上游的建筑企业承揽项目数量随之大幅减少。

  (二)产业资金严重短缺。建筑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我市建筑企业多数为民营企业,自有资金有限,融资能力不强,资金紧张成为企业当前最为突出的瓶颈问题。由于流动资金不足,有的企业被迫减少承揽工程数量,有的企业陷入“干了等死、不干饿死”的困境。比如,调研中,河南信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新天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反映,由于资金短缺,今年以来企业无力承接新项目,导致裁员减薪、拖欠合作伙伴款项,发展举步维艰。究其原因:一是垫资多。目前,建筑业市场竞争激烈,有的建设单位利用建筑企业急于承揽项目的心理,将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转嫁给建筑企业,迫使企业垫资施工。实力雄厚的央企和外地企业为了占领市场,也将垫资施工作为击败竞争对手的重要手段。中小企业为了生存,亦不惜以垫资为代价参与竞争,且承接项目越多,垫资额越大,资金链断裂风险进一步加大。二是回款慢。建筑企业普遍反映市政工程拖欠工程款数额较大、时间较长,主要原因有审计时间长、工程决算慢等,企业迟迟拿不到工程款。部分企业反映,总体上收到工程款的比例不足*%,平均回款时间拖延半年至*年不等,甚至个别“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实施的项目至今仍没有结算。三是融资难。我市建筑企业融资方式少、渠道窄,整体融资难度大。建筑企业所需融资的金额较大、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特别是洛阳银行等并入中原银行后,原多家银行授信变为一家,授信额度大幅下降。部分建筑企业由于贷款归还不及时、拖欠上下游企业账款遭到起诉、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等原因降低了征信,进一步加大了融资难度。虽然银行推出了“项目贷”等融资产品,但大多数需要市级以上国有平台公司担保,而国有平台公司认为担保风险较大、不愿担保。

  (三)产值税收大量流失。据相关部门统计,*年城区公开招标的房建项目共*个、工程金额*亿元,其中外地企业中标*个、*亿元,分别占到*%、*%。由于建筑业产值税收在总部或子公司注册地核算,我市众多项目被外地企业承包,产值税收大量流失。究其原因:一是本地企业资质等级较低。除市政项目领域符合资质要求的本地企业较多、多数项目由本地企业承接外,交通、水利等领域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本地企业较少,绝大部分由外地企业承建。据行业部门统计,外地企业在非市政领域基本占到全市*%至*%市场份额。二是部分企业外迁。近几年,我市连续有建筑业央企外迁,带走了部分产值税收。比如,*年中铁十五局集团迁往上海,*年中铁十五局第六工程公司迁往南京、中铁隧道集团迁往广州,特别是中铁隧道集团的外迁直接导致我市建筑业总产值减少*亿元、占全市*%。

  (四)转型发展步伐缓慢。我市建筑企业以传统建筑领域为主,产业结构单一,新业态新模式应用少,亟待转型升级。主要表现在住宅、道路等传统基建多,*G基站、大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基建领域少;
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企业不多,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仅占全省的*%;
传统作业方式多,运用绿色环保、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少。究其原因:一是建筑企业抢抓产业“风口”意识淡薄。国家《“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明确把加快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作为建筑业转型发展的首要任务,推动建筑业从碎片化、粗放式、劳动密集型等旧的发展方式向集成化、精细化、技术密集型的新发展方式转变。一些企业缺乏主动转型意识,对产业发展新“风口”认识把握不足,存在传统路径依赖,在新一轮产业竞争中有出局的风险。二是创新能力不足。建筑业人才短缺,建造师、工程师等高级技术人才总量偏少,钢筋工、木工、混凝土工等技术工种持证*人,仅占建筑业从业人数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主营业务科技含量低,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推广应用力度不大,经营管理现代化规范化程度低。三是差异化、专业化发展不足。我市建筑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扎堆分布于房屋建设等产业链低端环节,专业化分工不足、“专精特新”企业少,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偏低,竞争较为激烈。

  (五)营商环境仍需优化。我市建筑业营商环境评价整体在全省排名靠前,但是企业普遍反映在环保管控、劳动监察执法、司法诉讼服务等方面还有差距。比如,有的县区环保部门采取“一刀切”做法,导致一些建筑工地停工、半停工,造成企业延期交付、违约赔偿等损失。有的劳动监察执法机关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责任简单归责于企业,造成企业疲于应对甚至二次支付。有的司法机关在诉讼中动辄对企业采取冻结账户、划转资金等强制措施,给企业造成资金周转等方面的困难。究其原因:一是环保执法不够精准。在已经出台的扬尘污染防治政策中,只有一级管控明确了具体停工和复工时间,二级、三级管控具体复工时间缺乏明确期限,往往是“另行通知”,给企业生产造成被动。二是劳动执法不尽合理。有的劳动监察执法机关处理农民工欠薪纠纷时以维稳为主要目的,即使诉求不合理也要求企业先拿钱息事宁人,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企业正当利益。三是司法服务保障不够到位。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前,缺乏与建筑企业进行必要的沟通,依法慎重适用财产强制措施的要求落实不够到位。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我市建筑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精准施策,打好“组合拳”,推动产业发展尽快走出困境,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谋划储备,优化项目供给。坚持把增加项目供给作为拉动建筑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持续强优势、补短板,推动项目数量、质量双提升。一是加大项目储备力度。聚焦新基建以及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县城扩容提质、集镇建设、产业社区建设等重点领域,深入谋划一批项目,建好重点建设项目库,做细做实前期工作,为项目开工做好充足准备。二是科学规划项目资金平衡方案。树立整体性、系统性思维,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项目投资收益平衡方案,通过积极探索片区开发、项目捆绑、运营前置、资源整合等方式,努力实现建设资金整体平衡,提高项目融资成功率。三是优化项目承包方式。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对大中型项目和综合型项目进行拆分招标,鼓励央企对总承包项目进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让更多中小企业参与项目建设,保持建筑业市场整体平稳。四是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发展。增加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大安置房、青年公寓、人才公寓、廉租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政府采购力度,加快推动房地产行业回血,为建筑企业提供更多项目。

  (二)凝聚政银企合力,破解资金瓶颈。充分发挥政府、银行、企业等多方作用,拓展融资渠道,加快资金回笼周转,为产业发展提供充足资金保障。一是完善政策支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完善企业贷款延期、税费缓缴、财政补贴等方面扶持政策。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完善工程款支付、结算、协调、仲裁和清算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二是加强金融服务。通过召开融资洽谈会、发布融资需求等方式,促进银企对接,为建筑业提供精准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的信贷支持,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开展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等为抵押和以应收账款、股票、商标权、专利权为质押的贷款业务。支持建立建筑业供应链金融平台,降低建筑企业成本。三是完善信用体系。大力推进信用等级差别化管理,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引导企业加强信用建设,将信用评价结果与银行贷款额度、工程担保等相关联,推动信用变“资金”,进一步拓宽企业资金来源渠道。

  (三)强化政策引导,减少产值税收流失。充分考虑建筑业产值税收核算特点,出台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把更多产值税收留在本地。一是推动建筑企业本地化经营。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出台奖励政策,吸引市外大型建筑企业将总部迁入我市或设立独立法人性质的全资子公司,将其经营产值税收在我市申报。推动本地建筑企业升规入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企业逐个摸底排查,精准帮扶指导,确保应入进入、应统尽统。二是积极开拓市外市场。鼓励本地骨干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资源、提升资质等方式向工程总承包方向发展,参与外地市场竞争,开拓新的产值税收来源。发挥驻洛央企外埠市场拓展优势,为央企提供优质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服务;
鼓励建筑企业与央企、外地大型企业组建联合体承接市外项目,不断提高市外市场份额。推动基础条件好、发展意愿强的企业纳入省级重点支持企业名录,为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

  (四)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企业提质增效。转变发展理念,把握工业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抢抓新基建、环境基建、装配式建筑等建筑业新“风口”,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发展。一是抓好企业培育。推动差异化发展,鼓励大型企业向工程总承包集成化管理发展,参与高端市场竞争,扶持中小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在细分领域做到“小而精”、“小而专”。二是拓展业务领域。推动建筑企业抓住产业链关键环向上下游延伸,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材生产经营等领域渗透,实现由单一经营向多元化经营转变。三是推动生产模式创新。大力推进施工总承包、BT(BOT)、PPP、EPC等项目运作模式,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效益。四是加大技术创新。积极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五是打造高素质建筑业工人队伍。引育建筑师、工程师等高级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等专业管理人才;
结合“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加大政校企合作力度,依托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等平台,培养更多建筑业技能人才;
发挥特色优势,引育一批古建筑、乡村建设运营等领域特色本土人才。

  (五)加强服务保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结合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着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提升政府和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一是推动政企沟通联系制度化。完善领导干部包联服务企业制度,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复杂问题集中研判、共性问题政策转化、个性问题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二是强化精准管控。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优化建筑领域污染防治和疫情防控差异化管控措施,科学确定管控起止时间,建立建筑企业管控“正面清单”管理机制,将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疫情防控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促使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对“正面清单”和信用良好企业,不得“一刀切”实施停工停产措施,尽量减少管控对企业、工地的影响。三是提升行政执法和司法服务水平。坚持理性规范、包容审慎,妥善处理有关工程价款结算、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建筑领域常见法律问题。建立健全建筑行业诉讼调解机制,整合法院、民调组织、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等调解资源,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协商、疏导等方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严格规范诉讼保全措施,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留出空间,防止出现“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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