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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关系的现状(2篇)

发布时间:2024-09-11 15:13: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警察公共关系的现状

  

  目前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误区之我见

  第一篇:目前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误区之我见

  文章标题:目前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误区之我见

  近年来,对中国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正形成热潮,各地警方积极探讨、大胆尝试,成立各种警察公共关系机构,构建警察公共关系理论体系,这是个十分喜人的现象。虽然公共关系理论与实践引入中国时间并不长,引入警界的时间则更短,但随着中国经济、政治、文化与国际接轨、融合的进程

  不断加快,警察公共关系的发展与成熟对于警方应对社会转型期来自各方面的严峻挑战,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但是,由于警察公共关系理论建设和实践活动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难免存在操之过急、一知半解或生搬硬套的现象,而这些现象必将对中国警察公共关系的健康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只有正视此类现象,消除这些误区,才能使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尽快完善成熟起来。

  笔者认为,目前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主要存在以下三个误区:

  误区之一:将警察公共关系简单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队伍内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这种观点认为,公安机关内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有着优良的传统和丰富的经验,讲公共关系就是指内部队伍管理,管好队伍便是做好公共关系工作。其片面性在于完全忽略了警察公共关系的对外功能,忽视了传统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存在的诸如重灌输轻疏导,重集中轻民主,半军事化色彩浓厚等急需革除的弊端,使人有新瓶旧药之感。

  误区之二:将警察公共关系简单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宣传工作。

  这种观念认为警方长期以来十分注重公安宣传工作,除了大众传媒上有大量的警方新闻外,我们还搞了许多诸如“爱民月”等活动,这便是公共关系了。殊不知传统意义上的对外宣传主要是警务信息的单向发布,而真正公共关系要做的正是将单向发布信息转变为双向交

  流与互动沟通。

  误区之三:将警察公共关系简单等同于某种特定单一的形式。

  一提到警察公共关系,则言必称“警营一日”、“警营开放日”等等,似乎不时组织些这种活动,让市民群众参观一下平日里相对较为神秘的警营,观摩一些警用装备,便是做好公共关系了。其实,开放次数多了,观摩频繁了,若缺乏新的创意,也便失去新鲜感。很显然这是犯了简单化和以偏概全的错误。

  那么,如何充分运用公共关系理论,广泛借鉴政府、企业公共关系以及西方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经验和成果,推动中国特色警察公共关系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一个全新的警察公共关系理念

  无论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共关系还是具有强烈个性色彩和职业特点的警察公共关系,都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伴生物。从所谓的公共关系三要素:组织、信息传播、公众,到公共关系讲究的诚信原则,都包含了民主政治、人本主义的实质和内涵。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每天都要收到超过八百宗查询,这是设于政府新闻处总部以外,唯一以二十四小时方式运作的新闻工作单位,而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阳光作业、与广大公众的零距离沟通,正是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因此,中国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建设警察公共关系的初衷和最终目的,也是我们必须首先树立的一个重要理念。

  二、整合运用两种警察公共关系资源

  一是警方品牌资源。公安机关在长期的打击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安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历史过程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形成许多优良传统,造就了宝贵而丰富的精神财富和品牌资源。在建设警察公共关系的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和充分运用这些精神财富,使之为中国警察公共关系注入生机和活力。历史积淀下来的警方品牌资源中包含了大量公共关系的元素。充分发挥品牌效应正是符合公共关系基本原则。如“漳州110”的“四有四必”精神,早就包含了人性化执法、人文关爱、以民为本的民主政治理念和公共关系元素。当

  年“漳州110”勇立潮头,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河,领一代风骚,树立了一个警察执法为民的优秀典范。这样的品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充分挖掘、整合、运用这些宝贵的品牌资源,是警察公共关系建设重要内容之一。

  二是公众活动载体资源。与警方宝贵的品牌资源一样,公安机关在长期执法和服务实践中创造了许多面向公众的活动载体资源,如“爱民月”活动、“双争”活动等等。这些活动载体在历史上乃至今日都为增进警民关系、架设警民连心桥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建设新型警察公共关系过程中,应充分运用原有的特别是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将其由单向传播转化为双向沟通与交流,赋予其新的公共关系内涵,使之更加有效地为警方公共关系服务。

  三、建立三个警察公共关系运作机制

  (一)形象危机预警处置机制。

  目前,中国警察面临的主要困境是:一方面警察权益维护没有提到应有位置,另一方面经费保障的严重不足影响对公众权益的维护,再加

  第二篇:警察公共关系之我见

  警察公共关系之我见

  在当今社会飞速发展的形势下,社会逐步趋向多元化,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公安所面临的治安形势越来越严峻,人民警察肩上的担子越越来越重,加之当今人们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因此各种纠纷、案件大量增加。在人民群众困难需要求助的危急时刻,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警察。一句“有困难找警察”把人民群众和警察牢牢地联系在一起,使人民群众和警察密不可分,人民警察不但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守护神,更是人民生活的贴心人。在人民警察繁重的工作中,如何维护好我们警察良的好形象,并做到人人都是形象,人人都搞公共,人人都是一面旗帜。我认为应该首先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真学习吃透精神

  七月份市局、分局分别召开警察公共关系大会,X局长和X局长分别强调开展警察公共关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我

  们目前所面临的任务,对其内容进行了剖析,付局长还第一次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民警察“人人都是形象,人人都参与公关”的新理念。规范了警察的言谈举止,约束其警察的行动,强调一切按章办事,根除我们工作中陋习,消除在群众的不良影响。在人民群众树起光辉形象,及时和媒体沟通,尽最大力量减少负面影响,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的警民关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践行其精神,从我做起

  “有困难找警察”这句话已经深入到社会的每个角落,而且被无限放大,以我在“110”值班室为例,接的很多的警情,不属于公安管辖范围,比方说报警人称有人偷着焚烧垃圾,这本该是城管的事;司机开车撞上了电线杆,这事属于交警管辖;某菜市场设在路口边,造成交通拥堵,但报警人就反复多次打“110”。要求民警前去处理,而且很急,根本不听你解释,说话态度特别不好,说你们警察干什么吃的,你们不是承诺“有困难找警察”吗?就找你们,你们就得解决。类似这种情况会经常发生,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我认为应该做到“三心”。

  1、耐心。对待不理智的报警人,我们一定要有耐心,切忌烦躁,绝对不能说?这种事不该公安管,爱找谁找谁去。他们可以态度不好,讲话可以粗野,但是咱们公安不行,说话必须文明礼貌,尊重对方,耐心解释。以理服人。直到对方满意,2、细心。在和对方的通话中一定要细心,仔细倾听对方话语,细心把握关键所在,马上组织最筒短的语方告知对方,此事虽不属于公安管,但要告知对方应该怎么做,应该找谁,才能解决,有时我们还是要出一次“110”查看一下,先期处理一下。我们要始终把需要帮助的人当成自己的亲人。

  3、恒心。时间一长,遇到这种事多了,自然就产生了烦躁的心理,我们必须克服。标准、要求不能降。要让这种和蔼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一定要保持下去,持之以恒,因此要求我们民警一定要有恒心。

  “110”是与群众联系最紧密的一个窗口。时刻代表着我们整个公安形象,稍有不慎,就会毁掉我们整个公安的形象,造成很坏的影响。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这个关键的窗口。

  三、人人都是形象人人都搞公共

  X局长提出的这一创新的理念,具有创造性,具有时代性,用X局长的话说这甚至是一导场革命。因为时代在前进,科学在发展,媒体、通信网络瞬间能将信息传遍整个社会,如果是正确的当然是好事,如果是负面,被误解甚至是歪曲的,人民群众不明真相,那就会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因此首先要求我们民警,自己不出问题,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待人接物,办案执法,一定要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情周到,秉公执法。

  因为我们每个人代表的不单是个人,而是整个公安。所以说人人都是形象,每个人都是一面旗帜,每个人都是一个榜样,只有每个个体都做好了,那么

  整个公安的工作也就做好了。因此时代要求我们每个民警都要加强学习。提高素养,和人民群众形成鱼水关系,创造和谐的警民关系,继而为创造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而努力。

  第三篇:浅议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浅议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加快,社会群众对公安工作及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治安防范和服务群众等多重任务,日常工作涉及各种社会领域,与公众的接触面广,要想更好地履行职责,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充分重视公共关系。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对内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对外加强警民之间的双向沟通和理解,密切警民关系,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增进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警察公共关系的内涵

  警察公共关系是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公安机关通过各种活动与公众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是公安机关谋求内部团结、外部发展的重要手段。警察公共关系是警民关系在新时期的拓展和延伸,是在原有警民关系基础上建立和发展的新型警民关系。警察

  公共关系不单是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还包括公安机关与其它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以及新闻媒体等之间的关系。

  警察公共关系的实质可以概括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谋求互动,共创和谐”。公安机关只有加强内部管理,管严队伍、规范执法、完善警务,树立良好的形象,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在于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的同

  时,根据“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路,广泛发动群众,开展主动安全防范,创新平安建设的社会参与机制,动员全社会共同构建和谐社会,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现状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对公共关系建设越来越重视,相继开展了“大讨论”、“大接访”、“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等活动,加强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如开展“大走访”、“警民恳谈“等,向辖区群众代表报告工作,主动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大力宣传典型,用典型来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断地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赢得了群众的信赖、理解和支持,推动了公安事业进一步发展。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警察公共关系还是很不平衡,公共关系危机现象也在不断增多。

  (一)认识不够重视、民警热情不高。由于公安机关内部对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方面的知识缺乏培训,特别是基层派出所民警对公共关系建设不够重视,只是机械地按照上级的部署开展公共关系建设活动,民警开展公共关系活动的热情不高。

  (二)公关措施太少、手段简单生硬。受传统公安宣传思维定势的影响,基层公安机关仍然是通过宣传手法进行类似公共关系建设的活动,使得开展公关的方法不多、措施不多,短期行为较多,重视长期的比较少。其实,公共关系活动不等同于公安宣传,公安宣传只是公共关系的途径之一,而且,大多数公安宣传只是单向传播,宣传常常是灌输式的,往往很难评价其效果。

  (三)公关意识缺乏、阵地拓展不够。由于基层公安机关对于公共关系建设重视不够,理解不深,使得基层民警缺乏平时的公关意识,只注重上级安排的公关任务的完成,局限于公关工作,工作缺少主动性、针对性,很难在公众中形成效应。

  (四)公关能力较弱、民警素质不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财、物的大流动,客观上造成人际关系越来越疏远,同时,群众的法制意识、监督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群众对警察服务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这些都增加了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难度。部分基层民警的综合素质不能适应当前复杂的治安形势,缺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技能,直接影响了警察公共关系。

  三、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实践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实施警力、装备向基层倾斜的同时,牢固树立警察公共关系理念,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创造性,在公共关系建设方面作了不少努力,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确立起一个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清正廉洁、亲民守信的良好警察队伍形象。

  (一)以恳谈活动为载体,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警民恳谈”活动旨在主动与百姓“零距离”沟通,倾听意见,切实掌握百姓的需求和意见,解决百姓的实际困难,得到了百姓的拥护而积极参与,使警民关系进一步融洽、和谐。“警民恳谈”的形式、对象、内容都不特定,民警与群众之间面对面、平等交流与沟通,很大程度上拓展了群众的发言权、知情权和参与权,开辟了一条新形势下增进密切警民情感、构建警民和谐关系的全新道路,对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具有较大的积极作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跟进服务,警民互动共创平安。当前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发展经济,但是发展经济也带来了各类矛盾的凸显,公安机关如何在“保平安、促发展”中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显得有为重要。落实“服务经济发展十七条举措”,在工业园区和风景点,及时设立警务室,适当安排警力,主动跟进服务,组织巡逻队伍和外来人口专管员,警企携手共创造和谐安定的发展环境,切实营造了全社会都能理解、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共创和谐平安环境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典型宣传,树立警察良好形象。基层派出所民警经历的大都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琐事,但为民服务无小事,只要真心诚意为百姓办实事,都能体现出民警博大的爱民情怀,其实,通过社区民警真心为民的小事宣传同样可以打动人,达到树立警察良好形象的目的。

  (四)提升队伍素质,构建和谐警营。近年来,公安机关以“轮训轮值”和岗位练兵活动为契机,加强民警基本体能、基本技能、基本礼仪等日常训练,全面提高了基层民警整体的综合素质。要认真扎实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风建设年等活动,从而使全体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进一步端正了警风,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当前,在提升民警素质的同时,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关爱民警,从优待警措施的落实。在公安工作面临的任务艰巨繁重的新形势下,民警的工作、生活节奏更为迅速,压力更为巨大。因此,公安机关要切实关爱民警身心健康,帮助民警解决实际困难,激发民警工作热情,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途径

  群众是开展公安工作的力量来源,是公安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离开了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公安形象危机不可能从根本上改观。警察公共关系的好坏在于民警本身,作为公安机关可以影响别人,改善形象,但更可以改变自己。所以公安机关应当通过自己的行动影响社会公众,主导警察公共关系的改善。

  (一)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派出所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内部公共关系建设要以人为本,公安机关处于公共关系的主导地位,是影响公共关系的主动因素。坚持科学治警,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民警的综合素质,是夯实警察公共关系与社会各界互动的基础。一是抓思想教育不放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三会一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等手段,教育全体民警用法律意识审视警务活动和警民关系,突出公安民警高尚品行、人格和精神境界的培养,从根本上筑起防止腐败的第一道防线,做到严格、公正执法,文明、规范执勤。二是抓执法质量不放松。抓好执法质量的根本方法是靠制度。

  加强对办理行政、刑事案件每一个环节的跟踪监督,着力监督体系,从根本上规范警务活动,保障执法质量不滑坡。三是抓素质强警不放松。从狠抓正规化入手,突出政治、业务、文化、法律素质的提高和养成,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健全,内容上具体,措施上落实,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应用性和实践性,以提高做好公安工作的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四是抓从优待警不放松。基层派出所民警工作琐碎繁杂且无休无止,休息时间不能得到保证,不仅承受着繁重的工作压力,还承受着各种来源于社会、家庭等方面的心理压力,从优待警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民警的实际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包括生活、工作、心理等方面,同时应丰富警营文化,从而达到凝聚警心、构建和谐警营的目的。

  (二)建立外宣机制,增强派出所工作的透明度。通过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派出所工作的实际情况,提高全社会对派出所工作的认知度和人民群众对派出所工作的认同感。首先是要运用恰当的传播手段。通过与人民群众进行各种信息交流,在派出所与群众之间架起一座彼此沟通、互相理解的桥梁,争取群众的最

  大支持。可以充分运用社区宣传资源,向辖区群众宣传公安工作和防范知识。通过警校共建、警企联谊、警民联防等形式来组织警民互动,赢得公众的支持、理解。同时,加强典型宣传,挖掘民警亲民为民便民事迹,树立良好形象,拉近警民之间距离。

  (三)增强全警公关意识,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树立,离不开每一位民警的努力和付出,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了解往往是从每一位民警身上得到的。在日常公安工作中,派出所民警与公众直接打交道的机会和时间最多,责任区民警对待群众的态度就代表了整个派出所甚至于整个公安机关的服务形象,基层派出所民警的一言一行在当地老百姓心目中就代表着人民警察的形象。因此,派出所民警应时时处处注意自身形象,在打击处理、服务群众、基础排查等每一项工作中,既要注重工作效果,也应借机推介自己,适时宣传便民、利民、为民做法,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四)切实做好公关,营造警察公共关系良性发展格局。增进公

  众对警察公共关系的良性循环,不断强化基层派出所的正面形象。巧妙运用借势、顺势、造势等公关手段及技巧,精心开展公关活动,活动应取得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支持,借助可以借助的一切力量,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增强公众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在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中,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切实考虑到群众的利益,想群众之所想,这样才能使警察形象更加深入民心、使公众更加满意,从而实现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创造和谐的警民关系,不断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上饶县公安局:苏纲青)

  第四篇:加强新时期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全国“二十公”会议要求“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伴随着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高举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的矫健步伐,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执法主体之一,在社会舞台上担任重要的角色,其警务活动和形象,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已越来越成为广大公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特

  别是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公安机关的性质、特点、职责和任务决定了做好当前的公安工作将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认真研究警察公共关系,大力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对推进新时期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信阳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长根同志,高度重视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多次强调要加强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察公共关系建设。面对这个较新的课题,我们都应有一个学习、理解、实践的过程。现就加强新时期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谈点粗浅的体会

  警察公共关系是指公安机关积极、持久、有计划地运用各种信息和传播沟通手段,加强与公众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合作,不断促进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从而为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创造条件的警务运作模式。

  警察公共关系是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能的一个重要条件。它是由公安机关、公众和传播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公安机关是警察公共关系的主体,公众是警察公共关系的客体,传播则是连接公安机关与公众的桥梁。警察公共关系的本质是公安机关运用传播手段开展的活动,其任务是协调公安机关与公众之间的相互关系;它的职能是促使公安机关在广泛收集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各个时期警务活动在公众中产生的效果和影响,提出公安工作的具体目标和计划并付诸实施,同时通过传播和沟通,再收集反馈的信息,对下一阶段的警务活动进行新的策划。警察公共关系的目标是树立公安机关良好的形象,为公安工作取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取得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警察公共关系的基本精神是诚实、开放、互惠互利。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得以实现的一种载体。

  警察公共关系有它广泛的外延和深邃的内涵。在外延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公众关系。警察公共关系是公安机关与公众之间的关系,这里的公众是指与公安机关存在着某种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关系,从而发生直接或间接联系的公安机关内部和外部的社会群体,它与政治学、社会学中的公众概念有明显的区别,不仅由人群构成,还包括政府、社区、媒介等机构。公众是公安机关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工作的重要对象,因此,公众对公安机关确立警察公共关系的认同和参与程度,直接影响警察公共关系的成功与否。公安机关与公众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公众对公安机关的生存与发展,具有实际的或潜在的影响力,公安机关必须通过正确处理各种公众关系来确立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

  其次是传播媒介。警察公共关系是一种传播沟通与合作活动,公安机关要建立警察公共关系,就必须广泛与公众进行接触。将信息或观点有计划地向公众进行传播,则是公安机关与公众进行沟通的中介和桥梁。鉴于维护社会的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是党、国家和人民的共同愿望,公安机关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就应当是双向的,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一方面,公安机关通过发布信息给公众,使公众透

  彻了解每一个时期的公安工作和治安形势,从而积极地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心、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又不断地了解公众对公安工作的客观评价,知道公众的愿望和要求,发现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公安工作的思路和布局,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如警方开辟的警界播报、治安信息联络员、行风监督员等。

  第三是形象使者。警察公共关系是一种以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为目的的管理活动。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执法部门,是警察公共关系的主体,不但主导着警察公共关系的走向,而且左右警察公共关系的状态。在日常公安机关开展的所有警务活动中,都是围绕公众的利益进行的。公安机关形象的好与差,不但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在社会的知名度和满意度,而且也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的庄严和声誉。因此,公安机关只有树立起一个能被公众接纳、得到公众信赖和支持的良好形象,才能和公众之间建立起良好的社会关系,才能有利于公安工作的开展与发展。应当明确,公安机关形象是警察公共关系的核心内容,是警察公共关系活动的精髓。在公众中树立起良好的公安机关形象,是形成良好警察公共关系的基本要素。

  在内涵上主要表现在警察公共关系意识,意识是行动的先导。警察公共关系意识是警察公共关系的灵魂,是公安机关每位民警必备的基本素质。而有了这种意识,才具备建立和发展警察公共关系的内驱力。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形

  第五篇: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几点探讨

  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几点探讨

  近年来,警察公共关系作为新的理念逐渐被我国各级公安机关所重视,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正形成热潮。从当前状况看,随着我国发展建设与国际接轨、融合的进程不断加快,民众的法制与参政意识的日趋提升,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已经到了必须突破性发展的重要时期,可以说这是深刻教训的阵痛与先进经验的引入所产生的结果。这一理念的建立,是赢得公众理解、支持和合作,建立

  新型警民关系、实现警民关系良性互动的重要举措,是展示公安机关和中国警察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也是最大限度获得公安事业成功的一种管理功能和工作艺术。毫无疑问,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已成为新时期公安机关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我国警察公共关系理念的确立与现状

  “公共关系”一词最早出现在西方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我国得到广泛使用。它首先兴起于工商企业界。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关系的理念在政府部门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如今公共关系已经成为政府各部门协调内外关系,树立良好形象的一门科学和艺术。警察公共关系是政府公共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公共关系作为公安机关塑造形象和沟通内外关系的管理活动和艺术,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警务活动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通过运用信息传播和情感沟通等手段,促进警察机构内外和谐,塑造公安机关和民警良好形象,增进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是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更好地履行政治和社会责任的一种管理活动。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国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基础十分薄弱,尤其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几乎处于空白状态。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快速成熟与完善,公安警察队伍现代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迅速跟进,中国的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理念与构架才初步形成。2003年在全国“二十公”会议上,公安部领导首次明确提出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的要求。但由于警察公共关系是一个全新的理念,是一个科学的系统性工程,是服务警察机构和公众利益的一门艺术和社会科学,它的成熟与发展可能需要一个过程。所以目前我们在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中,由于对这一新的理念理解不深,认识不够,造成了组织不健全,活动内容陈旧、形式简单甚至走进误区,从全国看发展也极为不平衡,除上海等沿海发达城市外,大多地方公安机关也只是将警察公共关系停留在理论上。但在当今的信息时代,社会的发展似乎并不理会公安机关自身的设想和循序渐进式的步伐。近年来,全国范围内连续发生了

  多起由于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严重滞后、警方与社会及公众沟通渠道相对闭塞、口径不

  一、表态轻率,造成“躲猫猫”、“俯卧撑”等讥讽词语盛行,甚至引发群体暴力袭警和冲击公安机关严重事件的发生。痛定思痛,这些触目惊心恶性事件的发生,不仅在广大民警和公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也激烈冲撞了人们心中警察作为国家强力执法机关的传统形象,同时,也说明了我们安逸在公安工作中形成的传统做法和经验,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已经看到在有形无形中给公安工作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社会负面影响,我们更应当明白造成这些严重后果的自身原因。

  二、当前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误区与解读

  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新形势下促进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沟通理解,对外展示公安机关和中国警察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也是建立新型警民关系、实现警民

  关系良性互动的重要体现,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因素。但是在公安工作实践中,我们注意到,不少的民警甚至是有着指挥、决策权限的领导干部,对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还存在着不了解、不全面,甚至有抵触、反感情绪。一是对“警察公共关系”一词感到陌生。认为“公关”是商业为推销自己的商品、组织能说会道的推销人员、美女,以吃喝、娱乐等为手段,拉拢、迷糊客人,最终达到其商业目的,由此产生误解。这种观点以为公安机关是国家法制强制执法力量,不能学习一般商界做法,单方面的以为,只要自己愿意,就能长期始终保持公安机关的“权威性”,思维还禁锢在计划经济模式时期。二是对“警察公共关系”一知半解,误以为就是指搞好“警察间的内部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范畴。这种观点认为,公安机关内部队伍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有着优良的传统和丰富的经验,讲公共关系就是指内部队伍管理,管好队伍便是做好公共关系工作。其片面性在于完全忽略了警察公共关系的对外功能,主观上认为只要抓好队伍思想教育工作,就能保证公安工作的一切顺利进行。三是将警察公共关系简单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宣传工作。这种观念认为警方长期以来

  十分注重公安宣传工作,除了大众传媒上有大量的警方新闻外,我们还搞了许多诸如“爱民月”等活动,这便是公共关系了。把警务信息对外宣传的单向发布,视为警察公共关系的全部,而丢掉了另一重点,既与社会公众的双向交流与互动沟通。四是重复内容陈旧、简单的、不见效果的形式。一提到警察公共关系,就拿“爱民月”、“警营开放日”等等充数,这种观点认为,只要我们组织了这些活动,就是让市民群众来了解警营,观摩一些警用装备,便是做好公共关系了,孰不知能来警营有多少人?而愿意来的人中又是以与警察千丝万缕亲属关系以及传统“拥警”人士据多。除此之外,没什么鲜感内容,效果十分有限。五是唯我独尊,缺乏信息时代抢占先机意识。这种观点认为,公安机关要发布信息完全是公安机关自己的事,什么时间、什么方式、什么内容、发与不发等,完全由自己主观意识决定,往往在关节点、敏感期容易丢掉“权威”与“第一时间”、“第一手资料”的先机,反而丧失了以我为主的主动权,轻易被某些媒体抢占、操纵,而公众在小道消息、甚至谣言面前也不知所措,不知怎样才能得到可靠、真实的信息以正视听,公安机关很容易造成“吃哑巴亏”现象,为事态的处置又增添了一层被动和障碍。

  我们知道,公共关系主体(警察组织)、公共关系客体(社会公众)、公共关系手段(传播沟通)构成了警察公共关系三大要素。警察公共关系是以提高自身影响力为基点,切实提高警察组织和警察成员在公众心目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获取公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争取最大社会效益的组织行为和活动过程。其功能就是搜集信息,协调沟通,树立形象,引导舆论。透过沟通互动,可以适应、维持、改变环境,从而达到公共安全之目的。他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运用恰当、有效的办法,协调和改善对内、对外关系,更大限度地谋求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配合,以求得公安工作效益的最大化。因此,警察公共关系是一种内求团结、外求发展的管理艺术,且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发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优势与思路

  纵观当今世界各国,警察公共关系已经成为国家执政、法制建设、社会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把警察公共关系列为衡量法制国家的重要标准之一。以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警队为例,香港警察公共关系机构已经运作30余年,97回归之后,此项工作不是削弱而是进一步得到加强,并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与之相比,我们把警察公共关系作为一门系统科学、一门功能管理艺术才刚刚起步,差距是明显的。但是,我们在看到差距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潜在的巨大优势:

  一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成高度的一致性。公、检、法、司以及主流媒体形成一盘棋,民众与政府关系有着优良传统,这就为我们的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营造了比较宽松的环境。二是我们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没改变过。它为我们的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奠定了牢固的思想根基。三是几十年来的“走群众路线”方针为我们警察公共关系建设铺垫了成熟的、广泛的群众基础;四是贯彻实施多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搭建了良好的社会平台。五是连年不断的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已经树立了一大批公安警察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积蓄了丰富的正面形象。从上我们不难发现,我们已经基本具备了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元素。只要我们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客观冷静面对新世纪新阶段,用新思想新观念来看待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的刻变化,准确把握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科学内涵,选准突破口,把握关键环节,运用和借鉴先进的科学的管理理念,就能够以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新成效来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发展。

  第一、更新理念,紧跟时代步伐。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已经实施了30年。在国际社会中,中国确立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取得了举足轻重的、更多的话语权;在国内,各领域经济建设无论是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取得了让世界为之惊叹的发展。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公众民主意识的增强,公开透明、对话沟通、协商互动已成为时代发展的潮流。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就更加凸显了警察公共关系在建立和密切新型警民关系中的特殊价值和意义。因此,我们必须要保持清醒的认识,摒弃过去那种简单地单

  方面的命令、压制的方式,采取积极主动地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和交流,以取得警察功能的最大化。

  第二、完善机制,全面整合资源。首先要建立工作运行机制。要设立专职公共关系的组织机构,完善警察公共关系建设长效机制,包括先进的指挥体系,完备的保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目标,运用日常性的工作运行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确保警察公共关系工作的组织体系始终处于健康状况。其次是整合资源。从理顺内部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协作入手,将分散于办公室、指挥中心、政工、纪委、督察、后勤、控申信访等部门的公关职能统归一个部门来管理。同时,选拔特长技能人才,在专业人才的培养方面下大力气,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和锻炼一批精通公关理论与实践的专业队伍,使这些工作得到组织和人员上的全力保障,确保在处理各种事务中,能够做到及时、有效地控制,从容不迫地应对。

  第三、开启窗口,畅通互动渠道。以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为核心,开通对外宣传的常规渠道,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涉警负面新闻出现时,做到以我为主,抢占先机,以正视听,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如:上海闸北“杨佳袭警”案,正是由于警方快速启动警方发言人制度,果断出面澄清事实、有据有力地驳斥谣言,及时精确打击造谣者,有效地压制住了流言蜚语蔓延,取得了社会舆论主导权。总之,必须坚决杜绝在重大突发事件和涉警重大是非问题上,社会面已经小道消息横飞、谣言四起之际、唯独听不见警方声音的怪现象的再度发生。

  第四、借助媒体,建立合作伙伴。要注重与传媒建立长远的合作性关系,保持与媒体的密切沟通,特别要加强与主流媒体和名牌栏目的合作,积极拓展公安对外宣传新阵地。必要时可派相关专业民警参与媒体报道、网络引导,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利用公众力量进行疏导,同时,贯彻信息多方位覆盖策略,通过网

  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媒体积极主动地引导舆论,防止媒体由于不明了情况而出现的报道偏差,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提供舆论支持。

  第五、全警参与,强化技巧训练。公安民警的执法和管理等警务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由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其整体形象会被社会和公众以全方位的各个视角进行关注,当公众面对具体警察时,很自然的会将警察个体视为整个警队局部的放大,所以,在点多、面广、相对分散情况下,每个民警都是警队的代表。因此,要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训练民警。一是要始终保持良好的警察形象。从着装到举止,要严格按照有关条令、规定等要求,注重“第一映像”,把塑造形象渗透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二是增强警察公共关系意识。鼓励警队人员以推广警队公共关系为己任,把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与公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三是学会与公众沟通。良好的警民关系是实现警民携手合作的先决条件,加入警民平等互动沟通的因素,将更加有效地增进广大群众对警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改变以往某种居高临下、我说你听的甚至是教训人的心理态势,使公众更易接受。四是学会从容面对媒体。要充分认清媒体的“双面性”,学会在复杂的环境中正确地把握自己的社会角色;要聘请有经验、有专业知识的专家进行讲座,将应答媒体技巧内容纳入练兵活动的范畴,重点加强警队抗衡负面批评工作的成效,最大限度的减缩或消除负面影响,以增添警徽光彩。

篇二:警察公共关系的现状

  

  新形势下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思考分析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公安机关担负的任务日益繁重,面临的挑战和压力愈加艰巨。大力加强建设,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对于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任务、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紧迫的现实意义。

  一、的内涵

  是指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相互关系。其目的就是要通过主动沟通,一方面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理解公安工作,为公安执法赢得最广泛的群众支持,另一方面则使公安公安机关更好地从公众视角审视执法和服务工作,修正问题,改进不足,促进自身科学发展。由公安机关、社会公众、信息传递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其中警察是活动主体,社会公众是活动客体,信息传递则是活动内容。

  二、建设的重要性

  (二)加强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需要。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法律意识淡薄,运用法律之外的方法解决问题的现象层出不穷,这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将产生消极影响。良好的可以扩大警务工作影响,促进人们遵纪守法,从而推动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进程。

  (三)加强建设是确保三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的客观需要。新的形势下,中央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出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成为化民怨、解民忧、赢得人民群众支持的重要途径,成为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的重要手段。加强建设,可以取得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理解,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支持,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社会基础。

  (五)加强建设是公安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公安机关通过这座连接警察组织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通过公共关系的运作,既可以协调公安自身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贴近实际,服务公众,争创一流,也可以获取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同时,建设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的工程,既涉及到公安机关对外如何与社会团体、人民群众沟通,又涉及到公安机关内部民警的管理、教育、培训等各个方面。因此,加强建设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三、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体意识存在偏差,工作显得相对被动。一些基层单位领导没有认识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意义,还习惯性的认为这是上级领导机关的工作,而自己只要打击犯罪、做好群众服务工作就行了,建设无关紧要。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对建设的认识简单化、消极化,认为就是和相关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搞好关系,就是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播放侦查破案的新闻报道。正是由于这种对的性质和功能认识不足,因而不能很

  好地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有针对性地主动开展协调的工作,致使工作缺少宏观规划和具体部署,显得较为被动而缺乏实效。

  二是可用资源分散,工作难以全面开展。“”这一现代理念还没有被大多数民警所理解和接受,并自觉运用到实践中,除临时性地举办过类似内容的专题讲座之外,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缺少接受相关专业培训的渠道。工作缺少相应的日常运转模式,且没有专门的部门,尤其在基层公安机关,工作通常只能由办公室承担。在人员配备上,一些基层单位只有少数民警专职负责工作,拓展还缺乏广泛意义上的群众基础。

  四是警民冲突时有发生,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危机。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在缓和、调处各种社会矛盾中直接承担先锋队、战斗员的角色,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在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件中,人民警察直接与群众面对面,部分利益受损的群众往往把问题的矛头对准公安机关,把自己对社会的不满向公安机关发泄。同时,我国的治安状况在总体稳定的态势下呈现复杂多变的特点,基层一线民警面临着日益增加的各类事件以及由这些事件带来的各种各样的危机,但许多民警还没有意识到危机的存在,处理发生的事件时,特别是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由于经验不足、工作不细,对事件处理存在不妥之处,被媒体曝光后,又因缺乏应对危机的工作机制而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公安机关在公共关系建设中处于不利境地。

  四、新时期加强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措施建设没有永恒不变、放之四海皆准的统一模式,必须根据区域特点和经济发展情况,坚持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以实践为检验标准,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使之为本地区建设服务。只有运用恰当的手段,与公众进行信息交流,在警察与公众之间架起一座彼此沟通、互相理解的桥梁,才能取得公众的最大支持,才能完成公安机关肩负的各项职责任务,才能树立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对重要性的认识。要教育全体民警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警务活动就是建设”的意识,通过自己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细节,促进建设。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活动”、“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110主题宣传日”、“警营开放日”、“相约警务工作站”等系列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转变执法理念,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使全体民警带着服务的情怀理顺各种关系,并在日常执法中有意识地加强建设。

  (二)健全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如前所述,如果一些问题公安机关无力解决,无论是群众还是媒体便会对出警民警的能力表示怀疑,对公安机关的解释进行大肆批评。因此,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应放宽视野,拓宽思路,建立健全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工作机制,才能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如:建立一种“大保障”服务格局。在此格局内,公安机关应和工商、城管、民政、税务等

  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当遇到群众求助时,求助信息由“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后,按照求助信息类别转接到相应部门,由该部门中的主责人员对群众进行答复和解决。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率,以专业力量迅速解决人民群众的各种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有效解决公安机关在公共关系中的尴尬境地,同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无用功,避免许多无效出警。

  (三)警务公开,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建立良好的,就要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警察、支持警察,这就要求我们要实行警务公开。除涉密工作外,其他各项工作都应最大程度满足老百姓的知情权,争取百姓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顺义分局近年来按照市局要求,在派出所、人口处、出入境办事大厅、交通支队办事大厅等对外机构不但设立了警务公开栏、便民、利民提示公开栏,而且从公开警务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等方面,将警务工作情况进行公开,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公安机关的基本情况、机构职能、工作举措,在一定程度上为建设的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大小兼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公安机关要针对辖区治安特点,全面落实各项打防控工作措施,要切实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仅要坚决打击影响极大、民怨极深的各类刑事案件,对那些切实关系群众利益的“小矛盾”、“小隐患”、“小案件”、“小事情”,也要认真加以解决。要通过点滴小事体现公安机关的宗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五)善用媒介,全力为公安工作营造舆论支持。要发挥新闻媒体在中的作用,就要加大传播力度,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刊物、手机短信息、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通过多元化、立体化的传播途径和方式,把公安机关的工作举措、各项业绩、面临的困难等各方面情况告知百姓,从而取得他们的理解、肯定、谅解,进而引导群众的态度和言行朝着有利于公安工作开展的方向转变。

  (六)强化培训,着力提升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能力建设是队伍建设的核心,素质建设是队伍战斗力的基础。公安机关加强建设应通过强化各类培训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应根据本单位情况量体裁衣,研究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工作意见,明确科目内容、考核方式与标准要求,为本单位开展培训提供指导和依据。应通过“轮训轮值”、集中办班、轮岗挂职等形式,加强对民警的法制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民警执法素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和公平正义的理念。要使基层民警练就过硬的执法基本功,使民警的执法行为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通过民警的一举一动,展示公安民警的良好素质,形成每一个民警都是一张“公安名片”的社会效应。

  (七)从严从优,注重引导民警以良好心态开展工作。要建立良好的,就要引导民警带着良好的心态执法。因此,工作中要建立长久有效的工作机制,既要体现从优,又要体现从严。要从职业荣誉、职业发展、职业保障、职业健康等方面入手,系统谋划新形势下的从优待警工作,确保每名民警“从警有荣耀、发展有空间、履职有保障、健康有关爱”。要通过狠抓各项从优待警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缓解民警来自工作、家庭方面的种种心理压力,使工作压力大、思想包袱重的民警由带着情绪工作转化为自觉自在、充满阳光地工作。对于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维权事件,公安机关应第一时间查明实情,还执法人员公道,树立起公安机关应有的执法尊严、执法权威和执法形象。同时,要建立奖罚分明的约束机制。对于群众工作能力强、公正廉洁执法的民警要通过表彰、宣传、立功、嘉奖等多种形式予以鼓励。对于伤害群众感情,群众投诉属实,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八)加强监督,大力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要针对民警在执法办案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从明确执法操作规范、狠抓制度落实、畅通监督渠道等方面,把民警的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个执法活动纳入约束之中。要强化执法考评,将考核延伸到具体经办民警,使民警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自觉规范执法行为。要畅通内外监督渠道,健全完善严格审批、执法检查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特别要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努力将执法失误和偏差消除在事前,减少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要以规范的执法行为,提升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认可,从而促进建设。

  总之,加强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公安机关必须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加强建设作为改善公安执法环境和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最终完成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新形势下加强建设的思考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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