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4篇)
篇一: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监督执纪抓的不牢整改措施
首先,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看,可以加强监督执纪的力度,建立更加严密的监督制度和规章,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执行。同时,要加强对整改措施的跟踪和督促,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和成效。
其次,从教育培训的角度来看,可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法纪意识,增强他们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减少整改的需要。
此外,还可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对监督执纪抓的不牢的情况进行严肃问责,倒逼责任人切实履行监督执纪的职责,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最后,要加强对整改措施的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让整个社会都参与到监督执纪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合力,提高整改措施执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监督执纪抓的不牢整改措施需要从制度建设、教育
培训、督导考核和舆论监督等多个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够取得实质性的成效。希望相关部门和全社会能够共同努力,共同推动监督执纪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净化政治生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的成果。
篇二: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监督执纪不足及整改措施
监督执纪不足及整改措施
近几年来,我国加大了反腐败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果。然而,监督执纪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改。
首先,一些监督机构对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不力、查处不严。一些监察委员会和纪委在处理违法违纪问题时缺乏果断和坚决的态度,容易出现拖延和推诿处理的情况。这可能源于监督机构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严谨的执纪尺度,或者存在不正当的干预和懈怠现象。另外,有些地方和单位对内部监督机构的支持和配合不够,导致监督执纪工作的效果不佳。
其次,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不负责任、消极怠工的问题。一些干部对违法违纪问题处理不力,甚至出现袒护和纵容现象。这些干部往往怕事懒政、追求个人利益,忽略了职责使命,丧失了监督执纪的初衷和原则。此外,一些干部对纪律和规矩的理解和把握不准确,对问题处理方法和手段不熟悉,也会导致监督执纪不足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首先,加强监督机构的建设和人员培养。加强对监察委员会和纪委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纪能力。同时,加强监督机构内部的监督和自律,建立监督执纪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的公正、严肃和高效。
其次,建立健全公民监督机制。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到反腐败工作中,加强群众对监督执纪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提高公众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此外,建立相关的举报和反馈渠道,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公正和便捷的途径来揭发违纪违法行为。
再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干部对纪律和规矩的理解和把握,加强干部的素质培养和道德教育,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同时,加大对干部的考核和监督力度,营造一种严明纪律、宽容错误的工作氛围,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勇于担当、敢于斗争。
最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规则的制定和宣传,加强党内纪律的教育和执行,培养良好的党风和政治生态。此外,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和力度,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查处和惩治力度,通过整治腐败问题来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效果和公信力。
总之,监督执纪的不足之处是我们在反腐败工作中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通过加强监督机构建设,加强干部培养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多方面的努力,我们相信可以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效果,并为国家的反腐败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三: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3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明确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始终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落细落实。
必须担负的重要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
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
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凝聚正能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平发〔2014〕12号)、《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一)严明纪律规矩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深化宣传教育
5.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情况专项检查。
6.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经常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党性锻炼,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7.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根据上级党委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三)选好用好干部
8.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健全机制,切实解决突击提拔、“带病”提拔、买官卖官等问题。
9.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具体办法,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抽查力度,探索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示制度。
10.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大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
11.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落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倒查追究机制。
(四)加强作风建设
12.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
13.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经常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民忧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4.探索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认真梳理分析年度考核、经济社会目标考核、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措施。
(五)规范权力运行
15.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实行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16.加强党内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者自身影响谋取私利等方面的制度。
(六)支持案件审查
17.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领导和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保障执纪执法机关和部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关心和爱护执纪执法干部队伍。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执纪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8.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明确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强化领导小组对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积极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
19.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改进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流程,建立台账,优先办理,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办法,加大巡察力度,实现全面覆盖,强化结果运用。
(七)加强组织协调
20.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21.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2.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半年听取1次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党组和同级纪委、下级党组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明确工作任务,拿出有效举措,解决具体问题。
23.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4.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年底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适时听取有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5.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改进考核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1次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至少主持2次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作1场形势任务辅导报告。
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
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门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
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
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
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篇四: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三篇
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一
(一)遵守政治纪律态度不坚决
大局观念和长远发展意识有待加强,有时不顾长远发展追求短期效果和成绩。政治敏感性不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不足,有的干部在公开场合口无遮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甚至捕风捉影;有的自视“消息灵通”,透露一些所谓“内部消息”;还有的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政治谣言和错误言论,不抵制、不斗争,甚至随声附和。有的对歪风邪气不作斗争,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二)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严格
执行民主集中制基本程序不严格,存在随意性和简单化现象,有的议题事先没有征求意见,发扬民主不充分,有时搞临时动议,造成仓促议事,充分酝酿讨论的时间偏短,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或建议不够。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致使“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停留在纸上。学习教育搞形式。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浓,搞一团和气。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批评和整治力度不大,总是手下留情。存在抓业务工作与抓反腐倡廉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一岗双责”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规定、转变作风不到位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班子成员认为贯彻八项规定是一阵风,使八项规定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二是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依然没有很好解决。涉及全区层面的会议明显减少,但工作部署、协调方面的会议又明显增多。公文冗长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哪些该发哪些不该发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三是深入基层调研解决突出问题的力度仍然不够,特别是真正沉下心来深入基层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几件突出问题的工作少。
篇二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且明确提出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五个必须”要求,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为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指明了方向。
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
规范和规则,是党的生命线。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是从严治党的中心环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不成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无论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建设与改革时期,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克服种种艰难险阻,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胜利走向胜利,靠的就是铁的纪律。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今天,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和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任务艰巨而繁重,“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多方面的、有机统一的。纪律是成文的、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纪律。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既要遵守成文的刚性的纪律,也要遵守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规矩。在党的所有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它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也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和规矩。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首要的就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它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
规矩的重要基础。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要坚持和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必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最核心的,就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
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听从党中央指挥,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一条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这些都是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是真正带电的高压线,必须不折不扣地得到遵守。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都不能松。如果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就会成为乌合之众。当前,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得是好的。但是,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纪律意识淡漠,政治纪律松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摇摆不定,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指指点点,甚至公开发表反对
意见;有的口无遮拦,乱评妄议,毫无顾忌,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有的对中央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跑风漏气,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有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等。这些问题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损害。我们要警钟长鸣,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守纪律、讲规矩既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当前,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确实存在着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有的干部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在话下,没有什么可怕的。相当一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防线只设置在反对腐败上,认为干部只要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都可忽略不计,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也不愿意加以追究。事实上,腐败问题是腐败问题,政治问题是政治问题,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任何人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逾越底线、触碰红线,就要付出代价,就要被严肃追究政治责任。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通过深入学习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把党章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偏了,真正做到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从严执纪。各级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牢政治方向,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始终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加强对党员、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努力在全
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监督检查,敢抓敢管,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维护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篇三
自参加我所组织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查自纠活动以来,积极认真的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有关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所里下发的各种文件,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细致地查找自己在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名基层管理人员,除了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外,还应该积极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现将本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维护党中央权威方面
本人时刻坚定的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对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决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在任何场合,决不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决不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维护党的团结方面
本人坚定的维护党的团结,在工作中坚持团结五湖四海、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决不以人划线和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遵循组织程序方面
本人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对重大问题请求汇报,决不擅作主张和我行我素,决不超越权限办事,决不任何形式的先斩后奏。
四、服从组织决定方面
本人坚决从组织决定,坚持遇到问题找组织、依靠组织,决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决不搞非组织活动或跟组织讨价还价。
五、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方面
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决不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允许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不允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六、规范从事经营活动方面
严格遵守党中央对规范从事经营活动的若干规定,决不私自从事经营活动或利用职权为亲属从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决不在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亲属从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决不在与我所有业务竞争关系或业务往来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意识不强。本人对于工作和学习的思考不够深入、不够全面、不够细致,常因工作繁忙或其他借口而放松学习和自我深造。时常缺乏系统、主动地学习,造成理想上逐渐缺乏多学习多研究多实践的激情,事业心、责任感、紧迫感也不够强。
2、工作要求不高。对自己缺乏高标准、高要求,在工作上存在过得去就行的思想,缺乏精益求精精神。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满足于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任务,未把工作做细、做实、做深。
3、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中,存在着因循守旧的观念,习惯于按旧框框办事,缺少创新意识。比较习惯于老套路、老办法,凭自己的经验办事,导致创新能力不强,往往对于一些新问题、新困难感到不适应。
八、整改措施
随着自查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排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有关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及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熟练掌握和运用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脚踏实地、勤勤恳
恳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努力做到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平庸懒散,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地投入到管理工作中去。
3、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一是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不要凭主观臆断行事。二是要敢于讲实话、真话,敢于听实话、真话。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三是创造性地工作,大胆地投身到工作实践中去,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不墨守陈规、不固步自封、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真理、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新思想、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4、注重“自我修养”,从“守纪律、讲规矩”做起,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经过深入的自查自纠,结合本部门的职能职责,我会认真对待这次廉政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探索先进的方法,总结提炼员工和群众经验,强化学习,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认真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同时,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克服松懈心理和懒散情绪,树立崭新的奋斗目标,保持旺盛的精力,积极肯干,吃苦耐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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