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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创建工作会议典型发言简短(2篇)

发布时间:2024-09-17 08:00: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司法所创建工作会议典型发言简短

  

  司法所的典型发言稿怎么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首先,我要感谢大家在工作上的辛勤付出和对司法所工作的支持。今天,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些我对司法所工作的看法和建议。

  司法所是我们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担着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和法治精神的传播。作为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我们肩负着维护法律权威、保护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必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牢记我们的职责和使命,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和法治精神。

  在工作中,我们要做到“公正、廉洁、勤勉、务实”的四个字,做到“公正”就是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做到“廉洁”就是要廉洁自律,杜绝贪污腐败,做到“勤勉”就是要勤勉工作,认真负责,做到“务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用实际行动去践行我们的职责,服务人民群众。

  同时,在工作中我们要注重提高工作效能,提高办案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我们要积极推进智慧司法所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便捷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最后,我希望我们每一位司法所工作人员都能够保持一颗赤诚

  的心,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的提升,不断提高执行力和服务意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和使命。

  谢谢大家!

篇二:司法所创建工作会议典型发言简短

  

  工业园区司法所典型发言(大全)

  第一篇:工业园区司法所典型发言(大全)

  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工业园区司法所

  (2012年3月12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华亭工业园区司法所2011年有关工作和2012年工作打算做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11年,我们工业园区司法所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突破口,狠抓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较好地完成了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工作闪现特色和亮点。我们充分发扬和保持赶超进位、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制定目标高标准、推动工作高水平,部分工作创出了特色,创出了亮点。过去的一年,我们创建了豫华公司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保教实体,安置帮教对象5人,矫正对象1人。社会管理创新豫华公司安置帮教工作被列为全市年终重点工作督查华亭检查点看点。先后迎接省厅纪委书记路肃林、副厅长谢丹等省厅领导检查调研2次,其中谢副厅长对我所创建的豫华公司刑释解教人员-1-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和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迎接了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督查观摩现场会市级检查观摩1次。迎接张家川县司法行政系统观摩考察1次。积极衔接,为工业园区争取省厅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3万元,为豫华公司争取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专项资金3万元。我本人被县委、县政府先后授予“全县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和“2011年度全县先进工作”荣誉称号。工业园区司法所在全县的位次有所提升。

  二、整体工作呈现协调和提升。我们紧紧围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活动促工作,以工作检验活动,各项工作呈现协调发展和全面提升的良好局面。我们全年发放人民调解个案补贴1550元,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6起,调解66起,立卷8起,办理诉前确认案件4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起,化解重大群体性纠纷3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起,预防集体上访事件1起。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园区,矛盾不上交”,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我们举办《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各类培训活动4次,共培训骨干52人次,深入园区“两小一园”进行法制宣传,作法制报告3场次。在甘肃平安网、甘肃司法行政网等省级媒体报道人民调解法宣传、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等14篇;我们严格按照《华亭县社区矫正“十四个一”》的标准和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3名矫正对象均已落实矫正措施,为1名

  保外就医矫正对象申请民政救助资金3000元,并在豫华公司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中进行安置。

  2012年,我们工业园区司法所将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局“126”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暨创先争优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六五”普法工作,为园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管理水平。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5号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意见、甘综治办(2011)12号关于安置帮教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严格安置“十四个一”的标准和要求,把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有效抓手,按照司法所主导、企业支持、个人自愿的原则,巩固提升豫华公司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和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年内安置帮教对象累计达到10人以上,力争把豫华公司帮教实体办成全市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头羊”。

  2、以争创省级规范化司法为目标,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按照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五有”、“六统一”的要求,抢抓司法部支持甘肃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工业园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立项,年内向上争

  取专项资金8.4万元。加强司法助理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邀请县局业务骨干进行现场指导,组织一次向外考察学习活动,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以及法制宣传等档案文书资料,规范各种业务台账,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统一司法所标识,争取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

  3、以社会矛盾化解为着力点,认真搞好人民调解工作。认真指导园区四个社区调委会工作,切实抓好调委会组织建设,在园区内组建两个企业调委会,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调解员的素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倾向性和苗头性重大矛盾纠纷,及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提出建议,防患于未然。

  4、以“六五”普法为切入点,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工作。一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制定园区关于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建立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规范学法笔记,使园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达到制度化、经常化。二是加大园区内企业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培训力度,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律师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年内在各企业、各社区和“两小一园”举办法制培训班12期,在园区居民和企业职工学法用法上取得新进展。三是办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采取宣传画、宣传板报、法制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谢谢大家!

  第二篇:兰溪司法所积极服务陶瓷工业园建设

  兰溪司法所积极服务陶瓷工业园建设

  2010年,为依托市场、资源和交通优势发展陶瓷产业,以带动浠水县经济发展、促进浠水崛起,我县特规划成立了兰溪陶瓷工业园。陶瓷工业园是陶瓷制品生产的专业化小区,是现代化的、经济效益好

  的、能与社会和环境和谐共处的、可持续发展的陶瓷清洁生产工业园区。发展陶瓷产业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千载难逢的机遇,是一项强县富民工程。

  几个月以来,兰溪司法所积极响应陶瓷工业园领导小组的要求,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成立了陶瓷工业园建设法律服务工作队,为陶瓷工业园建设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一是普法教育先行,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陶瓷工业园建设法律服务工作队提前介入工业园区拆迁活动,开展大规模拆迁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拆迁政策和规划法、土地法、房地产管理法、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涉及拆迁的政策法规,引导拆迁户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逐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重大纠纷隐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化解方案,全力预防矛盾激化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陈女士与前夫在兰溪法庭判定离婚后,因征用土地补偿费发生纠纷,经我所工作人员调解后,矛盾解除。

  三是积极参与签订拆迁中的补偿合同,确保拆迁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是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及时为拆迁群众解疑释惑。陶瓷工业园建设法律服务工作队耐心向群众讲解我县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力争给每一位群众一个明确的、满意的答复。

  五是对在拆迁过程中权益受损且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畅通群众依法维权渠道,解除拆迁群众的后顾之忧。

  六是力促拆迁建设工作公开透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所积极配合兰溪镇政府的拆迁工作,同时力促工作公开透明,严格遵照“违规建筑全部拆除,其他建筑分配拆迁”的原则进行拆迁工作,圆满完成了鲢鱼尾村两户村民的拆迁工作。

  浠水县兰溪司法所2011年4月20日

  第三篇:司法所典型材料

  发挥司法服务功能、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乡司法所事迹材料

  几年来,**乡司法所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为宗旨,发挥司法服务功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把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落到实处,受到乡党委、乡政府的信任和老百姓的称赞。司法所在一九九九年被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活动达标单位。2003年被省厅评为省级规范化建设司法所。2009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政法工作先进集体。为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做好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

  **乡人口1.67万,辖区面积4.053平方公里,下辖11个行政村,15个自然屯,流动人口多,人员复杂,相对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困难较多,各种纠纷经常发生,但**乡司法所在所长宋合波的带领下,把老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深入基层、走访当事人,认真做好笔录,进行走访调查取证,最后进行调解。对难度较大的案件都要进行开庭调解。全年已接访并登记案件147件,其中行政调解38件,人民调解109件,涉土107件,合同纠纷29件,其它11件,结案率达到98%。已形成信访卷宗的18件,形成调解卷宗的7件,双方自愿达成口头协议121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1上,纠纷调解率达100%。由于及时调解全乡无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成引起群众上访、群众械斗、非正常死亡案件或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今年全乡建立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调解委员98人、信息员303人,各调委会全部建立“调访一体化工作台”,并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基层调委会有章可循。

  二、抓好站所建设、做到规范化管理

  **乡司法所狠抓站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收案程序,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等制度上墙并公示。能积极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多年来**乡司法所无任何违纪行为和投诉问题的发生,群众满意率百分之百。

  三、帮教安置、重在落实

  2009年,**乡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名,**乡司法所为他们建起了帮教档案,并及时深入到户帮助他们制定生产、生活方案,并为他们联系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如能外出打工的,司法所帮助联系工作等等。切实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抓法制教育、重在宣传

  **乡司法所在抓法制教育的同时,重点在宣传上下功夫,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开展“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乡每月14日为法律大集宣传日,每年4次2法律宣传进村屯。全年共发放法律宣传单2万余张。使辖区内常住人口90%以上干部群众受到了法制教育。

  五、配合政府工作、开展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

  在依法治理工作中,**乡司法所能积极为乡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献计献策,充分发挥法律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受到乡党委、政府的称赞和表彰。在综合治理工作中,能积极协助乡政府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全年共协助乡政府处理各类信访案件147件,提供司法建议4件。司法所在兼管全乡信访工作两年来,全乡无一例进京去省到市上访案件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为**乡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抓法律援助、发挥司法作用

  **乡司法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09共为3户村民提供了法律援助,做到了“应援尽援”,并及时快捷的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为**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奠定了基础。

  **乡司法所

  2011年4月22日

  第四篇:南湖司法所典型发言3扎实工作强意识,履行职能促发展

  ------南湖司法所典型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能在这里做典型发言,是县局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我

  所全体工作人员感到非常荣幸。今后,我们将以获此殊荣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和谐有序发展而努力工作。2010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基础,打造优良的司法行政工作平台。

  在镇党委、镇政府和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契机,加强了硬件建设。上半年重新装修了司法所办公室,制作了司法所外观标识,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以县局开展的各项培训活动为推动力,完善理论业务学习制度,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我们还规范档案管理,狠抓业务资料的规范化建设。今年,购置了了档案柜和高规格档案盒,全部更新了统一的档案标签,将人民调解、矛盾排查、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各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1、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以村社为单位,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特殊时期,每半月开展一次排查,及时掌握纠纷动态。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认真进行梳理,登记造册,按轻重缓急,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处。对涉及面广、人员多、调处难度大的纠纷,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由镇上组织综治办、司法所、民政所、国土所等单位联合调处,集中化解,提高了调解质量。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同时,还积极与法庭进行沟通,完善衔接配合机制,促进了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工作的有序进行。2010年,我们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5批次,接待人数27人,调处矛盾纠纷113起,调处成功109起,其中,完成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案件21起,调解成功率达98%,尽量做到不留案、不积案。

  2、落实帮教措施,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我所按

  照县局的部署,开展了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会同派出所,村、社干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做到了逐人衔接,逐人立卷,定期帮教,合理安置,使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其次,严抓日常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确保了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一方面定期与帮教对象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另一方面从为帮教对象服务解困入手,积极协助他们申报户口、安置工作,对确有困

  2难的协助办理“低保”做到不嫌弃,不歧视;使帮教对象真正体会到了政府的关怀,重燃了生活的希望。特别是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的建立,为张进平、罗振中等“两释”人员提供了工作岗位,极大的解决了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困难,得到了社会的好评,使我所的安置帮教工作再上新台阶。目前,全镇管理的2名社区服刑人员和

  8名刑释解教人员,连续五年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无一人重新犯罪。

  3、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深化法制教育。

  今年,以迎接省、市、县“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为契机,对我镇2006年以来的普法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对普法期间的各类档案进行了整理,并对上级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了更正和完善,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推进普法典型创建工作,我镇石阳村成为了全县普法亮点,受到了市上“五五”普法验收组的充分肯定。我们还充分利用“3.15”、“5.15”、“12.4”等法制宣传日和

  “送法下乡”活动,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播放录音、发放宣传品、现场解答的形式,开展了《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先后通过以会代训、法制讲座的方式,积极对全镇三级干部进行法制培训,较好地提高了“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积极开展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在中学和中心小学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法制报告会,将法制教育纳入

  3教学内容,有力地推进了平安校园建设步伐。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增进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

  我所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宗旨,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年接待法律咨询对象14人次,为外来民工、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8起,有效地解决了打官司难的问题,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较好的维护。

  5、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今年我所积极参与城镇管理、反邪禁毒、群防群治、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及时上传下达,积极配合乡镇中心工作

  我们相信,干出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提高群众工作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较大贡献,是取得乡镇领导信任和支持的关键。一年来,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对县局部署的重要工作我们及时向镇上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争取将司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配合完成了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计划生育、产业结构调整、惠农政策落实等中心工作。

  2010年,南湖司法所抓住机遇,攻坚克难,取得了一些4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如创新的思路和招法还不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新的措施和举措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要振奋精神,锐意创新,团结进取,严肃纪律,不断提高自我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我所的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谢谢大家!5第五篇:司法所典型案例(二)司法所典型案例

  (二)

  【案情简介】

  2012年2月22日,因国家重点工程锦屏至苏南特高压输变线路即将通电,为确保线路安全,现需要清障,需要将吴家门村村民李某,原种植在电线下面的树砍伐三百多株,双方因补偿款发生矛盾纠纷。最终,村委会要求柳山湖镇司法所协助进行调解。

  【调解经过】

  得知详情之后,柳山湖司法所所长带领着调解员一行

  人前往吴家门村委会,为国家重点工程即将通电,线路清障砍伐李某树木赔偿一事,进行进一步协调。首先,我们跟李某讲清楚了,国家重点工程,锦屏至苏南特高压输变线路即将通电一事。详细的给他说明了清障砍伐补偿标准的规定,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让李某了解到如不清障的话对高压铁塔的安全会造成一定的影响,然后对该项目负责人而言,我们也让他清楚的了解到此砍伐到的李某的树木是他一家的经济来源,也要应该给出合理的赔偿,经过双方反复的协调,最后在赔偿标准上终于达成共识,线路施工方一次性赔偿给李某人民币一万三千元整,李某必须在指定的时间里将指定范围类的树全部清理干净,不得妨碍施工。

  【调解结果】

  紧张的气氛终于缓解,调解结束,调解结果让当事人满

  意,按实际损失给付补偿款,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线路施工方一次性赔偿李某一万三千元整;

  2、李某必须在指定的时间里将指定范围类的树全部清理干净;

  3、双方不得再为此事发生纠纷,如为此事再发生纠纷,一切后果自负。

  【

  点评

  】

  随着国家电力事业的发展和城镇化的进步,我国越来越重视城镇用电,乡镇用电。但是,对于建设这些项目,施工单位一定还是要注意给周围的人们排除安全隐患,当然,当地居民也应当配合国家的重点项目,双方相互理解,共创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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