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博公文网
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人民陪审员有发言权吗(9篇)

发布时间:2024-09-16 17:52: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人民陪审员有发言权吗

  

  人民陪审员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下午好,我叫xxx,来自xx市xx集团有限公司,现任集团综合部长,很有幸能够参加今天下午的优秀,现就我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的认识和感受,跟各位领导们汇报如下。

  在我的认识中,法院代表着公平、公正和正义,而法官,就是公平和公正、正义的维护者和执行人,能够参与到其中是我一直的期待。2020年x月x日,在本人申请下,获批准被任命为xx市人民法院的陪审员,三年来,先后参加了几十次的陪审工作,陪审范围涵盖了民事、刑事、劳务纠纷、行政诉讼等案件。在担任陪审员的三年,对我个人而言可以说是收获很大的。一是拓宽了视野,在陪审的过程中,经历或者了解一些平时接触不到的事物,开阔了视野,增加了见识,对自身素养的提高有很大的帮助;二是增加了处理事情的能力,在陪审的过程中,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将法律条文和实践案例相结合起来的发言,使我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度更加清晰,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将学到的知识和工作相结合,增加了工作处理能力。三是让自己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更加的自律,身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感到很自豪,同时也意识到,人民陪审员更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榜样,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也更加明确哪些事情是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要主动去做。

  我认为,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一是要加强自身知识的学习,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学习,只有自身了解法律法规,才能更好的参与陪审,充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作用。二是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庭审中不做与庭审无关的事情,认真听,仔细记,严谨的发表自己的观点。三是要结合自身的学识经验和能力,合理的向法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做到不保守不逾越。四是要把陪审中的案例和生活结合起来,向更多人宣传法律知识,做到学以致用,活学活用。五是要严以律己,做到自律自重,不干涉不打听案件,不利用身为人民陪审员的便利打招呼、递人情等。六是将陪审工作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俩不耽误,平时要取得单位领导的支持,提前把本职工作做好,才能有更好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陪审工作。七是要有保密意示,不泄露当事人或者案件的任何信息。

  以上是本人一些拙见,不足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篇二:人民陪审员有发言权吗

  

  人民法院陪审员工作总结

  篇一:法院陪审员的职责和感受

  珍惜人民给予的机会勤勉履行陪审员职责

  ――我当人民陪审员的体会

  2022年3月,我经云南省腾冲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为腾冲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作为新的陪审员制度实施以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首批人民陪审员之一,我对担任陪审员这一崇高的职业,首先感到的是无上的光荣和自豪,继而又产生了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感,我对如何履行好职责,当一个称职的陪审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2022年3月任期届满后,经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我继续担任人民陪审员。5年多来,我怀着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努力地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倍加珍惜人民给予的机会,忠实地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努力学习,为依法履职筑牢基础

  虽然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主要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但我认为要当好陪审员,还应当具有较好的法律基础和公正的司法理念。我毕业于法律专业,从事陪审员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但自从担任陪审员以来,我还是觉得责任重大,深感知识不够用。为了能够胜任这项工作,我自觉加强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公正司法理念的培养,注重把法律知识转变为案件审理能力。由于陪审工作的实际需要,我比以前更加注重订阅、收集相关的报刊杂志学习。多年来,我坚持自费订阅《法律工作手册》、《公民与法》、《法庭内外》、《人民法院报》等法制报刊,认真学习县法院赠阅的《边地审判通讯》和《腾冲审判》;更加注重学习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向“法律图书馆―新

  法规速递”网订阅最新的法律法规,经常登录相关法律网站了解国家的法治动态,对公布的案例和裁判文书进行了解和分析,供平时参审案件借鉴、参考;平时注重向法官请教,虚心向合议庭学习,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坚持不断的学习,为我依法履行好陪审员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端正陪审态度,强化陪审责任

  平时说起陪审员,很多人问我是不是只是陪坐坐、当“陪衬”,没有发言权。其实这反映出了人们对陪审员制度的不了解。事实上,我通过多次参加县法院的案件审理,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当陪审员并不是、也不能“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地混日子,更不允许“乱陪乱审”。且不说陪审员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相关规定,陪审员的价值不仅体现了司法民主,更重要的是在于发挥其来自人民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的优势,通过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克服法官思维定势,丰富法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中的思维判断,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通过几年来的陪审员工作,我感受到县法院非常尊重陪审员,对陪审员和法官同等对待、一视同仁,保障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利,为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这使我真正感受到陪审员的神圣使命和重要作用。参与审判工作,我从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和马虎,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心投入其中,5年多来,参加审判工作做到了随叫随到,从不迟到、早退,从没有无故不出庭的现象。参与审理每个案件,都基本做到事先了解案情,庭审中认真做好要点记录,虚心听取主审法官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诠释,用最大的热情参与审判好每一个案件,真正把陪审员工作作为自己的份内工作来认真对待。

  陪审员履行职责的一大障碍,在于其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的时间冲突,这是很大一部分陪审员无法正常到法院履职的原因之一,正所谓“心有余

  而力不足”。对此,我的体会是单位本职工作肯定重要,马虎不得,但既然得到了人民的信任,当上了人民陪审员,就应当像对待本职工作一样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地做好陪审工作,千方百计科学、合理、妥善地安排好时间到法院履职,有时甚至“挤”也要“挤”时间到法院履职,尊重法院的工作,维护司法的权威。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秉持公道良心,依法履行职责

  我认为,陪审员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于能否真正行使审判权,而合议庭评议是行使审判权的主要方式。在合议庭合议案件时,主审法官很注重发挥陪审员的作用,都要征求陪审员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意见,我都争取发表个人意见。有的案件比较复杂,合议庭成员意见分歧比较大,我虽然只是一名陪审员,但我

  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用事实和法律说话,不“人云亦云”,不“勉强”迎合合议庭其他成员的观点,不怕因观点与主审法官不一致而得罪主审法官。我认为,公正判决对一个当事人的影响非同一般,工作扎实一些,态度认真一点,疏漏就会少一点,就会更多地促进司法公正。既然法律赋予了我们陪审员相应的职责,我们就应充分把它充分行使好、发挥好,不能“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而应秉持公道良心,依法履行职责。我担任陪审员5年多来,共依法参与审理了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非诉案件114件、执行案件1件,所参与审理和执行的案件基本上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陪审员工作使我不断得到学习和提高

  作为一名陪审员,通过几年来“零距离”接触审判工作,对县法院的工作有了较为全面、深入、客观的了解。过去只知道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任陪审员后,我才知道法院的工作实为不易。自2022年4月《诉

  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以来,由于大幅度降低了诉讼收费标准,加之近年来各种新矛盾、新纠纷越来越多,各类案件犹如“井喷”,尤其是征地拆迁补偿纠纷、金融借款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商品房预售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大量涌现,使法官工作压力特别大,县法院平均每年不仅要审理2000多件各类案件,而且还要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综治、维稳和其他中心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和人员严重不足形成了尖锐的矛盾,法官工作着实不易。

  我通过这5年多来,与县法院法官共同审理和执行案件,对法官的认识也更为具体了,法官们丰富的法律知识、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任劳任怨的敬业精神,让我非常敬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常常为了一个个普通的民商事纠纷,深入细致地进行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耐心细致、苦口婆心地做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自行和解,进而主动撤诉,使矛盾纠纷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执行局的法官坚持以人为本,识大体、顾大局,始终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自觉自愿地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在案件执行中甚至做到了对当事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真正做到了依法执行、文明办案。

  在与法官共同审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更从他们身上悟到了什么是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是社会对法官职业的期望,是人民对司法权威的要求,其惟一的标准就是――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依法办事;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合格的陪审员,应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扎实的业务素质、深厚的法学修养、高尚的品德操守以及优良的工作作风。同时,也体会到了,参加陪审的过程是一个自我不断提高的过程。我现在每参与一个案件的陪审都有一次很大的提高,从中学到了很多,获得了很多,可谓受益匪浅。每次开庭前,我除了了解主要案情

  外,还尽可能查阅一下案件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有时还将法律规定摘抄到笔记本上,以备庭审中适用;合议庭合议时,我都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力求公正合理地提出自己的意见。5年多的陪审工作,我真正感受到审判工作确确实实是一项很艰辛的工作,是一门很高的学问和艺术。

  5年多的陪审实践,使我深刻认识到陪审员工作平凡但不平庸,不能“陪而不审”、“合而不议”。要做一名合格的陪审员,仅凭良知、正义感、是非观和有限的法律知识远远不够,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一定要边干边学,认真实践,努力把握司法公平正义的精髓,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和信任。

  篇二:人民陪审员工作报告

  人民陪审员工作报告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一年又过去了。在过去的一年中,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回顾自己的陪审工作,收获不小,感慨不少。现对过去一年里的工作总结如下:

  首先,我坚持阅读学习。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要求我们有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这是时代发展使然,更是一个人不断完善自我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功利、浮躁等在当前社会大有市场的情况下,我觉得阅读尤为必要。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就让让浮躁的心灵得以沉静;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就能让功利之心趋向恬淡;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还能让冲动的心回归理性。为此,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坚持每日的持续阅读。市面上的书籍太多,所以,阅读要学会选择,在2022年里,我选择的重点阅读书目是《史记》。通过对这本书的研读,让我与多位古人对话,知道了秦缪公的善,知道了齐桓公虽然盛极一时却死后异常凄惨......通过

  阅读,我深深地懂得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国无法不宁,国无法不安。加强法治建设,使之不断趋于完善是社会走上文明的标志。

  但是,法律能解决社会的所有问题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国家的安定,社会的和谐在法治之外还需要德治,诚如“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法治和德治两架马车并驾齐驱才能让国家

  在平稳的轨道上运行。所以,这让我更懂得了以德治国的迫切性。

  除了坚持阅读这部经典著作之外,我把一部分的精力用来阅读相关的法律书籍,因为对于一个法律系统外的业外人来说,要胜任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我的法律知识还很欠缺,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弥补自己的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所以,在业余时间翻阅《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成了我的家常便饭,努力做到读懂、吃透,以便是陪审中能熟练运用。

  其次,我坚持向实践学习。作为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了解庭审安排。庭审过程中认真听取案件的审理,做好安排给自己的庭审工作,做到既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作为业外人士,我也能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和对事实的判断,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发表自己认为合乎“公道”和“良心”的评议,以弥补合议庭其他成员的不足,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权利。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向法官请教,提高自己参与审判的能力。

  再次,我能认真做好法律的宣传工作。在生活中,我经常将

  自己接触到的大量形形色色的已经宣判的案件,结合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我的同事、身边的学生和群众进行宣传。由于我较其他教师在法律知识和实践上具有的优势,在2022年度,政教处要我结合自己的陪审工作实际,向全校问题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能和学生们交流这方面的事情,我觉得也是一个陪审员应该的责任。更何况能为学校的科学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过去的09年,上海的“钓鱼”案件,给我极大的振动。因为作为政府部门以如此卑劣的手段去“执法”,显然是对法律最大的公然的亵渎。加上上海虹桥、重庆等地的一些拆迁致人伤亡案件,更让我这个与法律打交到的人心情难以平静,因为这些事件的出现无一不在说明我国法律所面临的尴尬,无不处处诉说着我们的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一个中国公民,我有理由为国家的司法公正,为国家法治建设不断趋于完善而投注目光、付出努力。

  篇三:法院从五个方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石门法院从五个方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将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推行“阳光司法”的重要内容,采取“宣传发动”、“创新选任方式”、“强化业务培训”等五项措施,有力促进了人民陪审员工作上台阶,高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司法民主、案件调解、社会沟通、法制宣传等方面的作用。

  一是多方“广告”,拓宽民众知晓“路径”。该院在人民陪审员任职期限届满需重新考察选任时,依托互联网、全县党政内网、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工程、移动平台等渠道,发布选任公告,提高选任知晓率;发动全院干警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向本辖区的熟人、亲朋好友

  宣传人民陪审员选任信息;各基层法庭利用送达机会向当事人及群众发放增选公告;发挥现有人民陪审员的人脉优势,现身说法,吸引更多优秀社会人才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是全面“扩招”,打造多元陪审“梯队”。该院在原有30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着力扩大陪审队伍,力避以往陪审队伍中教师、公务员、村社干部为主的单一身份;着力从年龄、职业、地域分布多角度选拔,保证陪审队伍的承接延续性;特别注重医疗、金融、工商、劳动、建筑、民政等部门以及农村和街道居委会等领域,选任社会阅历深、工作经验足、综合素质好的社会人员;严格审核标准,提高入口门槛,目前,该院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已增至60人,实现了人民陪审员的倍增计划。

  三是积极“试水”,吸收人民调解“主力”。该院通过石门县政法委,积极协调尝试将全县“人民调解员”中的优秀人才引进到法院,成为“驻庭人民陪审员”,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和协助执行联络员的多重身份担当起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联络员”角色,形成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和联络员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该院为这些“人民调解员”提供专门的办公场地及必要的办公设备,争取财政支持解决相应待遇。

  四是强化“充电”,提升陪审人员“内功”。该院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管理办法》,积极总结以往人民陪审员培训、管理、使用、考核方面的经验;结合本院实际,全面修订人民陪审员陪审业务培训、法律知识学习等相关制度,加强陪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实陪审督导制度,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乱讲”的现象,着力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素养和法律素养。

  五是厚植“认同”,增强参与陪审“动力”。该院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财政支持,落实人民陪审员陪审补助经费过低的窘境,有效杜

  绝“挂名不陪审”现象;不定期召开陪审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其职业荣誉感;每年派出一名优秀陪审员参加省高院的陪审业务学习,对优秀陪审员进行与法院干警同等次的表彰奖励,增强其身份认同感,促使其更好地致力于案件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石门法院从四个方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石门县人民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及争创“全省、全国优秀法院”为目标,坚持文明司法,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度,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满意的成绩。

  加强审判管理,树立公正文明的司法理念。该院把审判管理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从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入手,依靠网络管理流程,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在案件期限届满前15日,网络自动预警,提示承办人及时结案,提高了司法效率。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明确案件质量评查员、聘请审判管理监督员,形成了上下权责分明、内外相互联动、全员齐抓共管的“大审管”格局,使该院的案件质量大幅提高,案件质量先后多次评为全市第一名。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司法的法官形象。该院通过聘请公正司法形象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重大审判、执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随案监督以及走访案件当事人等一系列活动,对案件审判过程中涉及司法收费、干警办案纪律、办案作风等问题进行重点调查研究,并加以改进,从而维护司法公正,增强法院审判工作透明度,推进法官审判作风和纪律作风建设,使社会对法院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公信度越来越高,满意度越来

  越高。该院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工作以及司法公开工作被《人民法院报》重点推介。

  石门法院五项措施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

  二是抓培训,努力提升素质。组织人民陪审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增强他们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使他们从思想上感到做一名人民陪审员的光荣和自豪;坚持每年一度的人民陪审员集中业务培训制度,通过组织参加开庭观摩、专题讲座、座谈等活动,让人民陪审员学习掌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

  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能力,从而保证人民陪审员在陪审过程中真正发挥用。几年来,该院分别举行了行政、刑事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邀请人民陪审员系统学习《刑法修正案(八)》、量刑规范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

  三是抓经费,着力提高待遇。积极争取县人大、财政等相关部门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经费投入,重点保障人民陪审员的补贴和学习、培训、奖励等活动经费;主动了解并及时为人民陪审员争取其在履职期间单位的各种待遇,适当提高无固定职业人民陪审员陪审补贴,该院参照标准,对参与庭审的人民陪审员按照100元/天的标准适当补贴,解决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发展。

  五是抓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对本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进行阶段性,不断推进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适时提取人民陪审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事迹通过简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为人民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使人民陪审工作深入民心。

篇三:人民陪审员有发言权吗

  

  人民陪审员交流发言稿【篇一:陪审员交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法官,各位人民陪审员:

  我来自扬州市仪征市,职业是一名职业高中教师。作为一名来自教育系统的人民陪审员,能参加本次培训交流,我深感荣幸。

  从2005年4月开始,我受仪征市人大常委会聘任,成为仪征市的第一届人民陪审员,2010年3月我再次获得连任。回顾在过去的五年多的陪审工作,作为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我出庭参与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00多件,很好的履行着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力。五年来的陪审工作,我感慨颇多,受益颇多,借今天的发言机会谈谈自己陪审的真实感受。

  一、法不阿贵、情系民心、主持公平、廉明高效

  作为人民陪审员,我有义务把陪审过程中我所了解的法院和法官的情况告诉周边的人,努力成为法官与群众的联系纽带,尽力为消除社会上对法院和法官的某些误解。

  在陪审工作里,我对法官办案的情况了解的越来越多,我也亲眼看到了法官们、书记员们、法警们的辛苦。同时我了解到近年来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民事案件急剧增长,因此法官们工作任务之重,责任之大就可想而知了。

  我深深地懂得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国无法不宁,国无法不安,只有不断加强法治建设,使之不断趋于完善才是社会走上文明的标志。五年来,我出庭参与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00多件,涵盖了贪污、受贿、赌博、销赃、抢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劳务、债务、婚姻、房产等诸多有影响的案件,这就需要我保持政治、业务进修两不误,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才能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因此我努力提高自己履行职责的能力,坚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以便在人民陪审员这一新岗位上得以熟练运用,同时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然后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同时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向主审法官请教,提高自己参与案件合议的能力。

  在我参与的诸多案件中,(刑庭的刘大龙副院长、孙红玲庭长、李成明副庭长;民一庭的陈洪斌庭长、柳宁副庭长、王玥副庭长、孙

  晓芳审判员;民二厅的王庆斌庭长、陈少君副庭长、赵明审判员以及民三庭的胡家平庭长、王奇副庭长、张苏飞审判员等诸多的司法精英)法官们对每一个参与合议的案件,庭审前都会提前通知我阅读案卷材料,介绍案情和被告人基本情况庭,庭审结束后请我到法院进行合议,汇报对案件的分析和审定情况,听取我的意见,主动与我合议判决结果。对我这个外行,总能不厌其烦的给我解释证据如何采信,案情适用那条法律并提供适用的法律,让我非常感动。

  在我参加陪审的案件中,从未发现法官徇私舞弊的现象,倒常常看到一些寓情于法的判决。在我的陪审笔记中,曾经有这样一个盗窃案,犯罪嫌疑人丁某1993年7月出生,长着一副娃娃脸,看起来只有10来岁,但窃得财物近3万元,坐在审判席上的我意识到,自己的决定将影响一个少年的人身自由甚至是一生的生活,因此并没有简单得在内心对丁某一判了之,而是考虑如何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将这个本质不错、前途光明的学生拉一把,不要让他的一生因一时的虚荣而给毁了。于是,在评议时我大胆发表自己的四点意见:(1)丁某属于未成年人,是初犯,偶犯,在作案时没有犯罪的故意,也不清楚犯罪的后果;(2)已经退出自己全部赃款,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受害人经济上的损失;(3)在两起盗窃过程中仅仅是起到了把风的辅助作用,具有的社会危害性较小;(4)认罪态度较好,有改过自新的决心,因此建议合议庭要把丁某区别对待于其他性质的盗窃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孙红玲庭长和张成河审判员也充分考虑了我的意见,觉得该意见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和人性化,是家庭、学校、社会携手抓好学生教育的一个好模式,因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挽救了丁某,最后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三.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贡献力量

  在本职工作中,我努力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我经常将自己接触到的大量形形色色的已经宣判的、未涉及隐私的案件,结合自己的陪审工作实际和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醒他们不要在人生的道路上走错了路,否则代价是很惨重的。我觉得能在一个犯罪率相对较高的职业学校中普及法律知识,也是一个陪审员应该的责任。而我的学生不管是已经毕业的还是没有毕业的,就我所了解的情况,还没有走上犯罪道路的。

  四、三点建议

  (一)陪审员来自于各个阶层、各个行业,虽然大都具有一定的知识和特长,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基本上都是有限的。因此要采取集

  中培训、短期培训、庭审观摩、研讨交流等相结合的方式当然还包括提供一些专业的法律书籍,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依法履行职务的能力;

  (二)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对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教育培训而支出的交通、就餐费用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进一步调动陪审员工作积极性;

  (三)由于陪审员在行使职务与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力,也负有法官的义务,因此把人民陪审员的考核评比情况,纳入法院考评范围,每年年终与法官同表彰同奖励。对于人民陪审员违法违纪或因人民陪审员重大过错导致错案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在学校里,我作为教师,教育学生,在法院里,我又作为陪审员审理案件。尤其是刚从讲台上走下来,又踏上威严而神圣的审判台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在情与法的天平上,我有时难以平衡,心中总是有着极大的反差。但是作为一名陪审员,我将努力扮演好陪审员的角色,进一步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以上是我的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各位法官,各位人民陪审员,批评指正。

  谢谢!

  扬州市仪征市人民法院

  人民陪审员

  田

  勇

  【篇二:候军舟在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上的典型发言材料】

  候军舟在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上的典型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法官,各位人民陪审员:

  大家好!我是来自孝南区国土资源系统的一名人民陪审员。2012年,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各位法官对我的信任,我认真履行职责,服从法院安排,出庭陪审的案件50余件,很好履行了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力,在陪审过程中,自己感慨颇多,受益颇多,借今天这个机会谈谈自己的真实感受。

  首先,在陪审工作中,我深深懂得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国无法不宁,国无法不安,只有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律制度,才能使社会走上真正的和谐文明。其次,我对人民法官办案情况也越来越了解,我也亲眼看到法官、书记员、法警们的辛苦。同时了解到近年来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案件、民事案件的急剧增长,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务之大,法官的责任之重。再次,法律不断完善,特别法律程序越来越规范,2012年,在我参加陪审的50余件案件中,每个案件都是运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从未发现法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现象,充分体现了我国“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律精神,彰显了人民法官公正严明、忠于法律的最高境界。

  通过参与陪审,我认为人民陪审员要忠实履行自己的使命,真正做到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司法,做好法院审判工作的得力助手,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全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树立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人民陪审员是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行使审判权,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体现,代表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参加合议庭审判活动的人员。人民把审判权这一重要的国家权力授予我们,是对我们每一名人民陪审员的高度信任,更是给我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发自心底地热爱陪审工作,以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认真真地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切实履行陪审员的职责。二是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熟知审判工作的基本规则,不断提高司法素养和陪审质量。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主动学习,刻苦钻研司法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尽快使自己成为陪审工作的行家里手,担当起人民赋予的重任。三是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维护法律权威。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人民陪审工作的关系,做到本职工作和审判工作两不误,既要做好法律法规的执行者,也要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者。在土地、采矿权出让及土地、矿业权等审批中,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法律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行政,发挥一个人民陪审员应有的作用,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形象。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会尽可能的代表和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和意见,克服本职工作与审判工作的矛盾,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尽职尽责完成人民陪审员的工作。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篇三: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座谈会讲话】

  xxxx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座谈会讲话

  xxxxxxxx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能够参加我县人民陪审员座谈会,深感荣幸。下面,我主要讲自己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三点认识: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宪法关于公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保障,司法事务是国家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基本形式;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既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又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的重大举措;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增强司法活动透明度,强化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监督的现实需要。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陪审员参与审判,对于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

  司法公开,约束法官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人民陪审员是一支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判就是人民参加管理国家的具体表现,我们每一位人民陪审员一定会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这是职责所在、事业所在,切实履行陪审员职责,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实践者和见证者。

  二、加强学习,充实自我,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审判能力“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这句话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同时,又赋予了人民陪审员应履行的职责。要履行好职责,就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人民陪审员这支非专业的审判队伍来说,这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学习,特别是钻研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法制水平;要积极参加县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在陪审过程中,积极摸索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方法,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

  三、摆正关系,积极参与,自觉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

  人民陪审员工作具有兼职性,平时都有自己的工作,部分同志还担任领导职务,这就存在如何妥善处理和摆正参加审判与本单位工作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县人民法院指定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诉讼的案件,陪审员应当事先安排好工作,主动做好庭审前的各项准备,按时参加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同时,人民法院在安排人民陪审员庭审时,也要为人民陪审员提供便利条件,确保他们有充足的时间能够在事先处理好本职工作,使其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工作中,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这是人民对我们的嘱托和法治理念的期待,任重道远,我们不仅要具备参与审判工作的专业能力,积极主动参与审判工作外,还应该做一名法律宣传员、司法监督员和协调员。希望各位认真履职尽责,为构建社会的平安、和谐、稳定,巧家司法的公平、公正、规范做出积极的贡献!

篇四:人民陪审员有发言权吗

  

  人民陪审员履职发言稿

  人民陪审员履职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你们好!我叫XX,是一名教师,也是一名国际二级心理咨询师,中科院心理所研究生,中国心理学会会员,做心理咨询和培训工作十余年,积累较丰富的经验。

  今天我被选聘为人民陪审员,并做代表进行履职发言,我感激特别荣幸,也倍感责任重大!

  首先,我会尽快熟悉法律法规,多学习,勤思考,夯实基本功,为尽快适应人民陪审员工作做准备;

  其次、提高自己修养,做到公平公正,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民权力,配合法官做好审判工作。

  第三、我会尽量发挥自己特长,在家事审判中,特别是离婚和青少年案审理中融入心理疏导工作,挽回有可能和好的家庭,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助力。

  四、我会尽量协调好本职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履职的关系,争取获得单位领导的最大支持,做到正常履职。

  五、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自己的履职水平。

  六、希望得到法院同志的指导和帮助,让自己尽快适应工作岗位,更好履职。

  谢谢大家,我的发言完毕。

  -

  2-

篇五:人民陪审员有发言权吗

  

  **法院分析人民陪审员选任情况并提出建议

  日前,我院人民陪审员选拔任命工作已经圆满结束,正在对即将上岗的这24名陪审员进行相关法律业务的培训。为了使人民陪审员能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结合我院实际,特针对在选任中存在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一、我院人民陪审员选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缺乏健全的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机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是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选举产生的,但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却未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在选任中对候选人缺乏广泛深入的考察及综合能力的测评,为以后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出色地完成陪审任务,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诉讼中的积极作用埋下隐患。

  (二)人民陪审员的社会代表性不够广泛。由于选任机制的不健全以及经验的不足,经选举产生的人民陪审员的社会代表性还存在一定的局限,人员过于集中在了政府部门,通过对我院人民陪审员的职业构成进行分析发现,24名人民陪审员中来自区直机关的有7人,占总人数的29%,人大的2人,占总人数的8%,团委的1人,占4%,来自学校的3人,占12.5%,来自各职能部门的14人,占46.5%,虽然人员涵盖了政府、人大、食品药品监督、林业、水务、经济贸易、卫生防疫、交通、建筑工程等部门,但均来自政府机关,在庭审中不能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克服法官思维定势,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的优势。

  (三)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过分注重高学历。现代司

  法要求法官具有娴熟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渊博的社会综合知识,敏捷的思维反应能力和言辞表达能力,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与职业法官具有同等的权利地位,但在当前选任过程中,过分的依赖了参选人员的高学历,而对其是否拥有一定的法律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参与庭审能力和水平却没有给予重视,在我院即将上岗的24名人民陪审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学历,其中本科学历13人,占全部人员的54.2%,而具有法律工作相关经验的只有1人,只占总人数的4%,对其通过简单的培训显然无法具备参与庭审的能力,在庭审过程中反而会给职业法官造成一定的负担,影响庭审的顺利进行和审判的效率。

  (四)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发挥作用缺乏具体操作性。我国三大诉讼法及《人民法院组织法》均只原则的规定了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法院审判活动,同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利,但未加以具体的区分,在实践中,人民陪审员往往由于业务水平的限制,无法对案件形成独到的法律见解,往往是由法官具体安排庭审活动,难以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最终出现

  “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违背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初衷。

  (五)缺乏对人民陪审员的监督约束机制。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这些权利一方面使人民陪审员依法决定案件的审判结果,同时也意味着人民陪审员应当按照法定的时间参与庭审、合议并对出现的错案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目前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纪律及错案追究制度还没有完全规范化,对人民陪审员无故不参与庭审及造成错案如何具体追究责任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这样难免出现一些不尽人意的问题,影响司

  法公正与审判效率,违背了人民陪审制度设立的初衷,直接影响了法院的形象。

  (六)人民陪审员自身参与意识不强。在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社会公众对人民陪审员的认识不足,再加上一些人民陪审员本身的参与意识不强,不能认识到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后应承担的责任,把执行陪审工作当作应当依法行使的权利和义务,对陪审工作持无所谓的态度,直接使法院的审判工作受到影响。

  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几点建议

  今年5月1日,《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将正式施行。《决定》的颁行,对于完善和改革我国审判制度将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通过对我院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情况的分析,认为当前需要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不断完善陪审员选任程序。在人民陪审员选任过程中,应不断加强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将群众自荐、单位推荐、人大考察、选任竞争等四方面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对人民陪审员侯选队伍知识层次、职业结构、候选人综合素质全方位的衡量,最终确定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二)严把人民陪审员任用关。各级人大在选举陪审员时,应当综合考虑参选人员的文化素质、法律素养、社会阅历、道德水准等,并通过组织演讲、现场答辩等形式对人民陪审员举止、言行、心理素质进行测试,把好陪审员的综合素质关,将更多的专业复合型人才吸收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发挥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维护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对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人民陪审员在参加庭审过程中必然要运用到一些必须的法律知识,但

  当前社会瞬息万变,法律不断更新,只靠一次两次的集中培训明显不够,因此法院有必要对陪审员进行不间断的培训和信息联络。如每年向人民陪审员发放一定的司法信息和办案手册,吸收陪审员作为法官业余学校的学员,邀请陪审员参加对某些新型案例的研讨等。此外,为了给人民陪审员一个庭前准备的过程,在开庭前法官应当把起诉书或起诉状、答辩状送陪审员一份,让其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或争议焦点。然后由法官引导人民陪审员熟悉相关法律条文,领会有关法律精神等,在审判过程中更好的发挥作用。

  (四)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考核约束机制。人民法院应当同人大协商制定专门制度考核约束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对无故推脱不参加庭审的人民陪审员及其妨碍陪审工作的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约束。人大还应当对每个人民陪审员在任期内完成的陪审工作进行量化,每年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届满后由人大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备案,作为下次推荐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时的参考。

  (五)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积极性。对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应登报通告,晓喻社会,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通过在法院给其安排办公地点,在合议庭讨论案件时给于人民陪审员充分的尊重,切实落实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调查、阅卷等方式激励人民陪审员强化职能,以调动其参与执行陪审职务的积极性,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篇六:人民陪审员有发言权吗

  

  人民陪审员发言稿

  大家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人民陪审员,非常荣幸能够参与到这个重要的案件审理中来。在这个庄严的场合上,我作为代表人民利益的一员,有责任、有义务在庭审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首先,我要感谢法官和所有工作人员为庭审提供了一个公正、公平的环境,让我们有机会参与到案件的裁决中。在这里,我希望能够以一名人民陪审员的角度,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表述。

  本案是一起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次重要的审判机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我们作为陪审员就是要根据法律的精神和事实的真相,有权利和责任对案件进行裁决。作为人民陪审员,我们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的目标是确保公正的审判,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法制的公正。

  在庭审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关注案件的具体细节,还要将其放在更大的社会背景中去思考。我们不能只看到案件背后的两个当事人,更要思考他们所承载的社会现象和问题。这样才能真正站在社会正义的立场上,进行准确的判断。

  然而,作为陪审员,我们面临的压力也是非常大的。由于我们代表的是人民利益,我们需要承受来自不同方面的压力和期望。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思考和讨论来达成多数意见,做出公正的裁决;另一方面,我们还要理性地对待媒体和公众的瞩目,不被外界的声音所左右。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不受任何干扰,做到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

  在这个案件中,每位陪审员都有发言的权利。我在这里,想简要谈谈我的立场和观点。首先,我要强调,我们作为陪审员的任务是为了保护人民利益和社会公正,而不是追求个人利益或个别权力。我们的任务是严格根据法律和事实来作出裁决,而不是凭借我们个人的爱好或情绪来决定案件的走向。

  其次,我们作为陪审员,要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并尊重法官的指导和要求。我们的任务是听取双方的陈述、证据和辩论,并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断。我们要遵守法庭纪律和规定,不干扰庭审秩序,确保案件能够顺利地进行。

  最后,我要说的是,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陪审员,我们需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尊重和对职责的认真。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公正、客观、合理地对待每一个案件。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我们的裁决将对当事人和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审慎行事,确保我们的裁决能够承受历史和公众的检验。

  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员,我相信我们每一位人民陪审员都充分认识到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相信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判断力,相信法律的公正和合理,相信公众对正义的期待。让我们一起努力,为案件的审理做出正确的判断,为社会的进步和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篇七:人民陪审员有发言权吗

  

  人民陪审员的表态发言材料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员,大家好!

  我是一名普通市民,很荣幸能够成为这场庭审的人民陪审员。作为人民陪审员,我怀着责任感和使命感,秉持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全心全意地履行我应尽的职责。

  首先,我想表达对法治的坚定信念。法治是社会进步的基石,是社会稳定的保障。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渴望和追求是无可厚非的,在法治的框架下,每个人都享有应有的权益和自由,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作为陪审员,我将遵守法律法规,认真研究案件材料,秉持公正的原则,依法审判。

  其次,我想表达对案件的认真思考。作为人民陪审员,我将秉持公正、客观的立场,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研判案件的各项证据,确保案件的审理准确、公正。我将做到虚心听取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和抗辩理由,理性分析案件事实和法条,认真权衡各自的合理性与说服力。我会注重庭审过程中的细节,尽力洞察案件的本质,尊重法庭程序,维护庭审秩序,确保诉讼过程的公正、公开。

  再次,我想表达对法律公正的坚守。法律公正是每个人的期望与追求。在这里,我承诺遵守法纪,遵循司法原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我会认真阅读案件相关材料,严肃对待每一项证据,不受任何个人或其他非法因素的干扰,公正地评判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不偏不倚地维护法律公正与正义。

  最后,我想表达对人民权益的维护。人民陪审员是人民群众的代表,我将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尽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会全力支持案件中涉及的正义、公正、公平的价值观,力求保护被害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将尽力避免人身情绪的影响,把握好案件的重点,明确法律规定的适用,确保公正裁决,切实履行作为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与使命。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员,我谨代表天下人民,郑重承诺,将于审判中全力以赴、认真负责地履行我作为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如此,方能高度凝聚社会共识,展现法治的力量,以公正的审判为社会公众树立良好法治信心。

  谢谢!

篇八:人民陪审员有发言权吗

  

  人民陪审员发言稿

  尊敬的法官、各位法庭成员、各位陪审员们,大家好。

  首先,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非常荣幸能够参与到这起案件中,为公正正义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作为法庭的一员,我们的任务是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依法做出正确的判断,维护社会正义与人民利益。

  作为陪审员,我们身负重任。我们应当全面了解案情,并且对案件中的证据、法律条文进行仔细研究和评估。我们的发言应当是基于事实和法律的,不受个人喜好和偏见的影响。在发言过程中,我们要以客观、中立的态度判断证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评估被告人的罪行和刑事责任。

  在发言中,我们要将重点放在探讨案件本身的真相和事实上。我们要提出对案件背后动机和各方面因素的合理解释和推断。同时,我们也要认真听取其他陪审员和法官们的意见和看法,并充分尊重他们的观点。通过互相交流和讨论,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案情,找到更为合理和准确的结论。

  在发言中,我们要遵守尊重他人的原则,尊重所有参与案件的当事人和证人,尊重法官和其他陪审员。我们应当用理性和冷静的态度表达自己的观点,不带个人情绪和偏见。我们要注重语言的严谨性和准确性,避免使用不恰当的言辞或词语。同时,我们也要充分尊重法庭程序和法官的引导,遵守法庭的纪律和规则。

  最后,我们的发言应当体现对公正正义的追求,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社会和人民的利益。我们要认真履行我们的任务,依法做出正确的裁决,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尊敬的法官、各位法庭成员、各位陪审员们,我相信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我们就能够对案件作出正确、公正的裁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努力。谢谢大家!

篇九:人民陪审员有发言权吗

  

  ?民陪审员的义务包括?、?民陪审员的义务:1、忠实履?审判职责。2、保守审判秘密。3、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民陪审员的权利:1、参加审判活动权。2、独?发表意见权。3、获得履职保障权。4、对案件的独?判断权。5、案件表决权。6、??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权。7、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资、奖?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权利。8、参加审判活动期间,实际?作?获得补助的权利。9、因参加审判活动??出的交通、就餐等费?获得补助的权利。

推荐访问:人民陪审员有发言权吗 人民陪审员 发言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