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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开展党员之星评比活动(6篇)

发布时间:2024-10-19 14:26: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开展党员之星评比活动

  

  党员之星评定实施方案

  一、背景。

  党员之星评定是对党员在工作、学习、思想政治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一种肯定和激励。党员之星评定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评定程序,激励党员积极向上,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评定对象。

  本评定实施方案适用于全体党员,包括在职党员、预备党员等。

  三、评定标准。

  1.政治表现,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遵守党的章程,维护党的形象,坚决执行党的决定,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严守党的纪律。

  2.工作业绩,党员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工作学习,提高专业技能,为单位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学习情况,党员应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增强综合素质。

  4.社会责任,党员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心群众疾苦,热心公益事业,展现出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评定程序。

  1.提名推荐,党员之星评定由党支部提名推荐候选人,推荐的党员应符合评定标准,并提供相关材料。

  2.组织评审,党支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提名推荐的党员进行评审,评定出候选人名单。

  3.公示投票,将评定出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投票评选,选出党员之星。

  4.表彰奖励,对评定出的党员之星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评定周期。

  党员之星评定周期为一年一次,每年度评定一次。

  六、保障措施。

  为保证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党支部应当建立健全评定工作制度,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

  1.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对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党支部所有。

  党员之星评定实施方案的制定,有利于激励党员积极向上,促进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希望全体党员能够自觉遵守评定标准,积极参与评定活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篇二:开展党员之星评比活动

  

  关于开展党员“一句话承诺”和“闪光言行之星”

  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党员“一句话承诺”制度的意见》(浙创先发〔2012〕22号和《关于健全落实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制度的实施意见》(浙创先发〔2012〕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党员“一句话承诺”和“闪光言行之星”评比活动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

  开展党员“一句话承诺”和“闪光言行之星”评比活动,是激发党员争创动力,展示党员先进形象的有效抓手,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动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务人民群众中奋发有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先进性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

  二、要求与原则

  (一开展党员“一句话承诺”,要把握以下要求:1.紧扣主题主线。紧紧围绕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主题,围绕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引导党员开展服务的、实事的、争创的承诺,努力为学校早日实现“511”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2.重在群众满意。坚持承诺践诺向群众公开、请群众监督、让群众评价,引导广大党员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等方面作出承诺,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让群众受益,使群众满意。

  3.立足本职岗位。引导党员根据岗位实际、结合岗位特点开展承诺践诺,切实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在岗位工作中争当先进、创造优秀,努力把承担的任务、从事的工作做得更好。

  4.力求具体务实。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要求,组织党员开展承诺践诺,力求承诺内容简单务实、具体可行,承诺事项一目了然,防止原则化、概念化。

  (二开展“闪光言行之星”评比活动要把握以下工作原则:1.坚持党员主体。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提升党员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观能动性,自觉参与党员“闪光言行”评选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注重正面激励。树立人人闪光、个个争先的导向,弘扬先进、树立正气,让每位党员争当先进有舞台、展示先进有平台,形成先进党员有荣誉感、一般党员有紧迫感、后进党员有危机感的激励机制。

  3.加强分类指导。按照简便灵活、务实管用的要求,从机关单位党员、教师党员、学生党员等不同领域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分类指导,增强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方法步骤

  (一党员“一句话承诺”要突出承诺重点,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等四方面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和个人实际,分层分类开展。机关职能部门党员要围绕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就完成中心工作、改进工作作风、争当业务能手、联系服务师生、廉洁从政等作出承诺;师生党员要分别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做到为人师表和树立远大理想、争做品学兼优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等作出承诺。

  具体方法步骤如下:1.提诺。承诺一般分为年度承诺和即时承诺。年度承诺在每年年初或年底,党员结合岗位职责和个人实际提出;即时承诺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临时性任务或遇到突发性事件时提出。

  2.审诺。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看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体现先进性、体现岗位职责特点、符合群众意愿等,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加以修改完善。

  3.亮诺。承诺事项确定后,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党员大会、党务公开栏、报刊、微博、网站等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履诺。党员要根据承诺事项的完成时限,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兑现承诺。党员之间要相互学习交流,提高履行承诺自觉性。

  5.督诺。基层党组织可以每季度或半年对党员履诺情况作1次点评,对党员落实承诺情况特别是“闪光言行”进行表扬和激励;对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及时进行提醒和帮助。

  6.评诺。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党组织考评、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名党员落实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把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主要分四个环节进行:1.明确重点内容。按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闪光言行”,包括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创新的工作举措,承担的重要任务。党员“闪光言行”要分类突出重点,机关职能部门党员主要体现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上;师生党员主要体现在教师育人、成长成才、服务学校发展和社会进步上。

  2.定期开展交流。基层党组织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党员“闪光言行”的党支部或党小组会议。会前,党员要将本人一个季度以来践行“五带头”的“闪光言行”具体事迹在《党员“闪光言行”登记本》上如实登记。会上结合登记事项向全体党员作介绍交流。党支部或党小组会议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还可邀请部分党外群众代表列席旁听。

  3.现场分析点评。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根据党员个人汇报情况,现场分析点评每个党员的季度“闪光言行”。注重点评褒扬普通党员在本职岗位上、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闪光言行”,启发、引导和发动党员围绕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讨论,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实际工作开展。

  4.民主推荐评定。基层党组织在个人交流、组织点评的基础上,组织民主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每个季度按照党员数15%的比例评选党员“闪光言行之星”。季度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要向普通党员倾斜。基层党组织应记录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建立健全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工作台帐。

  党员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评选为党员“闪光言行之星”。(1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拖延、阻挠、抵制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2越级信访、无理重复信访,甚至煽动、组织、参与群体性信访。(3因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还在处分期内。(4参加“法轮功”邪教等非法组织,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5在突发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急难险重时刻,袖手旁观、退缩不前,甚至临阵脱逃。(6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慵懒散现象,或

  者造成责任事故的。(7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方面表现比较差,说话和办事不符合党员要求,在群众中产生负面影响。(8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一年内累计三次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外出连续三个月不主动向党组织报到。(9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因主观原因《党员“闪光言行”登记证》没有记录,或者没有“闪光言行”介绍交流的。

  四、组织领导

  (一要把开展党员“一句话承诺”工作作为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注重分类指导,注意把党员“一句话承诺”与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相衔接,与各领域党员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相结合,努力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要推动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带头承诺践诺,发挥表率作

  用。要强化督促检查,综合运用定期考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方式,督促党员认真开展承诺践诺。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党员承诺践诺的先进典型和“闪光言行”,及时总结和推广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激发党员创先争优的动力。

  (二开展“闪光言行之星”评比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组织领导: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做好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工作的整体合力。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主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点评确认“闪光言行”、引导党员交流讨论、督查《党员“闪光言行”登记证》使用登记情况等各项工作。

  2.加强督查,注重导向激励。要切实加强督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基层党组织召开“闪光言行”专题组织生活会前,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上级党组织一般应派员列席。基层党组织评定的党员“闪光言行之星”,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结果要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优评先、推选各级党代表、选配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重要依据。

  3.加强宣传,搞好统筹结合。要坚持把开展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及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要张榜公布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结果,宣传“闪

  光言行”事迹。学校将根据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并将择优向上级进行推荐。

  党委组织部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篇三:开展党员之星评比活动

  

  党员积分管理考核星级评比制度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激励和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组织关系隶属本村的全体党员

  二、目标要求:一枚党徽、亮身份;一本笔记、重学思;一份心得、促践悟;一百基分、强考核

  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结合实际、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四、积分内容

  (一)基础分(分值80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四个合格”的要求,分别设定4个积分项目并赋予相应的分值。基础分是对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

  (二)履职分或作用分(分值20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履职分或作用分是对党员完成岗位职责赋予任务的客观评价。

  (三)鼓励分(分值5分)

  鼓励分是对具有突出贡献或表现优异的党员的鼓励,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评价指标之一。

  (四)扣分

  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五)一票否决

  党员因违反党纪国法而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根据处分程度相应扣分,其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五、积分规则

  积分周期为1年,即12个月。周期开始时,党员的初始基准分均为100分。周期内,党员每月依据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进行加减分,次月以上月党支部核定并公示的积分作为基数计算当月的积分,以此类推,周期末的积分即为党员的年度积分。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基准分将回归到初始的100分。

  六、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月度开展考评。一般采取以下步骤。

  (一)党员申报。

  党员个人对照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的项目,每月如实向

  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初评。

  党支部每月召开支委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对照积分项目、计分标准和考评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

  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四)公示并报送积分。

  党支部将党员积分进行公示,接受党员、职工群众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镇党委申诉,党支部或镇党委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经公示党员无异议后,每季度将《积分登记表》上报。

  (五)年度积分。

  每年最后一个月的党员积分数值即为该党员的年度积分。党支部要将每位党员的年度积分填入《党员积分情况汇总表》,并报镇党委审核备案。此项工作要在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完成。

  (六)积分审核。

  村党总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各支部上报的党员积分事项进行审核。如发现党员存在扣分情况而党支部未进行扣分的,将按照标准给予扣分,并将扣分情况反馈党支部,由党支部反馈党员本人,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七、积分运用

  (一)“党员之星”评选依据。

  党支部每季度开展“党员之星”评选,党员毎季度的积分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应当把党员积分排名在前的作为支部“党员之星”的推荐人选。

  (二)与民主评议党员挂钩。

  党员的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80—70分(含7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70分一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

  度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三)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以及年度内被评为“党员之星”的,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对积分排名靠后、且低于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在职党员的年度积分将作为其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年度积分迗到80分(含80分)以上的党员,方可在年度考核中参评“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积分在80分以下的党员,取消其参评“优秀”等次的资格。

  (五)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在职党员的年度积分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的,方可全额领取个人激励性绩效。年度积分在80分一70分(含70分)的,个人激励性绩效扣减3%。年度积分在70分一60分(含60分)的,个人激励性绩效扣减5%。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个人激励性绩效扣减8%。

  (六)离退休党员的考核结果仅作为党员之星评选、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

  (七)依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

  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组织处置。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管理档案。

  党支部应安排一名支部委员负责做好本支部党员积分管理的记录、档案管理、党员信息完善等工作。要及时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健全党员名册,确保枳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三)坚持阳光操作。

  要将党员积分管理情况定期公示在单位的场务公开栏,接受党员、职工群众查询,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考核评议结果,确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统筹协调。

  党员积分管理要与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紧密结合起来,在考核内容上融合起来,在工作环节上衔接起来、在时间安排上结合起来,避免“两张皮”。

  (五)强化督促检查。

  村党总支将定期检查支部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情况。同时,通过巡查督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特殊情况处理。

  原则上全体党员均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因患病、行动

  不便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党员,经党员个人提出申请,党支部研究后以书面形式报镇党委备案。

篇四:开展党员之星评比活动

  

  党员之星评??案关于开展“党员之星”评?活动的通知为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深?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指?精神,进?步扩?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在党员中形成创先争优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党员之星”评?活动,现制定?案如下:?、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七?和?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通过评选“党员之星”,在全镇进?步浓厚党员?范带头、??争当先进、?家齐争先进的氛围,激励??基层党员进?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岗位、争做贡献,为实现“?态、现代、和谐”新?桥的总体?标,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好?快发展?奋?。?、评?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党员群众推荐与审查决定相结合的原则;3、平时考察与专门考察相结合的原则;4、实事求是的原则。三、评选标准1、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鲜明的政治?场,宗旨意识强。2、认真履?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组织领导,在学习、贯彻党的路线、?针和政策,维护党的团结等??起好模范带头作?。3、积极参加党组织各种学习和各项活动,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积极建?献策。4、有良好的道德操守,清正廉洁,以?作则,??为公,集体荣誉感强。能积极帮助其他党员和群众共同进步。5、参加评选的党员可以是带头发展种养殖业,具有带动作?的“创业致富星”;可以是扎根基层,?私奉献的“敬业奉献星”;可以是??本职岗位,??为民的“服务群众星”;可以是服从?局,维护团结的“团结奋进星”;可以是尊?爱幼,发扬传统美德的“道德模范星”;可以是清正廉明,?公?私的“清正廉明星”,等等。各党(总)?部可结合实际,推荐各类“党员之星”。四、实施步骤1、宣传发动(10?1?-10?10?)各党(总)?部要?泛宣传发动,调动?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宣传的舆论导向作?,引导党员群众了解并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同时,认真做好党员调查摸底?作,建?健全党员信息台账,确保活动有序开展。2、推荐?选(10?11?-10?20?)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召集党员、居民群众代表、辖区单位代表,以座谈会或会议的形式进?酝酿。各村(居)、机关、?公企业和中铁桥机党(总)?部各推荐2名,其他党?部各推荐1名,推荐的?选必须为党组织关系在我镇的党员。在10?20?前填写好《XX镇“党员之星”推荐表》(见附件1),报镇组织办。3、组织评?(10?21?-10?31?)对初步申报?选由镇评选活动领导?组进?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各党(总)?部进?投票表决,根据得票多少确定15名预备?选。预备?选报镇党委会票决产?10名正式?选。4、集中公?(11?1?-11?10?)对10名正式?选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公?5天,接受??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5、?泛宣传(11?11?—12?底)对评选出的10名“党员之星”通过事迹报告会、张贴海报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进??泛宣传。五、?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作。各党(总)?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党员之星”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形成“推选党员之星,学习党员之星,争当党员之星”的良好氛围,把公众推选过程变为践?科学发展、提升党员群众素质的过程。2、坚持?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评选?作要??基层,着重推选群众?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党员,确保评选出的“党员之星”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党员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3、加?宣传?度,重在发挥?范引领作?。要把宣传?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宣传候选?的先进事迹,努?扩?活动影响,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推介的浓厚氛围。4、公开公平公正,重在增强活动公信?。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要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真正把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的“党员之星”评选出来。六、组织领导为保证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成?由镇党委副书记XXX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XXX,宣传委员XXX,?武部长、?会主席XXX,组织委员XXX同志任副组长的“党员之星”评选活动领导?组,负责此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党(总)?部要?度重视、精?组织、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严格把关、选好典型,把评选过程变成激励党员加强学习、不断奋进、积极创先争优的过程,确保整个活动取得实效。中共南京市XX区XX镇委员会2010年9?20?附件1XX镇“党员之星”推荐表

篇五:开展党员之星评比活动

  

  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总结心得2篇

  1.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总结心得

  本次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是我们党支部组织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激励广大党员在工作生活中勇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先锋模范,树立好党员形象,提高党员素质,推进党员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过一个月的推荐、评选、表彰,该活动圆满结束,在此我结合本次活动,谈谈自己的一些总结和体会

  首先,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作为发挥先进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的一种形式,必须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和现实性。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把握时代脉搏,紧密结合实际,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激发党员干事创业、创新创造的热情,增强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其次,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是一种激励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党员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各项评选标准,对广大党员进行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激发党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党员教育工作的驱动力和动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评选活动也是评估党员工作表现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发现不足、补齐短板,进一步推进党员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最后,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工作,必须深入到支部工作中,真正实现“教育与评选相结合,评选与教育相促进”的目的。在评选活动过程中,支部要加强工作管理,规范评选程序,科学制定评选标准,确保评选公正、公开、公平;同时,要配合开展各项评选活动,积极推进党员教育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总之,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是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激励广大党员勇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先锋模范的有效途径。相信在支部领导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本次评选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为进一步提高党员意识、深化党员教育、凝聚党员力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总结心得

  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是党员教育的生动形式,是引导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努力向上的有效途径,能够激励广大党员为民族复兴、社会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作为参与本次评选活动的一名党员,我从中获得了不少启示和收获,结合自身实际,谈谈自己的感悟。

  首先,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实施要注重制度建设。活动制度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开性能够切实保障评选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增强评选获得的可信度和公信度。同时,要注重活动过程的公示与反馈,对评选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确保后续的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其次,党员教育之星评选要贴近实际,注重特点。在具体实施时,应当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评选活动,这样才能更加符合实际,更好地引导党员在工作中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最后,党员教育之星评选要从长远考虑,注重效果。评选的过程不是简单的奖励和表彰,而是一个全方位、多角度、长期性的教育与引导过程。评选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党员的工作态度、思想意识和责任意识,因此评选结果具有很强的长远影响。要注重评选结果的不断跟踪和反馈,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持续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的作用。

  总之,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是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发扬团结协作、推动工作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此种方式,可以更好地加强党员日常的教育工作,为当地的发展、为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预祝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卓有成效,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基础。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是一项重要的精神文化建设工作,其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评选工作的引导、示范、促进作用,使其成为形成党员先进性和优良形象的有效手段。以下是我对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的一些总结和思考。

  一、坚持全过程管理,确保评选公正

  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全过程管理,必须按照制度程序,确保评选工作质量和公正性。要加强前期公示,严格履行推荐、评审、公示、表彰等程序,确保评选公开、公正、公平,避免出现不正当的行为和不当的影响。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和评选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审方法,将评选结果真正反映出来,为党员的发展提供客观和准确的评价,是评选工作的关键。

  二、注重评选结果的示范作用,激励党员先进模范

  评选结果具有很强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对于鼓励党员积极奋斗、激发工作热情、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评选优秀党员教育之星是对一些优秀的、先进的党员进行表彰和激励,同时此种方式也是为榜样树立更多崇拜的道德榜样,激励更多的党员奋斗并争取更好的发展机会,进一步提升党员素质和组织活力,增强参与特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加强评选工作的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评选工作必须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将评选活动营销恶度、效应、意义、树立正面形象等统一宣传出去,以扩大评选对外的影响力,为党委组织开展教育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同时,也能够让更多的人更好的认识到评选的意义,了解评选标准、评选方法等评选细节,从而为公平公正的评选奠定了基础。

  四、注重评选工作中的实践、教育和发挥作用的效果

  评选工作既是对优秀党员建设的激发、鼓励、促进工作,更需要依据不同的评选指标以不同的层次进行教育和引导工作,使其成为“班组花、楼层花、部门花“以至整个公司的样板,有助于开展各层次的教育工作,提升党员工作水平,凝聚人心,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同时,评选结果应尽量与本单位or组织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便在工作的过程中更加顺畅的实现目标,发挥成效,提高发挥作用的效果。

  总之,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是开展党员教育工作,培养和践行“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的重要手段,必须不断加强和完善,提升评选工作的相关管理水平,从而进一步发挥评选工作的积极作用。

篇六:开展党员之星评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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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坊子区公路局

  关于开展“党员之星”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建立常态化的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机制,切实发挥先锋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党员群众学先进、赶先进、干事创业的热情,经研究,决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党员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有关内容如下:

  一、“党员之星”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路线,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本职业务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素质能力。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出较好业绩,各项工作在本单位名列前茅。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没有门难进、脸难看和事难办现象发生。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员之星”党员评选办法

  “党员之星”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当选者授予“党员之星”称号。年底在“党员之星”人选中进行总评,评出年度党员“党员之星”2-3名。

  精选资料,欢迎下载。党支部一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填写三个月的《“党员之星”评比票》(见附件1)。评比票内容主要分为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项,每项满分20分,投票结束后由党员大会选举3-5人当场计分,按得分多少确定“每月之星”党员,数量一般为支部全体党员的10%。“党员之星”照片、姓名,一个季度在评选展示板上集中进行公示(见附件2),并将公示结果行正式文在全局进行通报。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不按时交纳党费的;二是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三是不执行组织决议,不服从组织安排,群众威信较低的;四是群众反映意见较集中,正在调查期间或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五是违反信访、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等规定,造成较坏影响的;六是党组织认为有影响评选的其他事项。

  三、注重成果运用、明确奖励

  各支部对得星最多的“党员之星”年终向党组织推荐,由党组织统一上报机关党工委,作为“坊子先锋”候选人;对评出的“党员之星”每人每次奖励200元,年底总评评出的奖励500元,被区政府评为“坊子先锋”的每人奖励600元。此外把评选结果作为年终党员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与年度班子考核、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切实调动起全局党员群众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附1、XXX党支部“党员之星”评比票

  2、XXX党支部“党员之星”评比展现板

  精选资料,欢迎下载。附件1XXX党支部“党员之星”评比票

  年

  月

  日

  党员姓名

  带头学习提高

  带头争创佳绩

  带头服务群众

  带头遵纪守法

  带头弘扬正气

  总分

  填票说明:评比内容分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项,每项20分,按照得分高低从中选定“每月之星”,人数不能超过全体党员的10%。

  精选资料,欢迎下载。附件2党支部“党员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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