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博公文网
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工作要点 >

2024年党校工作要点汇编(3篇)

发布时间:2024-10-12 17:13: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校工作要点汇编

  

  目

  录

  1、市委党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12、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43、市委党校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94、市委党校逐级约谈制度…………............................105、市委党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制度………….............126、市委党校“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147、市委党校党建工作制度…………...........................158、市委党校教学管理制度…………...........................189、市委党校学员管理规定…………............................2010、市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2111、市委党校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2212、市委党校差旅费管理制度....................2313、市委党校考勤管理制度......................2514、市委党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27市委党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推进我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

  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二、决策范围

  (一)重大决策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全校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计划)的制定,教学和科研规划的制订和调整;3.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4.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5.规范性文件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及废除;6.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7.重大责任事故、突发事件、法律纠纷,以及重要信访、投诉事项的处理;8.其他应当提交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单位编制用人计划,工作人员调入、调出;

  2.专业技术人员、工人任职资格评审人选及聘任;

  3.干部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违纪行为的处理;4.其他应当提交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办公场所和学员学习活动场地建设。包括:新建、维

  修改造、扩建、装修、搬迁、租赁等工程项目;

  2.服务干部职工及学员所需的学习活动设施设备;

  3.其他应当提交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

  (四)大额资金使用

  1.全校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安排;

  2.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3.重要项目涉及的经费使用;4.固定资产、办公设施等设备的购置和处置;

  5.一次性使用5000.00元以上预算外资金问题;

  6.其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三、决策程序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切实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增强重大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按照规定要求,必须校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四、加强监督管理

  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经校务委员会会议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要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加强督查、限期整改。要加大纪检监察监督力度,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

  对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中共XX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委会)领导,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的原则

  (一)始终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本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校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全校的“三重一大”问题,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校委成员既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决策,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又要对分管工作和职权范围内的事情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校委成员之间要互相沟通、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加强团结协作。

  (三)坚持从大局出发,对提交校委会的每一项议题,校委成员要以对党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思考,积极地、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四)坚持遵守《党章》

  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校委会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违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议事决策的范围

  (一)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重要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党校校长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中央、省委、市委领导同志、中央、省委党校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根据党校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全校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学和科研规划及党校各项改革的重大举措。

  (三)研究审定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需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重要事项,以及校委重要文件和校委领导同志代表校委作的重要工作报告、讲话。

  (四)研究决定人才引进和人员调配,科级以下干部职务任免,专业技术人员、工人任职资格评审人选及聘任,教学、科研评奖,模范人物以及有关专家评审人选等需报请校委审批的人事事项,并按有关规定报市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

  (五)研究决定对干部、职工的奖惩。

  (六)研究决定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学员工作、老干部工作和群众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以及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各类事项。

  (七)研究决定全校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审定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八)研究对重大

  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

  (九)研究其它需校委会讨论通过的事项。

  三、议事决策的程序

  (一)校委会议题一般由常务副校长、副校长提出,办公室征集。

  (二)校委会议题按轻重缓急程度排列,由办公室主任报常务副校长或受常务副校长委托主持会议的副校长确定。

  (三)重大问题要专题讨论,讨论前做好充分准备。对于事关全校发展问题的议题,提交议题的部门一般至少提供两个可供比较的方案供校委讨论。

  (四)校委会议题原则上不搞临时动议,如遇有重大事项需提交会议研究,可由主管校领导报请常务副校长批准后上会。每次提交讨论的议题要适量,以保证参加会议的校委有足够的时间发表意见、研究讨论。

  (五)校委会议题材料要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所提意见和建议切实可行,分管领导要对议题内容进行把关。准备不充分的议题不予提交校委会。

  (六)提交校委会讨论的议题,主报科室和分管领导事先应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必要的协调。对于事关党校发展的全局性问题,要召开校委扩大会或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七)研究干部任免的议题,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会前沟通、酝酿、推荐、考察等准备工作。选拔任用干部未按干部任免程序办

  理的、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或考察时有明确反对意见未进一步调查核实的,不提交校委会讨论。

  (八)凡人员调配、机构设置和财务开支及承办某项重要工作等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有关部门经过沟通协调,提出较为一致的意见,并经主管校领导初审同意,如有的问题难以协调,可将不同意见一并提交校委会决定。

  (九)校委会主要是对近期工作进行商议,也可举行校委扩大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由常务副校长确定。

  (十)校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校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校委成员到会。校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要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十一)常务副校长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尤其要认真考虑和听取意见,善于集中正确意见。每个议题讨论结束后,应由常务副校长汇总讨论意见,提出决策方案或意见,提请会议表决,表决实行末位表态制。

  (十二)校委会研究决定问题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校委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未超过半数的暂缓作出决定,条件成熟后再提交校委会讨论。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口头表决时如未发表不同意的意见,则视为同意。

  (十三)对应由校委会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会议时,常务副校长或委托有关副校长临机处置,事后

  向校委会通报。

  四、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一)校委成员是校委会议定事项落实的主体,分管校领导要按各自分工负责督促检查。遇特殊情况或某种原因校委会议定事项不能落实的,分管校领导要及时向常务副校长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向校委会汇报。

  (二)校委会议定事项的日常督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承办科室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三)校委会通过的决定和文件,经常务副校长同意,可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或公布。

  市委党校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

  一、“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根据实际情况限定分管财务领导的资金审批权限,超过限定数额的开支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批。定期向全体班子成员报告单位财务运行情况。

  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干部提拔任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标准、程序进行,重要岗位人事变动,要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进行。

  三、“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单位建设工程及招标组织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禁“一把手”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承发包活动。“一把手”负责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

  审批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把手”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但不得干涉行政审批的具体业务工作。

  五、“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健全完善物资采购相关制度,对小额度的物资采购,由有关业务部门提出计划,分管领导审批,对大额度、大批量的采购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直接决定和从事大宗物资采购。

  市委党校逐级约谈制度

  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增强约谈对象廉政意识,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结合党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分管领导通过对约谈对象进行廉政方面的谈话,督促约谈对象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洁行为进行提醒,及早预防,督促改进错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约谈对象为全校党员干部。

  三、要对以下情况进行廉政约谈

  (一)对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重大事项落实不力的;

  (二)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

  (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强,损害党校形象的;

  (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履职不到位,致使出现工作隐患的;(五)存在“满浮散懒”,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的;

  (六)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遏制“四风”不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但情节轻微,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

  (七)其他认为应该约谈的事项。

  四、主要是以个人约谈为主,个别情况下可以集体约谈或座谈。

  五、约谈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向约谈对象发送约谈通知,通知包括约谈内容、时间、地点,以便使约谈对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在正式约谈时,约谈人员不少于2名。约谈人员要如实陈述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三)要做好约谈记录,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认真阅读约谈记录,对记录不准确的地方,有权要求改动。对约谈记录无异议的,要在约谈记录上签字摁印。

  (四)约谈结束后,要将约谈有关材料存档保存。

  六、党支部对约谈对象的廉政承诺或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七、在约谈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面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守相关纪律,尊重、维护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到批评提醒到位、方式方法适当。

  八、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廉政约谈要注意保护检举、反映人的姓名、身份及检举、反映材料等有关情况。

  市委党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教育是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重要方式,主要是为预防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利用科研及相关领域的典型案例真实直观、生动形象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职务犯罪。

  二、警示教育要纳入总体安排。要把警示教育纳入单位总体学习教育计划,进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要求。针对重大事项决策、人事管理、科研经费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教育。

  三、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学习辅导、案件分析、参观教育基地、发放警示教育书籍、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醒式廉政谈话等方式进行;对违法违纪苗头或倾向比较明显的,要进行诫勉谈话,重点警示教育;对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进行警示。

  四、认真开展案件分析。凡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在案件作出处理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要认真查原因,论危害,汲取教训,专题会上予以通报。领导班子集体深刻反思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每一名班子成员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逐一对照发言,查找在班子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分析从中应汲取的教训,提

  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和建议,表明个人态度。

  五、坚持警示教育活动经常化。要利用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时机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坚持警钟长鸣;每年组织一次观看警示教育片;按时学习典型案件通报;按警示教育学习计划开展集体学习。通过正反两方面、特别是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六、加强警示教育的监督落实。每年要结合实际制定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计划,并付诸实施,并对警示教育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委党校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为保证决策正确、科学,避免盲目决策、临时动议,我校制定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程序如下:

  1.事先通知。召开党支部议事会议前,必须将所议事项事先告知各位参会成员,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凡是事先不告知的事一律不上会,避免临时动议。

  2.发挥民主。凡集体研究的事项,必须充分发挥民主,党支部成员就事议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

  3.末位定议。集体研究重大事项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最后陈述表态,意见不一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后仍由“一把手”作最后陈述表态。

  4.如实记录。对集体研究事项,有专人作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内容必须详细如实记录在案,作为决策负责的依据。

  市委党校党建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党校党建工作,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党校职能作用,使党校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管理制度

  (一)建立和健全党内生活的各种必要制度,使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使广大党员成为合格党员,保持党的先进性。

  (三)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及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正确处置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四)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五)认真做好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对党员定期进行考核和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六)严格对党员的要求,把党员置于党组织的约束监督之下,严肃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

  (七)认真做好收缴党费和管理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

  系及党籍管理等具体工作。

  (八)进一步强化离退休党员的管理、教育的工作力度。

  二、支部班子建设制度

  (一)支部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先进性知识、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经济理论、先进人物事迹、本职工作专业知识等等,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

  (二)支部班子成员要做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的表率;要做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表率;要做牢记宗旨、廉洁自律的表率;要做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表率。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每季度必须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会前要有充分的准备,将上级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部署有关工作。

  (二)党支部每月必须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会前充分准备,明确议题,学习传达上级精神,回顾总结和研究部署工作。

  (三)党小组每月必须展开一次党小组会议,会前充分准备,组织本党小组成员积极讨论,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

  (四)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做到有讲稿、有

  记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评议一次,评议前对党员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后提出意见,上报上级党工委。

  (二)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党员本人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思想、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

  (三)民主评议。在自身评价的基础上全体党员对其进行评议。

  (四)表彰和奖励。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给予表彰奖励;经评议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党支部应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表决,并整理材料,上报市纪委监委和上级党委。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代为交纳,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二)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不能无故拖交。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少交纳费数额。

  市委党校教学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加强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备课和新课试讲制度

  (一)集体备课和新课试讲工作由分管校长主抓,组教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集体备课主要是通过集体研究、讨论教师的授课框架、授课内容、授课方式方法和如何讲授重点、难点等问题,帮助授课教师提高备课质量,把好政治关。

  (三)每次集体备课活动前,任课教师要认真准备。集体备课会上,任课教师要对课题的主要观点进行说课,与会教师结合每位任课教师说课的内容分别进行研讨,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初次担任主体班次专题课的任课教师和主体班次新开设专题课必须进行试讲。

  (五)试讲要按照正式授课的要求对新备专题的全部环节和内容进行满课时试讲。

  (六)试讲结束后,听课教师要进行集体评议,授课教师要根据评课意见对所授课程进行适当调整。

  二、外出授课管理制度

  (一)原则上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个人不得私自对外授课。

  (二)有关单位要求我校选派教师授课,由学校协调安排。

  (三)经学校同意准许外出授课的教师,应及时填写《外出宣讲登记表》,将授课的课题、时间、地点及聘请单位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组教科备案。

  (四)教师外出授课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

  三、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上报制度

  (一)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年末汇总。

  (二)教学科研工作量由教研人员自行上报,组教科负责制表统计和最终核定。

  (三)教学工作量包括主体班次授课和外出宣讲授课;科研工作量包括各级别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获奖征文和已结项科研课题。

  (四)教学科研工作量作为教学科研人员晋职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五)上报人要在统计表上签字确认,组教科要严格审查核定,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委党校学员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切实改进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树立良好学风。党校学员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

  觉遵守学员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听课学习、研讨、考试考核等各项活动。

  二、端正学习态度。学员到党校学习,不论什么职务都是普通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以学员身份自觉接受党校的严格要求和管理,不得搞特殊化。

  三、严格考勤管理。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

  四、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得无故缺课。上课期间按指定座位就坐,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严禁上课时间接打电话、上网聊天。保持教室清洁,禁止吸烟和乱丢杂物。

  五、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培训期间学员之间、教员和学员之间不得相互宴请。班级、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

  市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四、会计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培训,并自觉学习会计及相关专业知识。

  五、根据工作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出纳岗位。

  六、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管理监督本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进行审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

  七、会计人员负责本单位会计凭证审核、账簿登记、编制预算和决算、会计档案管理、账务专用章保管等工作。出纳人员负责货币资金、银行账户管理,财务票据的申领、使用、年检及保管单位法人名章等。市委党校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必须加强财务收支的审批工作,财务部门要高标准,严要求,把住收支关,监督到位。

  一、本单位各项支出,首先由经手人签字,再由财务科长对原始票据进行审核并签字,最后由主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否则一律不得报销。

  二、预算内资金支付单笔支出金额在5000.00元以上的,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后,由主管财务领导、财务负责人审核审批;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由政府采购中心购置或委托购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后,对需要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同意后本单位实施自行采购,按上述授权审批顺序签字后,由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基建工程及维修(护)项目支出时,应先由办公室编制支出预算,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后,与施工单位(人员)签订协议,工程结束后经有关部门或办公室验收并出具验收单后,按上述顺序在发票上签字,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市委党校差旅费管理细则

  一、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管理细则。

  二、差旅费是指各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差旅费实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人员需填报差旅费报销单,经主管领导审批;需乘坐飞机的,要在出差审批单中注明,报财务主管领导审批。

  四、住宿费报销标准:单位工作人员省内出差,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住宿费在补助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五、市内交通费、伙食费补助标准: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180元。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出差当天往返的机场大巴、地铁费用凭据报销。

  六、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时,不得通行机场、车站、码头的贵宾通道,不得使用贵宾休息室。

  七、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

  八、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要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公务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相关文件通知等凭证。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九、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十、各科室要加强对本科室人员出差的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共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十一、加强机关差旅费管理,严格控制差旅费预算规模。相关领导、财务人员要严格差旅费报销的审核,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十二、本管理细则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市委党校考勤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

  岗。

  二、上班期间因公或因私外出的,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后到办公室登记去向、事由、返回时间。不经请示擅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因私自外出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当年奖励工资。

  三、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本人须提前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一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二天至三天须请示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须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办公室备案,假期结束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旷工。

  四、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必须互相告知并通知办公室方可。

  五、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六、考勤情况将作为日常绩效考核、职称评定、晋级、年终评先选优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一项重要依据。事假累计15天以上(含15天)或病假累计30天以上(含30天)者,当年不得评先选优;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含15天)者,扣除由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5%的一半;累计20天以上(含20天)者,不予缴纳由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并扣除当年奖励工资。全年病假累计30天以上(含30天)60天以下者扣缴由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5%的一半;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者,不予缴纳由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经医院确诊大病除外)。全年矿工累计8天以上(含8天),15天以下者扣缴由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5%的一半,累计20天以上(含20天)者,不予缴纳由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七、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后勤工作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凡符合政府招标采购的大宗物品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同意后,按照程序进行招标购置。零星办公用品及日常通用物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采购物品时必须货比三家。购买办公用品资金支取和票据报销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办理。

  (二)各部门需要领取办公用品时,由科室主任请示其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领取。

  (三)各科室固定资产需落实到人头自行管理。不许私自外借,严禁利用国家资源办私事。

  (四)如有需要报废的办公设备,应及时与办公室沟通报财务科按处置程序办理。

  二、校园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要经常检查学校的会议室,微机室,教室供电、供热、供水情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厉行节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办公室需要经常检查校园的绿化、亮化、美化、卫生等工作,给全校教职工和学员创造一个温馨的校园环境。

  (三)保洁人员每天按时按程序打扫会议室,教室,走廊,卫生间。垃圾及时处理,清扫工具保持清洁无异味,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四)收发室人员每天要按时交接班,保证同值夜班人员24小时无缝交接,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寻问登记制度。保存好邮件,保证收发室用电安全,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增强责任意识,严禁无关人员在收发室逗留。

  (五)夜班保卫人员,必须按时在岗,同白班人员无缝交接班,当班前不准饮酒,不准无关人员来校逗留,每天检查楼内外安全防火、防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按时关门熄灯。

篇二:党校工作要点汇编

  

  学习-----好资料

  基层党校规章制度

  一、校务委员会职责

  1、定期召开会议,贯彻党委精神,指导基层党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2、根据党委提出的办学意见,审定基层党校的教育规划和实施计划。

  3、决定基层党校人事安排,研究和解决基层党校建设中的各项重大问题,4、听取基层党校工作人员述职,搞好目标管理。

  二、校长职责

  1、向党委提出党员、干部轮训、培训的规划、计划和建议。

  2、组织、实施基层党校的教育规划和计划。

  3、对基层党校各项工作实行科学、规范管理,4、对基层党校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与奖惩。

  5、提出基层党校阵地建设的意见,并抓好组织落实。

  6、调查、了解、总结基层党校教育的成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三、校务委员会例会制度

  1、校务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分管的任务。

  2、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例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更多精品文档

  学习-----好资料

  每年不少于四次。

  3、例会前,要充分作好准备工作,将例会的内容和议题通知各校务委员,各校务委员与会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

  4、基层党校的年度教学计划和班期教学计划、基层投资、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制订有关规章制度、聘请教员、组织重大活动、实施奖惩等重大事项,均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5、例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侧,充分发扬民主,议而又决,决而有行,并及时向党委做出汇报。

  6、例会要有记录,并归档备查。

  四、教员职责

  1、认真研学政治理论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自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

  2、注重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之时代课题,认真备课授课,讲求教学实效。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虚心听取学员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严于律已,带头端正党风,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5、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学员守则

  1、努力学习整治理论、专业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党性锻炼,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更多精品文档

  学习-----好资料

  2、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掌握自学方法,养成刻苦钻研、独立思考的学风。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

  4、尊重教师,虚心求教,积极参加班组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5、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总结、提高、完善自己,圆满完成各项学习培训任务。

  六、教育计划制度

  1、基层党校每年年初要根据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定年度教育计划,并附课程内容安排表。

  2、教育计划要明确教学内容、参加对象、办班时间、讲课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基层党校教育计划由校委会制订,报同级党委讨论通过,由党委发文,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校委会根据年度教育计划,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突出教育重点,可以及时调整和充实。

  5、基层党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动,工作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

  七、总结评比制度

  1、基层党校每年要对年度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并以书面材料报同级和上级宣传部门存档。

  2、每期培训结束应有专题总结,并对改进教学和教育更多精品文档

  学习-----好资料

  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中长班培训结束时,每个学员都要写出学习小结,并适时交流学习体会。

  4、基层党校年终(或阶段)要开展优秀教务工作者和优秀学员评比工作,被推荐为优秀教务工作者和优秀学员的,其本人都要写出年度(或阶段)总结。有关总结评比材料要整理存档。

  八、考勤制度

  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无一例外地认真执行考勤制度。

  2、教师员工的考勤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负责,学员的考勤由各期培训班班主任负责。

  3、请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学员请假一天以上须报党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请假二天以上,虚报党校主管领导批准。

  4、考勤项目包括所有的教学活动,各项考勤要具体、详实,考勤结果定期公布。

  九、教学跟踪制度

  1、参加党校学习培训的各类人员必须建立教学档案,并要求逐一填写记载以便查验。

  2、学员回原工作单位后,党校应随时与之保持联系,落实专人定期向学员所在单位了解有关情况。

  3、校委会成员及时参加课后党小组或党员活动室讨论,更多精品文档

  学习-----好资料

  指导性地组织讨论,并掌握反馈情况。

  4、党校每年要召开2-3次学员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汇报,帮助他们总结思想、工作、学习中的经验体会。

  5、定期向学员印发问卷调查表,征求其对党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党校工作更贴近实际。

  十、档案管理制度

  1、党校档案由校务委员会制定专人负责管理。

  2.档案管理人员要遵守文档管理和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及时、准确地做好党校文件、资料及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归档等工作。

  3、档案要求做到内同齐全、分类清楚、不漏、不重、装订规范、检索方便、管理完善。

  4、严格档案借阅手续。校内人员借阅档案要填写借阅单;外单位借阅档案须经校长批准。借阅的档案应如期归还。

  5、存放档案的设施要牢固、安全、可靠,应有必要的防潮、防蛀、防盗等措施。

  6、档案管理人员每半年自查一次档案管理情况,校领更多精品文档

  学习-----好资料

  导每年检查一次。

  十一、财务(产)管理制度

  1、基层党校坚持财务公开,专人管理的原则。

  2、党校的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许可,不得改作他用。

  3、财务收支要及时入账,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4、自觉遵守财务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

  5、经费的使用,坚持一支笔审批。

  更多精品文档

篇三:党校工作要点汇编

  

  党校制度汇编

  目

  录

  一、工作制度………………………………………………1二、学习制度………………………………………………

  2三、考勤制度………………………………………………3四、“厉行节约”管理制度

  ……………………………4五、教学管理制度…………………………………………6六、社会培训管理办法…………………………………14七、后勤工作管理制度…………………………………15八、财务管理制度………………………………………17九、公务接待制度………………………………………19十、公务用车制度………………………………………

  21十一、劳动卫生管理制度………………………………230/26党校制度汇编

  工

  作

  制

  度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与市委保持政治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努力增强党校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实效性,不断提升教学和管理水平,扩大党校工作影响,努力实现理论创新、工作突破。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牢固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思想,把团结和民主贯穿工作始终,努力服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关注地方、促进发展。

  四、严肃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自觉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失误的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轻则批评教育,重则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1/261党校制度汇编

  学

  习

  制

  度

  一、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学习提升,坚定理想信念,保持高尚情操。

  二、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党校、行政学校工作条例和党校、行政学校工作知识;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丰富理论知识,提高学识水平,增长工作能力。

  四、坚持自学为主、集中为辅的学习原则。加强理论研究,在认真学习和思考的基础上形成理论成果。

  五、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牵头组织,由校领导、理论教员轮流授课,教研室负责安排落实。

  六、坚持做好学习笔记。统一配备专用学习笔记本,对个人自学和学习笔记的情况,每半年度学校组织检查一次。

  2/262党校制度汇编

  考

  勤

  制

  度

  一、实行指纹机签到,7月1日~9月30日期间上午8:00之前到校,下午3:00之前到校;10月1日~6月30日期间上午8:00之前到校,下午2:30之前到校,不准迟到早退。

  二、工作人员因私事请假,一天以内向科室主任请假,两天以内向分管校长请假,两天以上先报告分管校长再向校长请假;负责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请假需出示请假条,如遇紧急或突发情况,需履行补假手续,办公室凭请假条登记考勤。

  三、工作人员因公外出,需在办公室进行登记。一天以上按层级管理原则进行报告。未在办公室登记,一律作早退或旷

  工对待。四、婚假、丧假、产假、病假按国家规定,并办理好相关

  手续。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六、出勤情况每周统计一次,每月10日前对上月考勤情况进行公布。并据此对缺勤人员予以经济处罚,迟到一次罚5元,早退一次罚5元,旷工一天罚50元,所罚金额在当月津补贴中扣除。

  七、干职工节假日加班,年休假未休的,原则上不能发放加班工资,只能通过调休方式另行安排休假,确实不能安排休假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通过审批安排加班补贴,并公示。

  3/263党校制度汇编

  “厉行节约”管理制度

  一、增强厉行节约意识。

  厉行节约,人人有责。全体干职工要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思想,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二、坚持节约用电

  1、节约照明用电。要合理使用光照,尽可能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内自然光亮度足够时不开灯,杜绝拉上窗帘开灯现象。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2、节约空调用电。能够不开空调时尽量不开空调,开空调时要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开空调时不开门窗,人离开办公室较长时间及时关停空调,下班应提前半小时关闭。

  3、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办公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只能办理与工作有关的事务。使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时,尽量减少待机消耗,减少开启和使用耗电量大的设备,长时间不使用或下班时间应及时关闭电源。

  4、各科室或个人发现电线路破损、电插头、插座松动、漏电等问题,应及时通知行政事务室,及时派人进行维修。

  5、每位工作人员都有节约用电义务。各科室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三、坚持节约用水

  1、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在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提示标

  4/264党校制度汇编

  志。用毕水即关闭水龙头,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

  2、提倡循环用水,绿化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

  3、禁止使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车辆。

  4、爱护给水和排水设备,不得随意拆卸设备部件,杜绝人为故意损坏。发现供水设施损坏,要及时报告、及时更换,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四、坚持节约用纸

  1、提倡无纸化办公,充分利用网络的功能,各类通知等尽量通过网络发布。

  2、提倡在电脑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

  3、节约用纸,要双面用纸,复印、打印纸要尽量实现再利用

  4、严格按发文数量印制文件;减少复印,能传阅的文件尽量传阅。

  校领导将不定期对“厉行节约”实施检查。

  五、爱惜公共财物

  1、办公用品要登记造册,规范管理。

  2、办公用品要爱惜使用,谁使用谁负责,不准遗失。

  3、水、电、电脑等维护,由行政后勤室统一安排,及时维护。

  4、租赁单位和临街民户用水、用电从严管理,及时收取水电费,并造册登记。

  5/265党校制度汇编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贯彻以“教学为中心,教师为主体”的方针,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培养党性强、作风好、素质高的干部队伍,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作出贡献。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市实际,经校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教学管理制度。

  一、理论学习制度

  1、每个理论教员要坚持经常性的理论学习,学习内容包括特色理论、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每两个月必须完成一本学校统一印发的学习笔记,记录所学内容,并及时交教研科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补上。

  2、学校每周二由教研科组织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半天,一年不得少于30次,每次学习时上远程教育网站听课,或者由理论教员轮流进行专题讲座。

  3、教研科及时安排将远程教育网站的重要课程录制(或打印纸制文档)保存,供学习和教学参考。

  二、培训需求调研制度

  1、为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两个服务”的作用,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2、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查由组织部门牵头,培训机构等相关部门共同承担。

  3、培训需求调查包括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性化需求

  6/266党校制度汇编

  调查。

  4、在制定五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培训班实施方案之前,均应进行培训需求调查。

  4.1五年培训规划制定,要面向县直各单位、乡镇

  委、政府进行调查,重点是干部人数较多,培训任务大的单位。内容包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任务、方式方法、机制创新、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4.2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应根据市县战略目标和重点工作开展调查。主要调查培训班次设置、培训主题、培训对象、培训方式等内容。

  4.3培训实施中,依据培训班次对象开展调查,征求培训班专题设计、教学形式、师资配置、教学组织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5、根据需要采取专项调查或综合调查。

  5.1制定调查问卷,定向发放调研。

  5.2召开座谈会。

  5.3个别访谈。

  5.4利用网络等媒体征求意见。

  6.调查结果应用

  6.1对调查问卷、座谈、访谈资料等分类汇总,形成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查结果。

  6.2对调查结果进行定量分析,认真研究,及时吸收借鉴,作为制定规划、计划、修改培训班次方案的重要依据。

  6.3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应用或与本次调查主要内容不符,7/26党校制度汇编

  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可及时应用到其他方面的培训或作为档案资料保存,待具备条件时吸收应用。

  三、教学制度

  1、集体备课制度

  1.1由教研科定期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活动,每学期组织2—3次。

  1.2每个学期确定2—3个专题,主要是国际国内热点问题,中央全会的有关精神和重大理论问题。

  1.3集体备课活动要求每个老师都参加,每缺席一次扣岗位责任制5分,一年中有三次以上不参加者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1.4通过集体备课活动,要确定相应专题,准备得最好,由谁上该专题最合适,在青干班、科干班安排课程时予以体现。

  1.5每次集体备课活动之前,由教研科确定专题,由每个教师分头备课,主要讲观点,然后集中大家的智慧,确定该专题应当怎样讲,讲些什么,由谁讲最好。

  2、新课试讲制度

  2.1每开设一个新专题,教研科要组织相关专业老师讨论,如何上好该课程,并确定授课老师。

  2.2新备专题的教师教案,要经备课小组集体审查讨论,通过后方可上课。

  2.3由备课小组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定期对新备专题的老师新课试讲,在试讲中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8/26党校制度汇编

  2.4新课第一次讲完后,教研科要根据学员对教师的测评及座谈情况,将授课中成功的地方与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授课教师要结合反馈的情况及自己的体会进行小结。

  3、课前调研制度

  3.1按照《调研制度》,尽量安排教师去乡镇、机关进行社会调查或挂职锻炼,每个教师每年不少于15天社会调查。

  3.2在社会调查活动中,要加强针对性,围绕社区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

  3.3调查活动结束后,要写出社会调查报告。

  3.4在授课中,要结合本市实际进行讲解。

  3.5对于未完成调查研究的教师,或未按要求完成调查报告的教师,年终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

  4、讲稿(课件)检查评比制度

  4.1由教研科定期对教师备课,上课进行检查评比,并将评比结果通报全校。

  4.2对于按时完成备课的或者是备课不符合要求的要给相应的处罚,并限期完成或完善。

  4.3对于完成较好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年终评选中予以体现。

  5、课后分析检查制度

  5.1每个教师在上完一个专题后,教研科要对教师授课情公开测评,并将测评效果反馈给教师。

  5.2每个教师上完课后,要结合学员的测评及时自查。

  9/26党校制度汇编

  5.3对于学员反应较大,存在问题较多的课题要召开专题备课会议进行分析检查。

  6、教学督导制度

  6.1教研科要定期召开教师会议,一般每举办大型主体班前召开一次,重点解决课时安排、备课、上课等问题。

  6.2在办班过程中,教务干事要对教师上课情况随时督查,了解学员对教师授课情况的反映。

  6.3每一个主体班结束后,要对教师上课情况测评,测评结果要公布,作为年终评比的依据。

  6.4教师的备课、课件,每学期由教研科组织检查员一次,检查结果通报全体教师。

  6.5对于备课、课件及课后小结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的,要限期予以整改。

  7、课题招标制度

  7.1对于新开设的专题,由教研科先通知相关教师分头备课。

  7.2每个教师分头备课完成后,由教研科安排以备课组为单位进行集体备课和新课试讲。

  7.3通过集体备课,充实、完善授课内容,通过试讲确定最佳授课人选。

  7.4对于有些专题,本校教师不能胜任的,实行对外招标,由外聘教师来承担。

  8、教学观摩制度

  10/261党校制度汇编

  8.1结合市委党校教学比赛活动,由教研科定期组织教学观摩活动,一般每学年一次。

  8.2观摩活动可以是全体教师去市、省级参加教师教学观摩,亦可以组织学员观摩本校优秀教师授课。

  8.3教研科要精心做好观摩活动的准备,选好观摩的地点,确定好课程内容和观摩对象,使观摩活动收到实效。

  9、课后总结制度

  9.1主体班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将本人任课情况书面总结提交教务教研科。

  9.2教务教研科将全体教师的课后总结汇总、综合考评,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并通报各任课教师。

  10、教学评奖制度

  10.1每学年结束后,由教研科将每次教师授课的情况、学员对教师测评情况、听课情况、备课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汇总。

  10.2按照《教学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对每年教师进行排名,评选出优秀教师1—2名。

  10.3对于优秀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11/2611党校制度汇编

  附件:

  教学激励机制暂行办法

  一、教学

  1、全年备新课在四堂以上的教师,每多备一堂补助500元备课费。

  2、全年讲课在50堂或100课时以上的教师,每堂补助200元。

  二、教学竞赛

  1、全体专职理论教员均须参与校内教学竞赛,根据竞赛结果,选拔两名优秀选手参与全市党校系统教学竞赛。

  2、获省教学竞赛一、二、三等奖与优秀奖,分别给予4000、3000、2000、1000元的奖励。

  3、获市教学竞赛一、二、三等奖与优秀奖,分别给予2000、1000、800、500元的奖励。

  三、参加全省理论研讨会

  1、全体理论教员均须报送1篇以上论文参加省理论研讨会。

  2、获得省理论研讨一、二、三等奖与入围奖的,分别给予3000、2000、1000、800的奖励。

  3、获得市理论研讨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00、800、300元的奖励。

  四、参加省党建学会等专业学会理论研讨活动

  1、原则上鼓励参与省级各类学会组织的理论研讨活动。

  12/2612党校制度汇编

  2、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400、300、200元的奖励。

  五、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

  1、在“岳阳日报”、“岳阳论坛”等市级刊物上发表仟字以上论文等奖励1000元。

  2、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仟字以上奖励1500元,仟字以下按每字1元给予奖励。

  3、在省委党校校刊、湖湘论坛等内部刊物上发表论文,仟字以上奖励2000元,仟字以下按每字1元给予奖励。

  六、完成省级社科课题

  1、完成省委党校系统社科课题奖励10000元整,含差旅调研等费用。

  2、完成其它省级课题视情况研究确定。

  13/2613党校制度汇编

  社会培训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社会培训是指未列入我校年初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其它单位具体承办的培训。

  二、我校的各类社会培训必须统一归口社会培训科,社会培训科具体负责社会培训的联系、组织、协调,并做好相关资料和影像的归档工作。

  三、对各类社会培训,我校有偿提供教学场地和设施、住宿、餐饮及其它教学、后勤服务,承办单位需要我校教师授课的,还须向授课教师支付适当的讲课费。

  四、培训的场地使用收费标准为:报告厅1500元/场(半天)、综合楼三楼教室600元/场(半天)、四楼教室800元∕场(半天)、五楼教室1000元∕场(半天),学员住宿标准为40元/人·晚,学员就餐标准根据承办单位的意见并参照我校有关餐饮标准实行。

  五、培训班结束后,承办单位委派财会人员到我校财务室一次性结清相关费用。如果培训班时间超过3天并在我校就餐的,承办单位须向我校预交伙食费。

  六、各类社会培训班在办班期间,承办单位和学员须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七、我校社会培训科及行政事务室等相关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承办单位,做好班级准备和加强班级管理工作,服务要热情、礼貌、周到。

  八、我校工作人员通过自己主观努力主动联系到各类社会培训班并成功举办的,经社会培训科核实后,按纯利的5%给予奖励。

  14/2614党校制度汇编

  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学校后勤工作将以“服务教学保质量,勤俭节约抓管理”为指导思想。加强管理,努力拓展勤工俭学途径,不断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全体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力争学校后勤工作目标管理,既能为教学服务又能促进教学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财产物资管理(责任人:陈光辉)

  学校的财产物资是保证完成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效能。

  1、全校教职员工都要以校为家,爱护校产,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2、建立财产登记簿,后勤室按财产类型分别编号,建好实物账,分配到各科室,由本科室人员保管。如有遗失和人为损坏,由本科室人员负责照价赔偿。

  3、做好财产实物进出登记,如有遗失由保管员负责照价赔偿。

  4、行政事务室每年两次(6月底、12月底)对学校财产实物进行盘底清查。

  二、食堂管理

  (一)炊事员工作(责任人:闵吉康)

  1、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鼠、防食物霉变)工作,讲究个人卫生和集体卫生,工作时不准抽烟。

  15/2615党校制度汇编

  2、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烹饪技术,增强服务意识,以高水平高质量完成烹饪工作,为学员、教职工服好务,让学员满意。

  3、做好食物过称、签收工作。

  4、爱护使用炊具,若有人为故意损坏、遗失,由本人照价赔偿。

  (二)总务工作(责任人:程斌华)

  1、做好采买工作,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2、做好总务账目,做到日清月结,班清班结。

  3、对食堂卫生、财产、实物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把好库房食物进出关。

  4、炊具的添置必须提前申报经同意后方可购买,确因不能使用需更换的,更换时必须以旧物做依据。未经同意私自购买,或未见旧物直接更换不予报销,所花费用自行承担。

  16/2616党校制度汇编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一、机关财务支出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实行经费预算管理。年初详细设置预算科目,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含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和日常公用经费(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防暑降温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维修费、固定资产购建、其他费用等),制定年度预算方案,合理确定费用额度,机关经费预算方案须经校委会议审定。

  三、严格规范经费运行。经费运行严格按照预算方案执行,不得随意开支,不得“先斩后奏”;经费报销,经手人按照财务规范要求整理好单据,送分管财经的领导审批。

  四、机关财务支出坚持分线管理、坚持“一支笔”

  审批。预算之内列支,1万元以内支出,由经手人签字,由归口管理科室主任审批,经校长同意后方可报销;预算之外的支出,1万元以上须经校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五、规范后勤财务管理。(1)各类培训班(含社会培训)的用餐标准,必须根据培训班的用餐标准剔除20%的水电等费用,予以结算和资金拨付。每期培训班结束后,由分管后勤的17/261党校制度汇编

  领导、校财务人员与后勤室主任、总务即时进行实物清理和财务核算。(2)在机关食堂安排的公务用餐,按照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每月月底进行一次结算。(3)未培训期间干职工早餐按每人每天5元拨付,以实际上班人员(临时工)人数结算,每月月底进行一次结算。

  六、规范社会培训管理。社会培训服务费用收取,由分管社会培训的领导和社会培训科、行政后勤室负责同志共同商定,培训服务费必须在办班结束时及时收取上交财务室

  七、单位所有条据报销,除授课费和小额特殊条据外,一律不用现金支付,采用刷卡和直接支付形式到个人帐户。

  八、财务人员严格把关报销条据的审批、审核,报销条据手续齐全(如带有营业性质的条据,需附营业许可证),未经领导签字,未签经手人,一律不予报销。

  九、财务人员向校长每月通报开支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财务运行状况。特别是“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交通费等”开支情况。

  十、成立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纪检干事组成,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

  18/261党校制度汇编

  公

  务

  接

  待

  制

  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公务外出管理。

  1、严格审批程序。学校一般工作人员公务外出,2天内由科室主任报分管校领导批准,2天以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科室主任公务外出2天内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学校班子成员公务外出,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学校主要领导公务外出,3天内报第一校长批准,3天以上报市委主要领导批准。

  2、实行公函制度。公务外出确需单位接待的,经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时间、行程、人数和人员身份。

  3、依规乘坐交通工具。公务外出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4、严格按规定食宿。外出公务应当在定点饭店或者接待单位内部招待所住宿,安排标准间,并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用餐应严格按照标准用餐,超出伙食费补助校准的由个人自理。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二、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1、严格公务接待范围。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19/261党校制度汇编

  检查指导、联系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和有公函的来访人员,属于公务接待范围。国家工作人员的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和个人接待活动不得纳入公务接待活动范围。公务接待活动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简化迎来送往,严格控制陪同人员,需要安排食宿的,由办公室主任报分管行政后勤工作的学校领导审批,交行政后勤室负责安排。

  2、严格控制食宿标准。接待对象需要由学校安排食宿的,厅局级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80元,处级以下每人每天不得超过280元,其中住宿用房不得超标准安排,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需要安排住宿的学习交流、考察、联系汇报工作等活动,一般只安排工作餐一次,尽量在学校食堂安排,饭菜原则上控制在500元/桌,需要外出用餐的控制在600元/桌。陪餐人员从严控制,原则上由分管领导安排。会议食宿原则上按三类会议标准执行,每人每天住宿费120元,伙食费110元,其他费用60元。食宿能够在校内安排的尽量在校内安排。

  三、规范资金管理。

  1、实行资金预算管理和总额限定。年初要合理确定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并单独列示。

  2、规范资金支付。接待费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行政后勤室及相关接待人员要在接待活动结束后随即刷卡或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结算。

  3、严格支出报销审核。接待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20/262党校制度汇编

  公

  务

  用

  车

  制

  度

  一、因公外出,厉行勤俭节约,依规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二、公务用车须符合下列用车条件之一:①校领导外出开会或办事;②采购多数量或大宗货物;③三人或三人以上干职工在同一地点出差;④参加临时性会议或完成需急办的工作。

  三、公务用车采用用车申报制。必须填写“用车申报单”,经校长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安排,用车申报单作为报销的必要凭据之一。

  四、公务用车原则上租用校外车辆。租车价格不高于市场基本价。

  五、在符合出车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同意使用校内私家车,但必须先签订《用车协议书》(见附件一),学校报销燃油费,行车安全由车主自负。

  燃油费报销,具体标准为:××市区范围内20元/趟,××范围100-150元,至岳阳260元,至长沙300元。如果到其他地方出车,则按路程远近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六、严格控制本市城区内临时性用车,如需用车,由办公室安排并作好登记,按20元/趟的标准报销。

  七、公务用车管理由办公室主任直接负责,包括车辆调派、登记、结算等,公务用车报销实行按季度结算。

  21/2621党校制度汇编

  附件:

  用

  车

  协

  议

  书

  甲方:××市委党校

  ××行政学校

  乙方:私家车车主

  甲乙双方就用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因工作需要,在符合出车条件下,同意使用学校干职工的私家车;

  2、甲方根据出车的远近,按路程报销乙方燃油费,具体标准为:××市区范围内20元/趟,××范围100-150元,至岳阳260元,至长沙300元。如果到其他地方出车,则按路程远近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3、甲方需要用车时,由办公室专管人员统一调配,其他科室和其他人员无权以公务用车的名义调用私家车,未经办公室办理用车手续的,不能算作公务用车;

  4、乙方在出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并对行车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行车安全责任;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公证机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2/2622党校制度汇编

  劳动卫生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校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行政事务室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三、行政事务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四、各科室卫生由本科室人员负责,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五、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

  六、学校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卫生间等)的清扫与保洁,由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负责。

  七、各科室负责本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八、禁止在学校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

  23/2623党校制度汇编

  废旧纸张,统一交办公室保存及处理。

  九、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十、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十一、分布在学校公共区域内的垃圾桶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十二、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科室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科室使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十三、学校组织全体干职工每周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每月一次义务劳动,具体安排见附件(《卫生管理细则》)。

  24/2624党校制度汇编

  附件:

  劳动卫生管理细则

  一、定于每周星期一上午8:00—9:00集体搞卫生,主要是搞好综合楼的卫生。

  二、各教职员工每天需搞好各自办公室卫生。要求做到:布置简朴,桌面整洁;地面干净,无瓜皮纸屑,无烟蒂烟灰;窗明几净,四壁光洁;书本摆放整齐有序,表册上墙。

  三、每月进行一次室外义务劳动,时间定于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如遇节假日、培训、下雨等则劳动顺延。劳动主要是集中清除花坛绿化带内杂草。

  四、检查、督促,每月由学校分管行政后勤的负责同志和行政后勤室负责同志对各科室劳动卫生情况和各自的办公室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并通报。

  五、责任区划分:

  室内:一楼:办公室()

  二楼:教研室()

  培训科()

  三楼:校长室()

  四五楼:后勤室()

  室外:以篮球场东侧健身场路沿石为界,西边由办公室、培训科、教研室负责,东边及西大门口由后勤室负责。

  六、特殊情况下需要安排劳动,由校领导统一安排。

  25/2625

推荐访问:党校工作要点汇编 党校 汇编 工作要点

Top