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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5篇)

发布时间:2024-09-14 17:52: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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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定方案,下面是店铺整理的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篇1: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

  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

  武丙云

  周锦明

  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

  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间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篇2: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

  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3: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

  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

  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

  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篇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干部选拔任用的实施方案

  一、背景。

  干部选拔任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为了更好地选拔和任用优秀干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必须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健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度。

  二、实施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党对干部工作的全面领导。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标准,注重选用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干部。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任用程序,杜绝任人唯亲、搞关系门路的现象。

  4.坚持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法治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干部选拔任用。

  三、实施步骤。

  1.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

  2.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3.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和规定。

  4.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监督和评估。

  5.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四、实施措施。

  1.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和规定。

  4.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的解读和宣传。

  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广大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五、实施效果。

  1.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度。

  2.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

  3.增强了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4.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六、总结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全面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篇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国企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一、背景

  国有企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企需要选拔具有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以推动企业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选拔并任用具有良好素质和能力的优秀干部,建立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选拔任用机制,激励干部主动作为,激发企业活力和创新力,更好地适应市场化的经济环境。

  三、选拔标准

  (一)政治标准:坚定不移地拥护党的领导,保持政治立场坚定、信念坚定、行动坚定;

  (二)业务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实践能力;

  (三)品行标准:诚实守信、勤勉务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群众基础:能够得到广大员工和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与员工之间关系良好,形成团队合作氛围。

  四、选拔程序

  (一)提名推荐:国企领导提名推荐担任干部职务的候选人;

  (二)考察评议:对提名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个人能力、业绩、品行和政治立场;

  (三)提名公示:公开公示拟任职人员名单,接受群众和员工监督;

  (四)选拔任用:根据考察评议结果确定拟任职人员,并进行任用决策。

  五、任用方式

  (一)公开竞聘:按照程序和标准,组织干部岗位的公开竞聘,选拔最适合的人员;

  (二)选拔任用:根据评定结果和业绩表现,确定干部任用职务。

  六、激励机制

  对选拔任用干部建立激励机制,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奖励,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包括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定期进行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确保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加强选拔任用制度的宣传力度,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担当意识,推动国企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九、配备培养

  建立健全的干部培养培训机制,通过定期培训和学习,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培养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干部人才。

  十、营造良好氛围

  营造公平竞争的选拔任用氛围,倡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文化,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激励上进、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

  十一、实施方案评估

  定期对选拔任用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正,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十二、落实责任

  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责任,并形成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通过实施以上方案,将有效提升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和改革创新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同时,也能够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和持续发展。

篇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___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___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___领导___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___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

  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5.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___本部门内部产生

  2.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

  3.面向社会招聘产生

  四、程序

  (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1.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__通知

  2.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

  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

  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

  3.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___。

  4.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___。

  (二)总公司考察

  1.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

  2.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___,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讨论决定

  1.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

  2.形成___。

  (四)任前谈话

  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

  (五)任前公示

  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___个工作日。

  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

  (六)廉政考试

  在公示期间___进行任前廉政考试。

  (七)宣布到任和任职。印发任职文件,总公司安排人员到任职部门宣布任职文件。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二)

  一、背景分析

  中层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于保证党的领导和党风廉政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必不可少。为了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实施科学、公正、公开的选拔任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旨在选拔职业道德高尚、才干出众、德才兼备的中层干部,以提高中层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和服务能力,为实现党和国家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三、选拔任用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党的政治建设这个核心,选优配强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品质的干部。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品行、作风和作风作为选拔干部的首要条件,同时要注重关心和发现干部的才能、能力和潜力。

  3.坚持公正公正原则。选拔任用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4.坚持能上能下原则。选拔任用工作要注重能者上、庸者下,公正公正选拔出符合要求的中层干部,避免滋生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

  四、选拔任用程序

  1.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1)党委(党组)应组织专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统筹和指导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2)领导小组应该成立多名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起到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作用。

  2.选拔条件与资格审查

  (1)中层干部应符合党的干部任用政策法规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党性修养和职业道德,没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对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了解其身体健康、政治关系、思想观点、学术背景等方面的情况。

  (3)资格审查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干部的信息真实、准确,杜绝任人唯亲、任人唯贤等现象的发生。

  3.选拔机制与方法

  (1)综合考察评价。充分调查中层干部的任职情况、业绩成果、工作实绩、标志才能、发展潜力以及加强学习和培训的情况。

  (2)民主测评。组织干部同事、下属和被考察对象的互评,向他们询问和评价人选的工作表现、任职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情况,在民主中选拔优秀人才。

  (3)面试与笔试。通过面试和笔试的方式对干部进行综合测试,从而全面了解干部的思想观点、分析判断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

  (4)专家评审。吸纳一些干部选拔任用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专业的观点和建议,增加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五、选拔任用结果公示

  干部选拔任用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和记录,并公示一定期限,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基本情况、选拔条件和考核结果。

  六、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

  对各级党委和政府机关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并通过组织民主评议和履职考核等方式对干部进行评估考核。

  七、培养和选拔潜质人才

  各级党委和政府机关应该注重发现、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的潜质,通过提供学习机会、培训计划和特殊岗位的选拔等方式,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成长和锻炼机会。

  八、制度完善和创新机制

  本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应提高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及时总结和借鉴成功经验,创新选拔任用的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九、宣传推广和跟踪指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机关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本方案,向干部和群众普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方针、政策措施和操作方法,并在实践中跟踪指导,及时解决招录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十、总结经验和改进工作

  定期总结、评估和反馈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以上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的内容,我们将通过严格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来选拔优秀的中层干部,以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为实现党的目标和任务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保障。

篇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前言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对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推动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正、公平、科学,制定本方案,旨在建立科学、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实现干部队伍结构的合理优化。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干部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符合党的要求,具备以下目标:

  1.选拔任用优秀干部,各级干部队伍结构合理、素质提高;

  2.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开性;

  3.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长效机制;

  4.增强组织人事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工作原则

  1.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公正公平、择优录用。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公平原则,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集干部人才,择优录用。

  3.突出实绩、注重能力。选拔任用的重点是实际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充分考察干部的实绩和潜力。

  4.素质优先、能力为本。优先考虑干部的道德品质和素质特点,以及其在干部岗位上的能力和潜力。

  5.透明公开、程序规范。在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保持透明公开,规范程序,确保公正公平。

  三、工作流程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包括岗位设置、人才储备、选拔条件、选拔程序、任命职数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1.岗位设置:

  -根据组织机构和工作需要,各单位确定岗位设置的数量、类别和级别。

  -更具工作需要、干部培养计划等情况,制定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2.人才储备:

  -制定人才储备计划,梳理各级各类干部的人才储备情况,做好人才储备库建设。

  -通过选拔、培养、考核等方式,培养和储备各级各类人才。

  3.选拔条件:

  -根据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制定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制定招聘标准和选拔考核的科目和方法。

  4.选拔程序:

  -充分发挥组织人事部门的作用,负责干部的选拔和考核工作

  -可通过考试、考察、面试、公示等方式,进行干部选拔。

  5.任命职数:

  -在干部选拔完成后,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职数的安排和分配。

  -根据干部的实际能力和岗位需要,进行合理的任命职数分配。

  四、工作保障

  为了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效进行,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保障:

  1.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分工和职责。

  2.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和标准,确保选拔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加强对组织人事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水平。

  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积极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社会认可度。

  结语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事业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定科学、公正、透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可以保证干部队伍的素质提高,保持党的事业的持续发展。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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